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皮文学网 - 都市青春 - 豪门老公宠妻如命在线阅读 - 第412章 她的身份不配掌教

第412章 她的身份不配掌教

    “啊——”薛恭惊叫出声,不可置信地看着头顶之上的施傲姗,他要送她下海喂鲨鱼,可最终却是被她推下了地狱。

    砰!

    时间很短暂,很快海面上传来巨大的落水声,紧接着薛恭就被卷入了海浪。

    站在不远处的两名保镖,惊慌失措,飞奔到崖边,正好看到薛恭一口被鲨鱼吞入了腹中。

    “哈哈哈……”施傲姗站在崖边,笑得像春风一样摇曳。

    两名保镖吓得腿都软了,保护少主不力,回去一定会被剥了皮,于是,他们全部恶狠狠地盯着施傲姗,“跟我们回去,向薛老板认罪。”

    施傲姗依然笑得张狂,“我看你们也不用回去了,回去也一定会剥了皮,不如赶快逃命去吧。”

    两名保镖对视了一眼,的确得快速离开龙城逃命去了,继续留在这里,一定会被薛恭的父亲活剥了人皮。但他们本来有副不错的饭碗,一朝被施傲姗毁了,他们岂能放过她?

    一名保镖邪恶地逼向施傲姗,“你既然做了薛少的女人,那就下去陪他吧!”

    说着,两名保镖同时向前,欲推施傲姗下海。施傲姗一步一步后退,脑子快速转动,想着要怎样才能活命。

    路,已经退无可退,她的身后就是断崖,她站在一块巨石之上,笑着看向两名保镖,“我就算死,化成厉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两名保镖阴狠地勾唇,“都要死了,哪里还来那么多废话,自己跳,免得我们动手。”

    施傲姗阴冷地笑了两声,转身欲跳下断崖,就在她刚刚倾身的时候,听到背后传来两声枪响,猛转身,发现两名保镖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一名高大魁梧的男人,手持一把黑色的手枪,迎着海风站在两名保镖之后,英俊的眉眼流露出一股铁血之气。

    施傲姗认得他,他就是已经没落的军门,夏家嫡出的大公子,夏绍奇,也就是死在穆晟熙枪下的夏以茉的亲哥哥。

    夏家本来是军家名门,在龙城声名显赫,家势背景深厚,但经穆晟熙升任上将之后,一番打压,现在也就是勉强维持生计,风光不再。

    虽然家势财富方面没落了,但夏家人还是不弱的,军事世家,个个都身手不凡,夏绍奇也是个练家子。而且夏家最不甘的人就是他,他本来可以有很好的前程,他的事业才刚开始,但这一切都被穆晟熙毁了。

    不,确切地说,是被穆晟熙和南宫夜联手毁的,报复穆家和南宫家是他必然要做的事。

    等了这么久,等到一个施傲姗,经他一路观察,觉得这个女人是个可用之才,聪明,够狠,正是他所需要的人才。

    施傲姗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夏绍奇这么巧出现在这里,只能说明他一直在跟踪她,救了她,一定是觉得她有利用价值。

    所以,施傲姗淡淡地笑了,眼底铺着几分冷漠,“夏少救了我,可有什么条件吗?”

    夏绍奇铁血杀伐的脸,似笑非笑,就像泡沫飘浮在平静的水面,给人以不真识的感觉,“你果然够聪明,既然知道是我救了你,那我就给你两条路。”

    “一,你现在可以转身跳到海里喂鲨鱼。”

    “二,跟我走。”

    施傲姗看着面前,这个阴沉如水的男人,他就像一堵墙一样,海风吹拂着他的直而硬的发丝,愣是吹出了几分铁血的味道。

    这个男人绝对辣手摧花,若是狠起来,薛恭在他面前都是小儿科。军门之家出身的男人,都视人命为草芥,她若惹他不开心了,他绝对会毫不犹豫赏她一颗子弹。

    许久之后,施傲姗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夏绍奇的脸色,“我如何知道,跟着夏少走了之后,不会比喂鲨鱼更惨呢?”

    “呵呵呵……”夏绍奇冷笑了几声,眸底铺着令人冷到骨子里的寒冷,“女人聪明是好事,但太聪明了也容易折翼,你对我来说,唯一的价值就是可以助我复仇,但如果你连这点价值都没有了,那就直接去死。”

    施傲姗睿智的眸子闪动了几下,瞬间明白了夏绍奇的意思,他们有共同的仇人,他想杀了南宫夜和穆晟熙,可是……

    可是,她对南宫夜有着天生的恐惧,哪怕他将她逼上了绝路,她也不敢轻易想报复他。

    夏绍奇显然没有耐心,“怎么,不敢吗,既然连死都不怕了,还怕南宫夜吗?”

    这一句话,给施傲姗打了强心剂,是的,在死和复仇之间,她当然选择复仇,“夏少,需要我做什么?”

