第二十二章 怦然心动
赛季前五场比赛,猛龙赢了四场,本以为能取得开季五连胜,汽车城的新当家,被乔·杜马斯视作建队基石的罗德尼·斯塔基大爆发,砍下生涯最高的3八分11助攻率队屠龙。 比赛开始之前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今晚是个好机会,你可以借这场比赛刷新生涯评分。” “哦?为什么这么说?” “底特律没有出色的后卫,罗德尼·斯塔基会无限冲击篮下,这是你的机会。 “斯塔基是谁?” “为了扶正他,活塞队交易了总决赛vp昌西·比卢普斯,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斯塔基的活塞生涯满满都是失望。造成这一恶果的原因除了他自身缺乏稳定性并且饱受伤病困扰之外,球队经理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才是罪魁祸首。” “所以这一切跟我有什么关系?” “并没有关系。” “那你讲个屁,给自己加戏很好玩吗?” “什么也不是”的介绍让李幸对比赛信心满满,本想上场大干一场,结果却打出了赛季开始以来最烂的一场比赛。 斯塔基突投结合,连续造成李幸的犯规,导致他难以为球队贡献更多。 受限于犯规,李幸今晚只打了13分钟,猛龙队也被对手大胜20分,吞下赛季首败。 李幸今晚得到2分4篮板1封盖,评分为d,由于输掉比赛,他只赚到了100点积分。 “没有君,你出来!这就是你说的瓜皮?你见过这样的瓜皮?还让我刷评分?你真能坑人啊!”李幸自然要找系统问清楚,不过对方给出的回答也是可以接受的。 “你只是不幸地遭遇了斯塔基的爆发夜,这种事是不可控的。” 李幸也只有暗道运气不好,他们马上要前往下一个场——这个对手可不简单,乃是上赛季的卫冕冠军洛杉矶湖人队。 本季,湖人队同样取得四胜一负的开局,作为卫冕冠军,他们声势颇盛,无人能及。 飞机降落在洛杉矶机场,李幸随队友一同走,作为全美著名的大都市,这一场比赛受到的关注也是非同寻常的。 猛龙队之前的五场比赛加起来也没有这场比赛的关注度高。 有人说,即使湖人是一支烂队,他们也不会亏钱,这支球队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符号,不愁球迷不捧场。 想到自己马上要见到科比,李幸还是很激动的。 虽然科比不是他的偶像,但作为目睹了科比整个职业生涯的人,如今能有机会与对方同台竞技,这绝对是梦幻般的体验。 “今晚我们一定要干翻湖人,这件事没得商量!” 不管结果如何,赛前的牛皮一定要吹得响,这是猛龙队的一贯作风。 要问这个作风的源头,李幸用屁股都想得到——肯定来自波什这个吹牛皮大王。 有信心是好的,李幸喜欢波什赛前的动员,的确是鼓舞人心。 这几场比赛,特里亚诺一直在调整阵容。 过去五场,李幸有两场作为首发,表现不错,基本确立了他的地位,考虑到猛龙队小前锋缺乏天赋,特里亚诺有意让巴尼亚尼往小前锋上去打打。 是的你没看错,213公分的大个子,居然要去打小前锋,更让李幸吃惊的是,系统居然认可特里亚诺的调整——“如果历史没有改变,巴尼亚尼迟早也要打小前锋,事实上,他正是在小前锋的位置上打出了巅峰的21分5篮板。” “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他只有5个篮板了...” 打小前锋,以他的作风,能抢5个篮板已经算是很拼命了。 这个时代又不讲究队友卡位老大抓板,不错了... 李幸上场热身,这是他第一次来斯台普斯中心,这里的气氛委实跟航线中心体育馆不一样,豪门终归是豪门。 像猛龙队这种队史可以约等于无的球队,想要球迷如湖人球迷这般有归属感也的确是强人所难。 李幸习惯性地在球衣内穿上一件黑色的运动内衫,配上红色的44号场球衣,作为球场上的第一高度,他还是颇为引人注目的。 “凯特,你猜那个年轻人有多高?我打赌他有0公分!”属于明星和各界名流的前排,有一伙美丽的女人对球员评头论足。 “没有,他没那么高。” 名叫凯特的女人说道。——她看起来不是那种大众眼里的美人,雪白的皮肤下,体型较之一般女性稍显庞大,一般人看来她有点胖,而对大部分人来说,她只是有些丰满,不是那种让人不舒服的丰满,而是那种性感,热辣,可以勾动荷尔蒙的丰满。 “你怎么知道?”同伴问道。 “因为他站在克里斯·波什身边没有体现出0公分的感觉,我觉得他最多只有220公分。”