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燕云十六州
晚秋时节,萧条的落木纸屑挥洒,只如冬日里的白雪纷纷。赵钦心中没来由的焦虑,随手从袖中掏出来一颗颜色金黄的贡品橘。剔了皮,小王爷囫囵地放在口中。 身上穿着长安城内最出名的衣轩坊出品的黄绸缎子,头发用一根玉簪束起,腰间是上等的青白玉盘丝带,挂着檀香袋子。赵钦的这身打扮不负长安城最纨绔的子弟,他生平喜欢风花雪月,爱花鸟玉石。虽然他表面是一个好风雅的俗人,但是与他相交久了,便连那些狐朋狗友也发现赵钦除了这股子俗气,还有一股子傲气。 他爱俗,而且俗的透。是一个爱花天酒地,随意挥霍铜板的风流汉,愿意花钱买词,愿意陪一个青楼女子话家常谈音律的荒诞客。他赵钦,生来要什么有什么,他却同样知道这个世界上盼望他死去的人也不知多少。 他讨厌那些口口声声大义凛然的人,什么为国尽忠,什么捐躯献义,他从骨子里面就讨厌这种满嘴鬼道理的人。 狂士,谁都想做狂士。可是,他见得多了,也没见过几个狂到没边,宁愿舍自己性命的人。林子云是疯狂的,是骄傲的。 林子云一个修仙者,桀骜不驯的性格,那奋然救人时看他们如视蝼蚁的眼神都刺激到了这个自命不凡的平阳世子。 “我敬你……” 一幕幕想起,赵钦越发的心乱。正因为他知道,这个青衫少年,昨夜还是一个流离在小馆中没钱买酒的叫花子。他也看过少年昨夜深邃的双眸,是一对会说话的眼睛,可以看出来林子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清冷的微风吹乱了长街原本的安宁,也无意中触动了他心中的一根弦。河中水花乱飞,怪物在河中搅乱风雨。身边的白马,被这怪蛇吓了一条,两只前脚腾空乱踢。赵钦怒视了一眼,意味深长的看了看淮河中渐渐平息下来的余波,转身离去。 随身的丫鬟,莹白的手指捏着上好的锦缎伸到赵钦面前。接过锦帕,随意擦了擦口水,赵钦跨上青葱马,长鞭狠狠拍在骏马的身上,疾驰而去。 “小王爷……” 到了平阳王府邸,一个身穿麻衣,发须胡白的老头连忙扶他下马。 “老韩,不许给这畜生喂食。”赵钦说话时脸色阴沉的可怕。牵过马,老韩不敢多说,憨笑着点头。 府上一众侍卫丫鬟知道这位公子的脾气,也不知道是谁又惹他发火了,恐怖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赵钦自从看见淮河妖蛇,又见林子云舍身救人,没来由的胸口发闷。越过王府大门,走了一条径路。时值肃秋,王府后院仍是花团锦簇,亭台花榭,雕栏玉砌,上镌游龙,下刻铭文,衔嵌着花纹斑斓。 看了一眼提名“月宫”的院子,赵钦挥手打发了前来请安的女婢,笔直走了进去。 院中,也无雕栏玉砌,全然不似王府的金碧辉煌。大院中,种植满庭的紫竹,莹莹翠翠,是一片叶的海洋。隐在竹林中,有一个茅草屋,正好到头的屋檐,赵钦每每进屋时都要低头才可。 撩过一叶遮门的紫竹,赵钦用脚将木门狠狠踹开。 “关了你三年,不耐烦了,赶紧走,趁我没改变主意前。” 此地幽谧,只有一个穿翠衣薄纱的少女蹲在井口盘打水。那女子似乎是没听见赵钦说的话,修长白皙的手指提着木桶,捞着井水。 “砰……” 赵钦见她不语,双手握紧,狠狠地打在一棵竹子身上。 “你若是想杀我的话,凭你的本事,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没死的话,我就刺了你的双耳……”赵钦冷冷说道。 少女长身立起,亭亭玉立。十六七点左右的样子,已经是绝美的容颜。盈盈一握的蜂腰,白腻如雪的肌肤,娇嫩的脸颊只怕过一两年更加祸国殃民。拧干放在木盆里面的抹布,少女擦了擦洁白生辉的额头,提了一桶水往屋里面走。 “我不走……在这里我还有一丝报仇的机会。离开了,就真的没了。” “你就这么想要我的命吗?”赵钦恶狠狠的说道。 “不止是我,平阳王府的人命,想要的人太多了。”美丽的少女朱唇轻启。 赵钦连忙走到她的身边,声音败坏的说道“我又没得罪过你,杀人的是平阳王,有本事找他去,找我报仇算什么事?” 少女一怔,红唇被她皓齿咬的欲滴血。