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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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莱尔要开始反胃了,能不能换个小游戏? “丽莎,别看了快走吧,伯父在叫你呢。”女孩拉了拉朋友,埋怨道:“一个小白脸有什么好看的,这么脸生,十有八九是被人带进来的。” 名叫丽莎的女孩回过神,看到朋友不满的神情,知道她也是担心自己被美色迷惑,没有生气,只是解释道:“我只是觉得……好像在哪见过他。” 是哪里呢? 对了,好像是一家酒吧,名字叫什么已经记不清了,隐约记得她是在几天前缠着哥哥让她带自己去玩的时候,她还记得自己喝了一杯红粉佳人,味道很不错,那是她第一次喝酒。 “见过?”丽莎的朋友更警惕了:“你不会真的对他一见钟情了吧。”她很紧张地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对丽莎说:“千万别让伯父知道,你忘了你已经和拉米温家的二少爷订婚了吗?” 提到这件事,丽莎的心情一下子变得糟糕起来,把酒吧的事情抛在脑后:“我不想和他结婚,我都不认识他,都已经什么年代了,怎么还会出现商业联姻这种事!而且就算是商业联姻也轮不到拉米温啊,拉米温家族还没我们家厉害呢!” 丽莎不喜欢那个什么二少爷,听说拉米温家族所有人都是狂热的权势爱好者,外斗不行内斗不止,她才不想跳到这么个油锅里去呢。 站在她身边的穿着蓬蓬裙长相可爱的女孩看着丽莎这样抗拒,犹豫了一下,还是一咬牙把自己偷听到的秘密告诉了她,她把丽莎拉到角落,确定不会被人听到后,才对满脸莫名的丽莎吐露出真相: “伯父想要示好的也许不是拉米温家族,而是他们背后的人。” 听到这话,丽莎心中很快就有了一个名字:“鲍尔斯?” 可爱女孩点点头,很严肃地说:“鲍尔斯家族很可怕的,如果拉米温真的勾搭上了鲍尔斯,会很快跨越阶级。” 如果反抗的话,到时候权势一压,可能丽莎的整个家族都要遭殃。 可丽莎还是很疑惑:“鲍尔斯家族确实是哥谭金字塔尖的几个家族之一没错,可是依附于鲍尔斯家的中小家族不少啊,只是这种关系的话,拉米温的价值还不够鲍尔斯来提携吧?” “本来不够,但是拉米温有了一个很厉害的外援……快看,就是她!” 长廊与大厅的衔接处,红毯上又是一位新宾客到来。 丽莎眼里映入一袭红裙,来人似乎感受到了这里的视线,转头看向丽莎笑了一下,可这一笑却让丽莎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汗毛竖起,像是被什么危险动物盯上了一样。 “对吧对吧,光是看着就很厉害是吧。”丽莎的朋友还在感慨:“简直就像……” “毒蛇一样。”丽莎喃喃道。 这是一个毒蛇一样的女人,周身环绕着致命的气息。 在目标任务进入宴会大厅后,赫莱尔放下酒杯理了理领子,直起身。 他选的位置能很巧妙地把整个大厅都收入视野之中,而现在通过长廊走进宴会厅的人中,就有赫莱尔通过记忆拓印出照片中的女人,安妮塔·布莱克。 不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对红色有着这么强烈的偏好,今天的裙子又是一条艳丽的红裙,安妮塔的长相其实并没有多么惊艳,但她身上的气质就足够碾压全场的大部分人。 怎么形容呢,反正赫莱尔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把“我不是好人最好别惹我不然弄死你”这种话写在脸上,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一些宾客并没有对此表示反感,反而堆起笑迎了上去。 安妮塔身侧的男人反倒被忽略了个彻底,赫莱尔没猜错的话,这个男人应该就是拉米温的现任家主约翰·拉米温,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一幅平庸的样子,面对其他人巴结他的女伴而忽略他这一点毫无异议。 “很厉害啊,安妮塔·布莱克。”赫莱尔感叹了一声,随后摇了摇头:“但是没有那么厉害。” 至少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厉害。 “为什么这么说?”旁边有人插话问道。 “重要宾客还没到吧,那种级别的宾客不应该都是踩着点来的吗?所以现在到的人其实大部分都和拉米温家族的等级差不对才对,或者比拉米温厉害一点,但不多。” 赫莱尔点评道,所以安妮塔·布莱克的影响力只在中层圈子里不错,还没有到更夸张的地步,这让他的任务无疑能轻松很多。 总不能顶着新手等级去怼最终boss吧,要怼也得等把下属挖出来啊。 “你这么关注她,怎么,布莱克小姐又多了一个裙下之臣?”男人又问。 赫莱尔翻了个白眼,转过身:“你这么关注我,怎么,也想当我的裤下之臣?” “而且,莫名其妙来搭话,你谁……”啊?赫莱尔看清男人的脸,手一抖把杯子里的香槟都泼了出去,低饱和度的橙黄色液体化成一道弧线向男人攻击而去。 幸运的是,这杯香槟只剩了一点,没有让闪避难度加大。 布鲁斯险之又险地躲开,没有被香槟命中,随后开玩笑道:“这话应该我来说才是,你知道我每次在这种场合要躲过多少杯酒吗?她们太热情了,我的管家不得不每次都为我准备四套以上的西装。” 年轻的哥谭王子理了理衣服,露出标准的花花公子笑容,打算用真实身份和这个新朋友重新认识一下——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