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书迷正在阅读:稳住,你可以[穿书]、我松开时间的绳索、无敌召唤之最强人皇、娇媚(通房又娇又媚)、暴君是个小可怜、穿成残疾总裁的炮灰情敌、重生七零之我不离婚、女配她一心向道[快穿]、拿稳绿茶剧本后我成了团宠、浮诛谣
============= 九零年代富一代[重生] 作者:百万黄金 文案: 曹爱华为了女儿忍了婆婆和丈夫一辈子 到头来女儿宁愿自杀也不愿再活下去 再睁眼女儿不过三岁,一切都还没开始,一切都还可以重来 她打定主意带着女儿离婚,不再把自己被控制的人生转嫁到女儿身上 搭上下海的热潮,做好主业的同时发展副业,买房子,养女儿,做富婆 冒出个初恋说是她异时空的孩子爸爸,厚着脸皮要和她家庭事业两手抓 前夫也痛改前非,批婆婆,弃极品,发誓做个好丈夫好爸爸,一心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 二选一?曹爱华莞尔一笑,一心搞钱女强人妈妈的剧本不香吗? 一句话简介:让女儿做富二代 立意:自强自立 内容标签:重生 励志人生 主角:曹爱华 ┃ 配角: ┃ 其它: ============= 第1章 重回1992 “妈,我恨你!” “宁宁!!” 曹爱华从噩梦中惊醒,伸手去摸身边的被子,里头的女儿睡的香甜,她这才松了一口气,一身汗也终于凉了,整个人清醒过来。 女儿去世前对她说的话,她为了救女儿也一同掉下楼时的疼痛,仍旧清晰。 幸好睁开眼,回到女儿三岁还没被她送走的时候。 可连续三天,她都陷在前世的噩梦中没办法走出来。 四月的天气已经开始热了,她从枕头下摸出手表,一看时间,才早上五点,丈夫苏卫民已经在外间轻手轻脚的刮胡子洗脸。 这是九二年,苏卫民在乡下收电费,一周就回来两天,孩子跟着曹爱华,她又要上班又要带孩子,棉花站这个时节还要轧花,她昨天上了夜班,苏卫民体谅她,打算早起去市中心那家灌汤包排队。 说是体谅,不如说是想要示好,夫妻两人上周刚刚吵过架,昨天他回来原本战战兢兢,怕又是一场大战,结果曹爱华整个人都有些恍惚的样子,下班回来倒头就睡,连句话都没跟他说。 她要是和往常一样发脾气,他倒还能和她杠一杠,这副样子,他反倒觉得心虚。 生孩子前,曹爱华也是温声细语的一个娇羞人儿。 她怀孕,他老妈过来照顾她,矛盾就开始了。 后来逐年升级,曹爱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般,脾气大,人也抠,看什么都不顺眼,他做什么她都要发脾气。 就算他上周把老妈送回了老家,她也还是不满,两人大吵一架,他摔门走了。 他知道老妈重男轻女,生了女儿没少给曹爱华小鞋穿,还经常说要把女儿丢了,让他们追生个儿子。 可他不是拦着没让吗? 总归现在矛盾的源头都不在了,他也希望和她好好过日子,回到当初。 就先从她最爱吃的灌汤包开始,生了孩子她就一次没买过,说是舍不得,有什么舍不得的?他们两个现在工资都涨了不少,还能过的比从前差? 等苏卫民关门走了,曹爱华才从床上起来,女儿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她打水洗了头洗了澡,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穿上了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这是怀孕前买的,只穿了一次,之后就穿不上了,如今倒是比结婚前还瘦,穿上系了皮带倒是显得腰身更细了。 她环顾四周,一间半单位分的房子,里屋只放得下一张床和她陪嫁的三个箱子,外间只有四把椅子,一张折叠长桌,厨房里也就只有一个煤炉子几口锅。 角落里还有一张折叠钢丝床,是婆婆过来带孩子的时候睡的。 