    夏绍奇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中的枪,“放心,我对你这样的女人没兴趣,而且也不喜欢送下属女人,所以,你不用陪男人睡,也不用为衣食担忧,更不用担心南宫夜会找到你杀了你,你只要听我的命令,执行我的计划就可以了。”

    想到自己已经孑然一身,一无所有,施傲姗决定孤注一掷,“好,我跟夏少走。”

    夏绍奇斜挑唇角,像魔鬼一样释放几分嗜血的笑意,“很好,的确是聪明的女人,可堪大用,跟着我去饱餐一顿仇人的血吧。”

    说完,夏绍奇转身向崖下走去,魁梧的身材,衬着阳光,就像一尊门神。

    施傲姗迟疑了两秒,一瘸一拐地跟了上去。

    ————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入夏了,南宫睿也八个多月了。

    也许是因为父母基因太强大,普通的宝宝这时刚会爬,会玩一些简单的游戏,但南宫睿居然可以独立向前行走了,而且会说很多话,见到人会叫爸爸妈妈叔叔阿姨,还在南宫夜的教授下,认识了很多字,会看报纸,会看财经杂志,会练功夫,总之,有神童的重要痕迹。

    而且,南宫睿似乎比一般的宝宝想事情要多,经常沉默思考,可以对着电脑屏幕研究一下午的股市,面对大人的逗弄还会表现出一些不耐烦,那意思在说:你们好幼稚。

    于是,南宫睿成了龙城四少公认的小神童。

    本来,有一个那么优秀的女儿,南宫夜已经傲娇得快上天了,而今又有一个这么厉害的儿子,他更是骄傲得每天眉毛都似乎在飞一样。

    此时,赛雅萱和林漫茹也相继分娩了,各自生了一个女儿,看着南宫睿,两人喜欢得不得了,真的恨不能现在就把女儿嫁给他。

    当然了,在南宫夜的眼里,她们的女儿全都配不上他的儿子。

    弟弟早熟,还聪明无双,馨雅喜爱得不得了,回到家就会和南宫睿坐在一起玩,摆弄她的小飞刀,教他学习。本来,她以师父自居,可是突然有一天,她发现,南宫睿比她睿智百倍,简直对很多事情都无师自通。

    比如说,她刚刚跟他说要如何运用飞刀,而南宫睿已经拿起了另一枚小飞刀,手臂一甩,飞刀划出,准确无误地射死了树上的一只大绿虫。

    每当这时,馨雅就会无比心疼她的小飞刀,“南宫睿,你知不知道你很不礼貌,那是姐姐的飞刀,价值连城,是司空爸爸送给我的,射死一只大绿虫,太恶心了。”

    再比如说,她想教南宫睿下棋,只教了他一遍规则,结果两人对弈时,居然是她输了。

    每当这时,馨雅就会对着坐在一旁的父母倾诉,“爸爸,妈妈,你们生了一个怪胎。”

    馨雅不知道,远在西凌,她有一个弟弟,也是个怪胎,这个怪胎的名字就叫作,司空擎。

    司空擎与南宫睿同岁,所做的事情一点也不比南宫睿晚,每天跟着司空御识文学字,练习拳脚,俨然又是一枚小神童。

    教授这样一个孩子,司空御简直每天都处在欣喜的状态中,孩子每天都能给他不一样的惊喜。

    以前教授馨雅的时候,他就觉得馨雅是个非常非常聪明,非常非常优秀的孩子,那时候他总觉得女孩子应该娇养一些,所以也并没有要求那么多,现在亲自教授司空擎,他发现他根本不用要求,这个孩子就会把所以他期望他学到的东西,全部以惊人的速度学会了。

    苍狼和亚瑟都十分喜爱司空擎,经常由衷地夸赞,司空擎将来一定是个栋梁之才。

    看到儿子如此聪明,不但给司空御带来了快乐,还让他无比自豪,无比喜爱,西凌薇郁结在心里的难过,在随着时间慢慢地消散。一个是她最爱的男人,一个是她最爱的儿子,她对他们很好很好,将父子两的衣食起居都照顾得非常好。

    最开始,司空御不习惯她的照顾,毕竟心里有疙瘩,但渐渐的,西凌薇那种温婉贤淑,持礼有度的美,让他在自然而然中就接受了。他习惯了吃她做的菜,习惯了看着她与司空擎嬉戏。

    他在她的身上,很多次都看到了西凌薇的影子,很多时候,他甚至认为其实她就是西凌薇。然而,他又告诉自己,她不是西凌薇。

    有西凌薇母子在神殿里,司空御真的过得很快乐。苍狼看在眼里,感激在心里,感激那一对母子给神殿带来了生机。很多时候,他都想劝司空御,不如娶了江玥吧,可他又知道,江玥的身份不配司空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