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子,惹不起平阳王,只能杀了他最心疼的长子。一个女孩子,你凭什么瞧不起我。” “呵呵……跟我待的久了,你倒是学会了耍无赖,这点倒是很像我。” 少女面色羞红,强忍住杀意。那平阳世子近在咫尺,只需拿出袖中寒刃未必不能取他性命。只是这人奸诈狡猾,身边又不知道有多少高手护卫,倘若杀不了,就再也没机会了。她笼在袖中的手指,终究还是没有摸出那一把杀器。 赵钦眼色变化中,见少女将寒刃收起,哈哈大笑。他肆意从后面环腰抱着那少女,双手直接越过后肩落在那丰腴的双峰上。少女被他抱住,身体明显颤了一下。赵钦是情场老手,伸出舌头在她晶莹剔透的耳畔吹着热气,高耸的鼻梁已经触到了少女吹弹可破的雪白玉颈上。 “芳蕤,你当我一辈子的禁脔吧。你的手不适合握刀,也举不起剑。”赵钦癫狂大笑。 “殿下,我新学了曲子,为你抚一曲吧。” 一把推开少女,赵钦饶有兴致地瞧着她从袖中取出一把玉笛。 王府深处,小苑。紫色的竹林,染着云彩,添了几只孤鹜。笛声悠扬,也震落了一地尘埃,惊的林中鸟儿飞遁。 她是阳朝的杀手,为了报仇,宁愿在平原王府中做一只金丝雀儿。如果不这样,她也无家可归,她的国已经被平阳王的万千铁蹄踏灭。 笛声高亢起伏,婉转跳跃。赵钦能感受到里面似乎有一个黑衣蒙面的刺客,于暗夜之中起舞。音律一改,低潮处如猛虎卧山,隐忍爪牙。 “啪……” 锃亮的耳光狠狠甩在芳蕤绝美的容颜上,俏厣上留有五根红红的手指印。 “如果想杀我的话,就别那么卑贱。要诛王,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赵钦从来都不是善男信女,相反他是一个有仇必报的睚眦小人。玉笛摔在竹板上,溅起清澈嘹亮的声响。少女闭了双眸,更显的那对狭长的睫毛如蝴蝶扑舞。拾了笛子,朝赵钦做了个揖,不动声响的准备溜走。 “我真搞不懂,能当的了皇帝的人不想当皇帝。做不了皇帝的人,却要做皇帝做的事情。若天下都是你这样的人,真的太没意思。” “你生在权倾朝野的平阳王府,又怎么知道百姓的痛苦……” “哈哈……阳朝旧梦。你一个瞎了眼的人,我也不能叫你睁开眼睛看一看这天下怎么样。但是我告诉你,当今的司马相公正在推行改革,连那颠沛流离的散户都能拿到一亩三分地。若是生在阳朝,你们的皇帝能做到吗?你偏要说什么不好,无非就是我父亲杀了你一家子罢了,真不该留下你这个余孽,白生了这么好看的脸。” 赵钦越说越恨,攀上前用手指轻轻勾起少女峻挺的下巴。 “哗”的一声,芳蕤从他手中挣脱出去。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眸竟是闪过了一刹那的芳华,她踮起脚尖,后脚朝天踢了个半弦月。高傲不可一世的世子,猛地摔了个狗吃屎。 “纳命吧,以你的血祭奠他们的亡魂。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只取你这个害人精的性命也算不差。”芳蕤贝齿狠咬。 她手中的寒刃上被她用云帕裹住,每日都用香毒熏染,只要触碰到了一丝毒素连大罗神仙也难以救活。静如处子,动若脱兔,常年被密训的女杀手无论是修身养气的功夫还是武功都是一绝的。 眼下就是最完美的时机,只需自己动动手指,便能取了这少年的性命。芳蕤心道,杀了这人,我肯定走不了,黄泉路上有他陪伴,便是打我骂我也认了。 这一剑,是惊现的昙花,寒刃于风轻云淡中折袖而去。 “我说的话还算数,你的手不适合拿剑。本来是绣花,研墨的手指,举起剑来真不够好看。”赵钦淡淡的说道,瞎了眼的芳蕤自然没看见此刻站在赵钦的身前还有一个白须黄牙的老者。 也不见那黄牙老头从那里出现,但是那一对浑浊的双眼中透着杀意。手中捏的双刀迎向那寒刃,一股雄霸天下的气势从这个暮年老人的身上升起。 芳蕤输的很彻底,的确如赵钦所说她不适合做杀手,哪有做杀手做成了侍女,还被发现的。嘴中含着一丝苦笑,少女已将毒刃捡起,毫不犹豫的割破了自己雪白的颈项。鲜血如胭脂一样红,染的翠绿薄衫一片鲜明。 “殿下,如果可以选择,我真的不想杀你,但是……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子……” 从芳蕤缓缓倒下,寂静无声。这个世间除了刚才的两人,谁也不知道有一个女子死在此地。是啊,她也只是一个乱世之中为报国仇家恨的普通女子而已。 “老常,你走吧,我想在这里待一会。哪怕天大的事,就是狗日的赵松喊我,也别来烦我。” 赵钦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将芳蕤的尸首抱放在卧床上。点着檀香的紫炉,插蔷薇的青瓶,还带了一壶酒给这个被自己关了三年想杀自己的人送行。 当年,皇朝初建,平阳王作为骠骑大将军,南征北战不知道立下了多少功劳,杀出了赫赫威名。这世界上怕平阳王的人很多,但是恨他,想杀他的人更多。只是猛勇善战的大将军哪里是那么好杀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先杀了王爷最爱的世子泄恨。 爱风流的世子,以为留住了女杀手能让她绝望。可是,让她绝望的不是杀不了平阳王与他赵钦,而是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赵钦没有一丝的忏悔,他觉得芳蕤的死,至少死了比活着更好。如他这样的活着,倒也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只不过赵钦在这之前,还得在乎关心他的人,所以他不能死。那怕平阳王是外人眼中的屠夫,但是却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所以,他的好好活着,只能让芳蕤去死了。 当今圣上,雄才大略,不仅仅是铁骑踏灭六国,而且要建立万世的太平盛世。前不久朝臣议会,大臣司马提出改革创新就被陛下大手一挥,下令全国施行了。 赵钦只跟芳蕤说了,流民散户分田,其实还有很多没说,而这也是他彻夜难眠的原因。 因为举国征战多年,虽然建下了万世之基,但是国内的经济却一片萧条。劳民伤财多年,农民苦不堪言,流离失所,天灾不断。天子急切想要改变现状,联合朝中政臣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 朝令土地法,改变原先的井田制度,尽地利之教,催使百姓开发荒田,所得归个人所有。这一条是天子为了解决流民的铁政。此政策一颁布,不仅仅各大城市明令禁止百姓出入,更是派出官兵督导良田开发之策。这也是为何,林子云进长安城如此艰难的原因之一了。 军卒法,奖励有军功的奖励和官兵。纳贤法,规定家中有读书的人家,可以获得农田十亩,国家鼓励文学。当然还有一些法治,地方法之类的法令,内容是处罚战俘和入狱的囚徒的,还有规划了国家区域等级,国,府,城,县,镇,村等等…… 当然还有最后一条,几乎是触动了满朝皇亲国戚和王侯利益的法令。 王侯法,废除世袭制度,俸禄不过三代,根据军工大小授田宅,爵位。将所得贵族利益用来鼓励农业生产和军队建设。 这一系列的法令颁布,无非就是奖励耕战,鼓励军工。建了军工的和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以多拿良田资源等等。 可是其中王侯法的颁布确实损害了不知道多少世袭贵族的利益,当然也包括赵钦。 东土,人间界。仙凡是有隔得,凡人若想进入修真界需要找到空间节点才可以。若是找不到空间节点,除非是修炼到羽化境界才可以破开界壁,踏入修真界。 在凡人眼中更喜欢将这片区域称之为燕云十六州,而不是称之为东土。这里有世俗间大大小小的国家共有百个左右,小的不过弹丸之地,而大的如秦国囊括三洲肥沃的土地。 在巨大的燕云十六州土地上面有一条贯穿整个土地的长河,被称为母河的燕云河自西向东不知道多少万里,彷佛一条巨龙蜿蜒盘踞。 数年之前,秦灭阳,楚,汉,奠定了在北燕的地位。攀附在秦国内的大小国家有十几个,每年都会朝贡,而大秦从战略政治意义上也排遣了使臣常驻列国。 