很好,一会儿就算带着孩子走,东西也不会太多。 苏卫民推门进来,就看到曹爱华对着洗脸架上的镜子正在编辫子。 他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仿佛第一次相亲的时候看到她的时候。 可她扎好辫子转头,到底还是不一样,那个时候她脸上都是明媚懵懂,此时却十分疲惫,气色也不好。 他有了愧疚。 他娶了曹爱华,原本就是烧高香了。 曹爱华长得漂亮有文化,工作也不错,只岁数比他大了两岁,他又把岳父岳母以及大姨子都巴结的好好的,他们都成了他的说客,这才成功娶到了媳妇儿。 结婚的时候,他信誓旦旦的对岳家和曹爱华说会一辈子对她好,心里也是真的信誓旦旦这么想的。 可眼下曹爱华的样子,并不好。 只是他也不懂不好在哪儿,外头也有不少人羡慕曹爱华,说她有福气,可她自己不觉得。 原本想要笑着招呼老婆吃早饭的话就这么卡在了喉咙里,不知道要说什么。 “把女儿叫起来吃饭吧。” 还是曹爱华开口了。 “哎。” 苏卫民脸上一喜,连忙把手里的早点递给曹爱华,进屋收拾女儿去了。 给女儿洗了脸,擦了香香抱出来,放在她的小板凳上,曹爱华已经递过来一双筷子了。 迷迷糊糊的,宁宁看到妈妈和平时不一样了: “妈妈漂漂。” “宁宁也漂漂。” 女儿的衣服整整齐齐的,脸上也收拾的白净,唯独脚上的袜子和鞋穿反了。 曹爱华笑了,男人带孩子,能指望他多精细? 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吧? 看着曹爱华的笑容,苏卫民想。 高高兴兴的给女儿和妻子都夹了一个灌汤包,开口了: “我去排队的时候,前头只有几个人,特意多买了几种,还让老板给我好好包了一下,包子都还热乎又完整。” 他喜滋滋的,觉得自己开了一个好头。 “嗯。” 灌汤包这种东西,适合现吃,打包回来通常破的破,凉的凉,不好吃了。 可苏卫民买过来的这些灌汤包也仅仅比在店里吃差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显然他骑车也是很小心了。 那辆二八是家里唯二值钱的东西,另一样是结婚的时候陪嫁的一块手表。 当然了,自行车也是陪嫁的。 结婚的时候苏卫民家里一毛没出,这没花钱还长得漂亮工作不错的城里媳妇,是苏卫民老妈吹嘘了好多年的资本。 吵架的时候也随随便便就能让她滚蛋,反正没花钱,她儿子还能再娶一个。 “一会儿吃完我带你出去逛逛,刚发了工资,我就留二十,其他的你拿着。” 既然老妈都送走了,工资苏卫民也不打算再交给老妈了,昨天回来前师父劝他,家和万事兴,成了家,工资就该交给自己媳妇儿了,交给老妈算什么事儿? 想想也是,他没结婚的时候,老妈也没说要管着他工资,结了婚,反倒是夫妻两的工资她都要管着。 那会他没多想,看曹爱华不反对,他就交了。 结果争吵大半都是围绕这事儿。 曹爱华有些惊讶,前世没这一出,直到她死,苏卫民也没交过她一次工资,只是随着他挣得越多,给的家用越多而已。 对于曾经这一天的记忆早就模糊了,她只记得那些年都是争吵,苏卫民留给她最深的印象也就是一个摔门离去的背影。 她想离婚,不想再重蹈覆辙。 曹爱华没接话,苏卫民就当她答应了,高高兴兴的把一个信封推到她面前。 “爸爸,我可以喝娃哈哈吗?” 对于三岁的宁宁来说,灌汤包的魅力不如娃哈哈。 她察觉到爸爸很开心,大着胆子要求。 “可以,喝两瓶。” “谢谢爸爸!” 女儿大声道。 “……” 曹爱华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 反正是最后一天了,让他们父女好好相处吧。 苏卫民骑着车,前头是女儿,后头是老婆,有些春风得意。 “卫民逛街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