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
谢星燃没回复了。 姜暮又发了一句话去逗他。 【要真的想我,今晚来我家?】 谢星燃给她回了个句号。 姜暮看了哈哈大笑。 姜暮:【开玩笑的,不过,想我的话,就看我照片嘛……反正你有那么多。】 谢星燃:【。。。】 谢星燃被姜暮气得不行,也不确定刚才那个人究竟是不是姜暮了。 回到家,姜暮坐下休息了一会儿,就给厄斐发了消息。 厄斐早就到家了,一直在等姜暮的消息。 要不是不想显得太急躁,他就给姜暮发消息问她到没到家了。 不过好在姜暮的消息在他忍不住之前发了过来。 这次见面之后,姜暮能够感受到,厄斐对她的态度又有了新的变化。 甚至过了没多久,他又提出想见面。 虽然方式很委婉,先问起姜暮最近学习的压力大不大,然后才提出,带她去吃好吃的,放松一下心情。 但是姜暮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后来的邀约,也被她用学业太重的原因通通拒绝。 他短时间内没有和厄斐再见面的打算。 没几个月了,她的心思要放在备考和攻略孟一许上面。 本来假期就没两天,她还要安排一天去一趟b市。 姜暮并没有为这次见面做多少准备。 提前一天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第二天背了个背包就出发了。 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车次告知孟一许,即便孟一许提出可以来接她,她也没接受。 姜暮到站之后,找了家五星级酒店开了一间套房。 她明天中午就要离开,时间并不多。 她和孟一许约的见面时间是今天下午两点,现在已经是一点了。 姜暮用这一个小时时间去理发店洗了个头发,让tony老师帮她把头发用卷发棒烫了一下。 姜暮想让自己显得成熟一些,不然她这张脸看着实在是太嫩了一些。 孟一许可不是厄斐,喜欢可爱幼齿的妹妹。 孟一许更偏好高冷一点的御姐。 姜暮做完造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十分满意。 卷发蓬松却不失优雅,散下来也不会凌乱,反而有种甜美和温柔并存的感觉。 离开理发店,姜暮就在旁边的商场买了一件卡色的风衣,套上之后,轻熟慵懒的气质立刻就显了出来。 这时候,时间刚刚好,她和孟一许约的地方也在这附近。 b市虽然姜暮第一次来,但是原主在这里住了很多年,拥有了原主的记忆,她对这里十分了解,不需要查地图就能够找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此时的孟一许也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他原本以为姜暮会让他去接,结果她不但自己来了,还找好了酒店入住。 孟一许便觉得姜暮是个很独立不喜欢靠别人的人,这样也好。 他也怕到时候姜暮太麻烦,他虽然答应了她的要求,但要是姜暮太难搞,说不定他中途就想走了。 孟一许带着对姜暮浓厚的好奇心,来到了约定的地方。 他提前了十五分钟到。 到地方之后,孟一许给姜暮发了条消息。 孟一许:【我到了。】 姜暮隔了几秒就回复了。 姜暮:【等我五分钟。】 用词精炼简单,不说废话。 这是姜暮在孟一许面前时常表露出来的风格。 孟一许:【ok】 四分钟过后,孟一许就看到了姜暮在对面马路下车。 姜暮穿着一双短靴,伸腿出来的时候,孟一许看到了一双又长又直的大长腿。 然后他的目光慢慢往上,这才看见姜暮的脸。 姜暮这张脸,什么风格都能驾驭,平时她是清纯甜美的学生,现在她就成了清冷美艳的都市丽人。 虽然年纪小,但她今天故意化了妆,所以孟一许从她的脸上看不出稚嫩感, 她眼尾的眼线微微上挑,眼角画了一颗泪痣,眨眼的时候能够压住清冷,增添了些许魅惑。 孟一许看着姜暮朝他走来,视线始终落在她脸上。 这张脸实在是值得多看几眼。 比照片要立体,也要更有气质。 孟一许在会所这种地方工作,自认为见过各种美女,也有和姜暮一样好看的,但就是没有姜暮这种气质。 姜暮太神秘了,孟一许看着她,就有一种想要将她剥开,看清她的内在的冲动。 只不过他不知道,姜暮像一颗洋葱,纵使他一层一层,将她剥开,也不能看到她的心,反而自己陷进去甚至泪流不止。 姜暮露出一个微笑,看着眼前这个陌生又熟悉的男人。 不得不说,孟一许身上有一种厌世阴郁的气质,搭配上他那张俊美的脸,确实很吸引人。 谢星燃是高山雪莲,不可触及,又出尘不染,看你一眼就沉沦。 厄斐是像春风化雨一样的温柔,长相秀气斯文,笑起来让人脸红。 孟一许却和他们截然不同。 他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那种吊儿郎当,冷冷淡淡,就算是笑着,也看不出他的情绪,指尖点着一根烟,有点儿沧桑,却那么年轻,实在是有种说不出来的魅力。 这样的男人,简直是天生的渣男。 在他眼里,女人不算什么,爱情不算什么,别人都不重要,最最自私的就是他这样的人。 姜暮莫名生出了挑战欲。 她走过去站在孟一许面前,就大方自然地和他打招呼。 “哈喽,男朋友你好呀。” 孟一许咧开嘴,笑了一下,眼睛轻轻眯起来,“我是不是应该直接牵你的手?” 姜暮眨眨眼,“你说呢?” 孟一许勾着嘴角,伸手牵起她的手。 “接下来我们去做什么?”姜暮往他身上一靠。 孟一许:“先去吃饭。” 姜暮点头,“也好,我还没吃东西呢,好饿。” 孟一许低头看她,看到她睫毛又长又翘,却遮不住亮晶晶的眼睛,茶褐色的双瞳清亮泛着水光,是他见过的最清透的眸子。 孟一许有个癖好,就是喜欢看别人的眼珠子。 所以看到姜暮的时候,他也下意识会观察她的眼珠。 是他喜欢的。 说实话,他对姜暮还挺满意。 这样一来,做她一天的男朋友,也不是什么糟糕的事情了。 孟一许原本想的是,如果不怎么满意,就去随便吃一点日料,如果满意那就一起去吃法餐。 他给今天约会的预算也是有分档次的。 不过,姜暮自己把酒店开好了,也不需要他再花钱开房,省下了不少钱,孟一许把吃饭的地方升个级,便也不觉得心疼。 孟一许对自己不抠门,对别人可是很抠门的。 这也和他家里破产之后,经历了太多有关系。 有钱的时候,他挥金如土,经常给酒肉朋友买单,没钱之后,连几千块没人愿意借给他。 于是他便看透了,把钱花在别人身上,就是傻逼。 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前他的钱不是自己赚的,现在他的钱都是他的辛苦钱。 哪能随便给别人花。 孟一许愿意带姜暮去吃法餐,已经是给姜暮最高等级的待遇了。 …… 两人一起吃了饭,然后手拉手逛了街,餐厅这边的环境很好,出门不远就是一个景点,很适合小情侣散步。 他俩走在一起,还遇到了要给他们拍照的。 姜暮看了眼孟一许就拒绝了。 孟一许也不喜欢拍照,不管等别人走后,他对姜暮说:“你要不要我给你拍照?这边景还可以。” 他指的是路边有几个网红拍照点,有两块墙壁被涂鸦成抽象画,很适合拍照,还有几块路牌,风格很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