秦国年轻的皇帝,熟读经书,重用贤才。天还未亮,金銮殿上便汇聚了不少朝臣。 “皇上驾到……”宦官扯着嗓子尖锐的嚷道。 “吾皇万岁……” “哼……好大的胆子。”头戴皇冠,身穿绣金龙踏祥云帝袍的皇帝重重的一巴掌拍在龙椅上面。 群臣惶恐,下面近百位大臣跪伏于地,不敢有任何动作。 “离国公……” “臣在!” “朕问你,这江山到底是谁的江山?”年轻的李隆虽然年岁不大,但是已经登基十年之久。锐利如剑锋的目光,让身穿紫色蟒袍的离国公浑身打了一个激灵。 “自然是陛下的江山。”离国公咬牙说道,却不敢看着圣颜。 “好一个我的江山,我问你们,寡人的天下,你们住的,吃的,中饱私囊的是什么?也是寡人的嘛?”李隆手指如剑,逼问着满朝文武。 众人无人敢出声,大殿上,可听落针之声。 “陛下圣明,赐良田于百姓,赏世爵于百官,此乃万圣之盛举,百代之基业。只不过有些人,屯良田于己用,布官荫于子戚,所得千千万万贯。陛下虽然皇恩浩荡,施行众恩令,只怕下好行,上不通啊……”一个身穿冠服,长袍绣鹤的老者一步迈出,拱手对着李隆说道。 “姚相公,朕也有一句话想要问你。”李隆修长的手指敲了敲龙椅,面不动色的说道。 “陛下,臣昨日已经与靖云司的高大人交接过了房产,人口……”身居政法大臣的姚弼连忙开口。 话没说完,李隆摆手打断。姚弼还想说些什么,抬头忽见坐在圣位上的李隆正面脸不悦的盯着他,半张了嘴,终究是没敢说出一句话。 “相公,你家有多少产业?” “回陛下,臣父母死的早,还有一个傻弟弟。名下共有良田三百亩,长工六个,牛羊各十头,鸡鸭……” 哈哈……话没说完,殿中文武百官都是窃窃发笑。 饶是李隆,听着自己重用的大臣如一个市井老汉般如数家珍的念着牛羊,也不由得一怔。他狭长而又深邃的双眼紧紧盯着姚弼这位状元出生的政治大臣,好似第一天认识一样。 手指捏着青花瓷碗,晃着里面的茶水,李隆实在不想听下去了。 “好了……相公。朕不是让你来数星星的,你不必紧张。你与司马相公熟识,知道他家有多少粮产土地吗?” “这个,臣不知!”姚弼养气功夫修的十足。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看着年轻的皇帝微微一笑。 “司马相公你自己说吧。”李隆摇摇头,叹了口气,目光望向一个头发半白,短须长耳的老者。 “陛下,臣家中只有一个老仆,养了一条老马。臣身子骨老了,老家的农田早就过继给了村中一户老农。”司马瑞安拱手弯躯说道。 “相公之风,清风明月,无愧于人称圣了。”李隆不吝赞叹。 “臣只求天地圣心,吾所学济天下也。陛下布众恩令,才是开盛世之门。天下百姓归心,万千学子得宠,百万官兵振威。此乃太平之基业,盛世之英章啊。” “然……此举只怕是损害了某些人的利益吧。离国公,你说对不对?”皇帝话锋一转,紧紧盯着跪地不起的老者。 “陛下……” “离国公,朕知你的,不必多说。我看你已经年迈,惟恐你身子不适,朕宿夜难寐,朕知你有意向著书立传。朕准了,明日起不用早朝,择日去黎洲挑个地方,朕命人为你选一处院宅。” “陛下,臣……”听得此话,离国公已经看出年轻的皇帝话语中的不可否决,这是要让他卸甲归田啊。 座下文武百官看见离国公的惨状,无不兔死狐悲,纷纷不敢言语,呆如木鸡。 “姚相公,朕听闻前些日子靖云司查处到了一个名叫姚临的富贾,你可听说过?”李隆双眸如针,望着姚弼。 这位当朝的执政大臣听到“姚临”二字,吓了一跳。他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陛下,老臣不认得此人,莫非是有人陷害我?” “哼,姚大人。你既然不识此人,又怎知有人想要陷害你?”却是一旁的司马瑞安冷冷开口说道。 “好了,好了。两位相公,不必为此争执,那姚临拒纳税役不说,而且还冲撞靖云司的执法官,朕已令人将其满门查抄,以儆效尤。”李隆微微说道。 听得此言,姚弼差点当场昏厥,还好被身旁的司马瑞安轻轻扶住身子,勉强没有摔倒。看了一眼这个自己一生的政敌,姚弼感触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