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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族圣女轻吮自己指尖,殷红的血染深了唇色,血珠滚进唇齿。“我没想到,林公子着实冷静过头了。” 般情况下,也能强忍冲动,没一剑戳死她便宜弟弟。 “你没想到的地方,不少。”林稚水踏前一步,与她四目相对。 少年声线清朗,徐徐而至,如清风自来,将阴霾驱散。 “你没想到我能够压制情绪。” “你没想到李大家是真君子,丧子之痛亦不会让他失去理智,不分黑白。” “你更加没想到,褚贞能够利用佛咒,提前送李路行的魂魄入轮回。” 如果他冲动之下,当真杀死李路行,就绝不会引出查案一事。 如果李家家主被愤怒与悲痛冲昏头脑,不管不顾找林稚水麻烦,林稚水如何可以通过他,在褚贞儿挖出线索,以及见到藏于深闺的狐女? 如果褚贞没超度李路行,包公一至,他立时显形,凶手即得,林稚水又非全知全能,哪能想到还有幕后黑手在背地里操控,再往下深挖? “所以。”林稚水握住李家家主的手,用力一挥,剑吟嘶鸣,女妖脖颈如薄纸,轻而易举被撕开,“天命在人,不在妖。” ——天命在我,不在你。 林稚水不信天命,但是,古人信,他们需要一些信心,来缓解被算计的毛骨悚然。 眼周扫去,众人或颔首,或微笑,显然稍微走出了阴影。 剑上血珠滴落,迸碎地面,如烟花绽放。 然而—— “啵!” 下一息,珠碎声响,血迹与尸体,皆消失不见,原地只留一地宝光。 微笑凝固住了。 小说家名士对于杂闻深有了解,几乎是立时,认出来地上碎珠:“蜃珠!” 海市蜃楼,蜃珠可作伪装。 峻宇雕墙上,吹来女子笑声,“见识不错。”一双赤足自高檐垂下,前后不定地轻摆。妖族圣女坐于高处,将一缕风吹散的发丝拢到耳后。 ——原来,她自始自终都不在丧礼上。 而她用的,也是蜃珠,并非人皮。“……李小姐的皮呢?” 女子歪头,似在回忆,又不以为意,“不太记得了,好像是当年剥皮的时候,不够熟练,我不小心剪坏个小角,就扔了。” 她略带犹豫,“大概,也许,被谁捡了,拿去卖了吧。” 林稚水拢了睫羽,掌心按在剑柄上,手指一根根收合。 妖族圣女垂眼远远与林稚水对视,似是挑衅:“听说,林公子曾借高楼之势自我兄长手里逃脱,我今日就仿你一仿……” 剑气沛如江水,倒流而上,明光下,耀耀若琼瑰,其势仿要颓了泰山,冲没茂林。 李家家主瞧向林稚水,瞳孔微动。 能挥出如此蔽日干云之剑光,已得青莲剑仙剑技中“倚天之势”之华粹。而他用快剑时,又深谙另外一道,“不留行”之精髓。 哪怕不见青莲剑,若他自称青莲剑仙传人,亦无有不信。 可惜,李家的楼阁,建得有些高了。 剑势终究不是飞鸟,直到三丈高,颓然散去。 似乎有女声轻笑。 而真正的飞鸟也来了。 几只金雕衔着粗绳,数个木桶摇摇晃晃,大半木桶朝着宾客倾下,众人面色皆变,有名士本要使用战文拿下狐女,见桶中倾下的东西时,连轻重缓急都不管了,极速后退。 泼下来的东西是滚水金汁。 哦,这是雅称。 直白一点,就是烫热的粪水。 古时候没有抗生素,打仗的士兵们可都是视常人避恐不及的粪水为宝贝,尤其守城时,一桶接一桶的金汁下去,既恶心人,又能溃烂皮肤,令敌军感染病菌,加速死亡。 另外一桶东西被撒向了李玄。 尘土分明没有攻击性,李家家主却是脸色大变,强行收住对狐女的攻势,往自家二弟边扑去,拉起衣袖遮他口鼻。 甚至还以身覆之。 李玄多多少少还是吸入了一点尘土,霎时间,浑身潮红,喘息重重,紧抓着兄长袖子的手,背部青筋凸起。 呆在李家多年,纵使李虹的身份使她不能接触核心机密,可有些事情,妖族圣女还是知晓的,譬如,李家老二,有一个特别娇气的身子。 不能吃海味,不能碰动物毛,还不能去灰尘多的地方。尤其最后一个,发作起来,好几次差点要了他的命。 李家两位小主人,都因为这个二叔的毛病,养成爱洁的习惯。纵然再忙,也记着每日鲜奶沐浴,蜂蜜涂身。 李路行重视过头,反而将此事作为他完美的一个标准。 而李虹……妖族圣女微微一叹:所以,李虹的皮子还真的摸着挺舒服的,它当时怎么就没注意,给她剪破了呢? 她轻灵地跃上雕身,金雕展翅,腾空而去。 只飘来反击的轻语:“你的想法不错,借丧礼令我放松心态,认为李路行已死,褚贞已抓,我可隐于幕后,高枕无忧。此时攻我,必能攻我不备,更易拿下。本来,的确该是如此,不过,临来前,我忽然心头一跳,便以蜃珠代我。” “林稚水,现在,天命在谁呢?” 少年狠掐掌心,不甘心之意喷涌而出。 飞的般高,纵然有弓|弩在手,亦是鞭长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