凯特认真地说。 她的同伴笑道:“你这么关注他,是对这个年轻人感兴趣吗?” “你真爱说笑,惠特尼。”凯特笑道。 波什带着李幸走到半场去和科比打招呼:“科比,虽然这是你们的主场,但我们会赢下这场比赛。” “没关系,我会考虑在主场拿分的。” 科比的话刚说完,波什的脸色就塌了一半。 科比的分是球迷眼中的神迹,也是那个疯狂年代的一个缩影,那是他职业生涯最伟大的夜晚,可是,作为受害人,猛龙同样作为这场神迹的当事人,一起载入了历史。 无论过了多久,十年,百年,科比的分,都将伴随着猛龙队直到永远。 “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待在多伦多真是可惜了。”科比深深地看了李幸一眼。 看着默默无语的波什,李幸大致明白猛龙队在nba有多么弱势了。 可以忽略的队史,没有死忠球迷,连年不佳的战绩...一切的一切,和湖人这样的庞然大物相比只是笑话,就连挖墙脚都可以当面锣对面鼓地进行。 “像我这样的家伙,还是适合待在多伦多,洛杉矶太吵了,我不喜欢。” 李幸说罢,心中莫名涌出一股雄心壮志——是的,猛龙是鱼腩,但那是以前了,我来之后,历史注定要改变! “老大,放轻松,我们会赢的。”李幸给波什按了按摩。 波什问道:“你真的想留在多伦多吗?” “难道你不想?”李幸知道他会离开,突然,他又不希望波什离开了。 这个喜欢吹牛的家伙,要是可以留下来也挺好的。 “现在说这些没什么用。”波什避开了这个问题,“让我们好好地打赢这场比赛吧,我要让目中无人的混账科比下不来台!” 李幸心里一叹,没有多说,抓着球走到场边,突然听见前排有几个女人在起哄。 “拉奇,看这里!” “拉奇!” 李幸虽然不喜欢现在的长相,但在欧美人的眼里,像他这样刀劈斧削般的刚毅面容确实是黄种人里难得一见的帅哥,更何况他有恐怖的身高,随着他的表现越来越好,他的球迷每天都在增加。 李幸看到了她们,从左边开始,一共四人,普通的女人、普通的女人、普通的女人...直到看到第四个,他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口水。 不对,按照我的标准,她太胖了! 什么情况?为什么我会有心动的感觉?该死的!怎么会这样? 李幸认得那个女人——凯特·戴琳斯,几年后,她会通过《破产姐妹》这部美剧走红,可是,她从来都不是李幸喜欢的那一款。 由于她的存在,李幸从没看过《破产姐妹》,他觉得戴琳斯太胖了。 现在,他看到本人却有心跳加速的感觉,这绝对不该发生。 “lee,你一直盯着我们的凯特看什么呢?难道我不美吗?”坐在戴琳斯身边的女人抛了个媚眼。 什么情况? “这是拉奇·李喜欢的类型。” “可我不喜欢啊!” “你就是他。” 该死的!李幸的额头上冒出了汗,眼睛却还是死盯着戴琳斯,把对方看得浑身不自在。 “你好。”戴琳斯说。 “你好。”李幸颤抖地说出这两个后,脑海里浮现出了一条信息。 恭喜你触发场外事件:一见倾心。 等等!什么叫一见倾心?我根本不喜欢她!放屁!我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拉奇,比赛要开始了,除了一直盯着凯特看,你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吧?”戴琳斯的同伴提醒道。 对!我还有比赛!我要努力比赛成就大业,我不能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影响我! 李幸正要走,戴琳斯说道:“你今晚会首发吗?” “会。”李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告诉她。 “加油。” 就好像被一颗丘比特之箭射中了心脏,李幸分分钟就想策马奔腾,他的内心万分复杂,明明心动了,自我的本能却又在排斥这种感觉,他不断地回想庞若的脸,希望赶走这该死的躁动。 渐渐的,脑海中那张熟悉的面孔,变成了凯特·戴琳斯。 “条件生成:在比赛中拿下a级以上的评分即可完成事件。” “谁他妈想完成事件啊?”李幸囔了一声。 嘴上万般不要,眼睛却还是时不时的转向戴琳斯那边,偶尔还出现了尴尬的四目相接。 讨厌!我讨厌这种感觉! 雅蠛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