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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想没有拒绝,两人商量了一下去了附近新开的一家泰式料理店。 “这家店是我朋友的朋友开的,我之前来捧过场,别的不说,这里的冬阴功和咖喱鱼饼真的超级棒。”罗玉带着她熟门熟路的进了包间。 罗玉本人长得挺漂亮,却是个典型的微胖界人士,身为一个吃货,她身上的脂肪毫无疑问都是吃出来的。她从来不亏待自己的胃,乐想因此也很乐意和她一起吃饭。有时候想要享受一下美食却没有目标,没少打电话对她进行咨询,而罗玉也从来没有让她失望过。 这一次也是这样,罗玉推荐的冬阴功和咖喱鱼饼美味极了。 乐想一边吃一边对她竖起大拇指,罗玉颇有些得意道:“我最近还发现了一个农家乐做的土家菜特别地道,回头我把地址发给你。就是那地方有点偏,开车要好几个小时,你哪天有兴致了就去。” “好。”乐想自然不会拒绝。 冬阴功和咖喱鱼饼的份量都很大,好在有郑满福在,一点也没有浪费。期间,罗玉一边看着大快朵颐的郑满福,一边看着她高挑瘦削的身材,眼里的羡慕几乎化成了实质。 最后,饶是直爽如郑满福都被她看得不自在起来,开口小声道:“我运动量大,所以吃再多都能够消耗。” 罗玉似乎被安慰到了,倒是不再用那么渗人的目光看她了,反而转头看乐想道:“听说你那前夫又出幺蛾子了?” 闻言,一旁的郑满福不由抬起头来,似乎很意外她居然会说起这个话题。 乐想却并不意外,沈明远那张嘴,永远都藏不住秘密,更何况他还并不认为那是秘密。 她微微笑道:“让你见笑了。”心里却恨不得杀人。 这种随时随地被人看戏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罗玉表情有些犹豫道:“有个事我觉得应该和你说一下。” “什么?”乐想有些好奇。 她和罗玉的关系不差,虽说大多都是工作上的联系,但因为相处得来,交情远比别人以为的要好许多。但是罗玉这人也是个比较明哲保身的人,一般情况下并不干涉她的私事,尤其是和沈明远有关的事。 乐想对此也表示理解,毕竟沈家家大势大,平民百姓确实惹不起。 罗玉抿了抿嘴道:“我之前采访一位老先生,无意间听到对方说起一件事……沈总如今似乎不再给沈大少安排相亲了。你……” 她有些同情道:“你要小心一点。” 上流圈的人都觉得乐想是踩了狗屎运才能嫁进沈家,甭管沈明远是不是情圣都这样认为。 但是……因为沈明远这些年的不知收敛,两人之间的事可以说根本不是秘密。如罗玉这样在传媒圈混的人更是连两人之间结婚的始末都一清二楚,之所以没有发布出来,也不过是碍着沈家罢了。 而如她这样的人,毫无例外都觉得乐想是到了八辈子霉,才被沈明远看上。 若是没有沈明远,乐想一个首都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什么高薪的工作找不到?看后面乐想在沈氏集团表现出的工作能力,做个高管绝对不成问题。如果再找个条件相当的男人结婚,说不准现在已经儿女双全,生活幸福美满了。 结果现在呢,当了个劳什子的自由摄影师,虽说也小有名气了,但一年顶多赚个几十万。最重要的是孤身一人,连个傍身的儿女也没有。 而且……沈明远那样的男人,又花心又草包,除了有钱有权的父母,还真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地方。 乐想闻言一愣,“玉姐……” 罗玉连忙抬手道:“这话我也就在这儿跟你说一下,过后可是不认的。” 乐想连忙点头,“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她也清楚,将这种消息告诉自己,罗玉也是要担风险的。 沈明远可从来不是个讲道理的人。 才这样想没多久,出了包间迎面就遇上沈明远,乐想的脸色不由有些难看。 郑满福和罗玉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第14章 公道话 避无可避之下,对面沈明远已经快步走了过来,又惊又喜地看着乐想道:“这么巧,你也过来吃饭?我们……” 郑满福抬头打量了他一眼,沈明远比乐想大两岁,如今已经三十七岁了,按说和女人比起来,男人的保值期比较长,年近四十的女人往往已经成了昨日黄花,男人则相反,这个时期的男人往往比那些小鲜肉更有魅力。 沈明远却并非如此,他的容貌也不差,虽然不是顶级帅哥,但也有普通程度的帅气,一米七七的身高在男人中也是不错了,勉强能称得上一句高富帅。可是现在……不难看出他平时应该有用心保养,但三十七岁男人的皮肤和二十七岁已经看得出明显差别,更加黯淡粗糙,再看身材……沈明远显然是那种连健身房都不进的人,虽然衣服剪裁得很巧妙,一眼看去身材普普通通并不是多辣眼睛,但以郑满福的眼力却能看出这人脱了衣服之后肚子肯定不小。总的来说沈明远还不能归类到中年发福的行列中,但就和普通中年大叔一样,没有明显缺点,但也没有闪光点让人发掘。尤其……作为一个混吃等死丁点能耐也没有的纨绔大少,他身上除了那点养尊处优的骄矜之气,根本没有气质可言。 反观乐想,她的容貌虽然是个美人,但并不是顶尖的绝色,直白点讲就是八分美女,甚至因为长相秀丽有余浓艳不足,并不是那种会让人一眼惊艳的美人。但是气质这种东西,很多时候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同时影响着一个人的外观形象。好的气质能够提升人的容貌,坏的气质能够减损人的容貌,乐想无疑是前者。更别说,时间是青春的敌人,却是气质的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