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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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讲解道:“一把好枪,是要经常拆卸保养的。枪支在使用时,也会出现各种意外的情况,比如子弹卡壳,枪膛进水、进土等机械故障,可以通过迅速地拆装枪,解决这些小问题。更重要的是,当你熟悉枪支的内部结构后,你会感觉枪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做到人枪合一……” 小明听了,没想到武器的拆装,还有这么多讲究,自己要找个时间,好好练习万象刀的拆装速度。 老班长补充了一句:“身为一个战士,枪就是你的兄弟,枪就是你的手足!” 小明深以为然,自己就将那把万象刀当作兄弟了。 珍妮也来了一句通俗的比喻:“在西方,还有一句谚语,枪是男人生殖器的延长!” 一个新兵跟着来了一句:“教官,那枪又是女人的什么呢?” 珍妮尽显泼辣:“你们想听吗?我就告诉你们,枪是女人的宝贝,越长越好!” 台下一面哄笑,小明也笑了。 林巨信闹个大红脸,嘀咕道:“这娘们,真是敢说,要关起门来好好教育一顿。” 小明也打趣道:“用什么教育啊?用你的长枪吗?当心她把它给拆了……” 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新兵们开始以班为单位,依次上台练习拆装枪技术。 小明看了一会儿,感觉没自己什么事,又想起一件事来:“小林,带上一些枪支弹药,跟我出去走一趟。” “好嘞!”林巨信以为要执行什么战斗任务,喜不自胜。 两人走到了一层,眼前的情景比地下室更加热火,无数的幸存者正排起长队,在几座大帐篷前填写表格,领取物资。 每个帐篷的头顶上,都投射出巨幅全息画面,上面闪动着红色的醒目大字,分别是“农场”、“采矿队”、“掘荒队”,画面的下半截不停走着字幕,阐述加入三大集体的条件和要求。 排在农场跟前的人数最多,一半以上是女性。报名参加采矿队、掘荒队的人,则以男性为主。 为防止被人认出来,小明戴上了口罩,和林巨信绕着人群走,周围的一张张脸上洋溢着喜悦和希望,那种生机勃勃的感觉,是他以前从未见过的。 他在会议上的那句话说得非常好,黑市重建,最先重建的是人心,这一场核尸大战的胜利,虽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也给了活下来的幸存者莫大的信心和勇气。 再加上玫瑰适时提出了新政,除了取缔红灯区这一条,不太得男人的心之外,其余的政策让男女老少一洗有今天没明天的末日感。 “只要劳动,就能活下去!”——这浓缩成一句话的新政口号,一经喊出,就深入人心。 小明忽然想起了一个老朋友——香姐,似乎一直没有看到她的影子,这一场大战,死了那么多人,但愿她没有事。 而且,红灯区取缔了,等于是他的建议让她失业了,虽然现在有了其他工作的选择,不过,以香姐的细皮嫩肉,估计干不了粗活的。 小明决定,等回来后,找一下胖总管,让他帮忙找一下香姐,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在新兵营给她安插一个文职的工作。 做人要知道感恩报仇,当自己有能力的时候,一定要报答那些对自己好的人,也不放过对自己坏的人。 到了室内停车场,小明一眼看到了那辆外旧内新的吉普车,被他打破的玻璃窗还没装好。 他一问车管才知道,原来昨天几个司机开车返回黑市的时候,发现堡垒里有交火声,就停在外围,等叛军撤退了,才开进车库。 林巨信将一挎包的枪支弹药放进后车厢里,要求道:“我来开车。” 小明乐得清闲,坐上了副驾驶座位,为他指路。 林巨信的驾驶技术,比小明强多了,将吉普车开得又快又稳,驶出了原先黑市的地界,问道:“兄弟,我们去哪啊?” “带你去见兄弟!”小明想到王昆和胖子两个,打心眼里笑起来。 吉普车停在了那座小区里,小林已经猜到了小明要见的是谁了,兴奋得屁颠屁颠的。 “哥几个,这是小林,这是王昆。”小明终于又一次喊起了哥几个,忽然感觉,上天其实待自己不薄,一拨兄弟走了,又一拨兄弟来了。 “大块头……”林巨信见到这个核尸挑战大赛的绝版明星,乐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放哪了。 “小林,自家兄弟,就喊名字吧。”王昆亲昵地拍着林巨信的肩膀,又介绍身边的女孩,“这是我女朋友夏炎。” “嫂子好!”林巨信的嘴巴跟抹了蜜似的。 “丁东呢?”小明的目光在房间里逡梭着,这不是他和宛若住过的那一套房子,是胖子安的新家。 “度蜜月呢!”王昆笑嘻嘻地指了指一间卧室,其实,他和夏炎形影不离、蜜里调油的亲热劲儿,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了。 “胖哥?灰姑娘!”林巨信的下巴快掉下来了,看到了一幕绝对想不到的情景,胖子和灰姑娘手牵手地走了出来,两人身上的衣服,明显是混搭的,不男不女,不伦不类。 “小林,跟我一起喊,姐夫!”小明早已捧腹大笑了。 正赶上做午饭的时间,几兄弟来不及寒暄,一起动手,在客厅中间点起一堆篝火来,既可以取暖,又可以烧烤。 夏炎在厨房里忙活,王昆跟过去帮手。 胖子腾不开手,专心陪护灰姑娘。 小林年纪最小,又是新人,自然拣脏活干,搭烧烤架,挂汤锅什么的。 倒是小明,难得清闲,四周逛了逛,发现房间的防卫措施做的相当好,门是加固的,窗户和阳台都用铁丝网封住,留下一个逃生口,一条粗长的绳子放在边上待命。 而且,他又带了一包枪支弹药来,更加了一重保险。 吃饭的时候,林巨信的下巴差点又掉了,因为他听到厨房里响了几声狗叫,然后王昆端了一碗血淋淋的东西递给胖子,胖子一口一口地喂灰姑娘吃下,又给“她”喝了一瓶水。 吃饱喝足的灰姑娘,这才松开胖子的手,摇摇摆摆地回卧室了,那举手投足、表情神态,越来越像一个小女孩,越来越不像一个核尸。 林巨信这才敢问胖子:“胖哥,你怎么把灰姑娘给收服了?” “血脉相通,心意就通了。”胖子得意地笑了,笑容里显出一种骄傲,那是一种照顾亲近之人的成就感。 天生万物,相生相克,小明心中感叹,或许胖子一不留神,找到了人与核尸共存的方法,心想自己这一声姐夫喊得不冤,又奇怪地问王昆:“哪来的狗啊?” 王昆一面烤着一块午餐肉,一面解释:“前两天,有一群逃难的幸存者路过这里,其中有带着狗的,我就顺手牵羊,偷了一条。也没有杀死它,养在厨房里,每天放点血出来,灰姑娘就可以吃饭了。” 胖子大口地吃着烤肉,感激道:“多亏了王昆,帮我省了不少血。小明,快把这几天发生的事,详细讲一遍,我都快憋死了。” 小明还没开口,林巨信就抢着说:“哥哥嫂子,我讲给你们听……” 几兄弟加上夏炎,围坐在篝火旁,边吃东西,边听林巨信讲述核尸大战的经过。 林巨信讲得非常详细生动,就是换了小明自己,估计也没有他讲的好,有不少细节,小明都忘了,他还记得。 王昆和胖子听得眉飞色舞,恨自己未能置身其中,夏炎也跟着惊叹不已,这一战的跌宕起伏、小明的神奇表现,绝对是可以写进黑市历史的传奇。 听到宛若怀了小明的骨肉,王昆、夏炎和胖子一起向小明道喜,又对玫瑰的伤心欲绝表示同情,再对苏菲的不守信用交口指摘。 不过,三人也说,以黑市这样的状况,小明留下来一年,也是对的。 小明心中疑惑,林巨信是在征兵时才遇上自己,怎么知道得这么多?他随即醒悟,不是还有个珍妮嘛,这两口子两下夹击,自己当然无所遁形。 待听林巨信讲到在盐水河一战的险况,王昆和胖子一起破口大骂老大不得好死,又佩服小明的胆识勇略。 不过,小明一个人杀回堡垒的大逆转事迹,林巨信就知之不详了,因为他和珍妮都留在船队。 小明这才接口,大致讲了一下,自己怎么用手雷制住胡为,再和玫瑰唱双簧,逼迫叛军退兵、并将胡为驱逐出境。 王昆和胖子大呼痛快,又说可惜,不该放虎归山。 小明也知道放了胡为,是养虎为患,不过却也无奈:“没办法,必须树立玫瑰的威信,她现在,真有市长的样子,连我都怕她三分。” 夏炎冒出一句:“小明,你和玫瑰的关系,到底怎样了?” 那三个家伙,立即竖起了耳朵,要听小明怎么回答。夏炎这句话,是三人想问又不敢问的,这种私事,兄弟之间也不好明言。 小明眨巴着眼睛,扫视了一圈各人,欲言又止,毕竟,这是自己的隐私,可是又想,这三个兄弟,都是可以托付性命的人,自己若是遮遮掩掩,反倒显得虚了。 他喝一口水,叹了口气:“我和她的关系,真有点复杂,连我自己也都说不清楚、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