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9页
书迷正在阅读:每晚都梦到太子小时候、神医的冒牌新娘、男配大佬总在威胁我撩他、我在末世开动物园、会抽奖的科学家、龙傲天爽文剧情全崩了、鸽了读者后我成了影后、未来夫君他权倾天下、穿书后被反派大佬揉进怀里、我有饲养系统
很喜欢《霸王枪》这部小说,其中有一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主人公丁喜。 有人曾评论说《霸王枪》真正的主人公是小马,而不是丁喜,他自有其道理,但个人却不以为然,小马在《霸王枪》中还只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在《霸王枪》一书却是丁喜的智慧,仁爱,卑贱,对现实的愤慨以及无可奈何的全部反映。 叫聪明的丁喜,是因为他的智慧,纵观全书,丁喜面临一切危难都是游刃有余,固然有人会因为这样“过分的”的聪明而不喜欢丁喜,但个人的喜爱之心仍旧未改,智慧所散发出的光芒始终是让我心醉的。 带着睿智去思考一切问题,复杂已经不再存在,你所看到的只是“简单的”逻辑,虽然这一切始终是我们所不能的,也不是我们可学的,但至少我们是可以从欣赏的角度微笑着阅读这一切,看到妙处时,可拍手叫好,有所触动时,也可心领神会。 叫讨人喜欢的丁喜,是因为他的笑容,而你可以从他的笑容找到那种十分随和的成分,是那种绝对没有丝毫恶意的笑,是那种让人看见后如沐春风的笑,他和小马完全不同,小马时刻都有着愤怒的神情,而他时刻都是在笑,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却可以成为那种可以为对方抛头颅、洒热血的真正的朋友,只是因为在他们心中都有着同样的最基本的爱憎,对丑陋现实的憎恨,对世上不平的事情的不满。 如果是小马听见这诸多不平的事情,必是跳起来即要动手,恨不得马上能将世上所有的邪恶的东西都消灭,而丁喜却还是笑着,但在他的笑容背后却有着说不出悲哀和愤怒。 他们去劫镖,是因为镖的主人是专会刮皮的狗官谭道,而死在五犬旗下的沙家七兄弟和青风山以及西河十八寨的兄弟也许是罪有应得,但他们的孤儿寡妇却是没有罪,他们还需要活下去,丁喜去劫镖亦是想让这些孤儿寡妇能有生活下去的能力,这是何等伟大的一种情怀!人与人之间本是平等的,不管是保镖,还是强盗,也许无法去判断他们之间的对错,但无疑他们的妻儿至少都是远离江湖的人,是有权力活下去的人,而丁喜就是想让他们能够更加有机会在险恶的江湖中生存下去,如果可以,他就去赋予,如果可以,他就去实现。 而书中最让我触动的就是隐藏在丁喜心中的另外一面,尽管丁喜聪明,武功也高,但是童年的阴影始终是笼罩着他,他疏远王大小姐,并不是因为他怕连累了她,而是因为他不敢: “他不敢,因为他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一种别人永远无法解释的自卑,已在他心里打起了结,生下了根。 根已很深了。 饥饿、恐惧、寒冷,象野狗般伏在街头,为了一块冷饼被人象野狗般毒打。 只要一想起这些往事,他身上的衣服就会被汗水湿透,就会不停地打冷战。” 也许有人会说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只要是现在好、将来好就行了。我无法去说这种说法的正确与否,但有些事情已经是经历过的,就永远也无法当作没有发生过,心灵上的创伤是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在一起欢笑,一起快乐的时候,也许还可以不曾想起,但是当是独自一人的时候,那许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就会一幕一幕上演。 这也还不是最可怕的,正如古龙所说的,一种别人无法解释的自卑会因此而永远附在他的身上,根本无法摆脱,而没有经历过这种种事情的人,是无法明白那种自卑的。也许这一切也许可以看作古龙本人某个侧面的反映吧。 如果也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会有共鸣的。 李导式的结尾亦是有着独特的魅力,丁喜他们最后的胜利只是因为别人想不到他们敢这么做,正是这个“敢”字道出了全书的主题——勇敢,是因为丁喜对小马的友情,是因为丁喜对王大小姐的爱情,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着爱,他们最终胜利了。 而最后李导给了丁喜一个很好的结局,王大小姐无疑是个好姑娘,也许王大小姐可以慢慢地用她的柔情抚平丁喜心中的伤痕。” “其实说起大小姐,生父王万武被青龙会设诡计暗害,并嫁祸给百里长青。 王盛兰遂仗着一杆霸王枪,游走江湖要会遍使枪高手,想以此找到杀害其父的仇人。 王大小姐当然不叫王大小姐,王大小姐本来也不是一个人的名字,但世上偏偏有一种人,虽然有自己的名字然而人们提起他的时候,却往往用的是另外一个称呼。 王大小姐就是这种人。 大小姐总难免会有大小姐应该有的脾气和性格,这位大小姐也不例外:骄蛮,任性,目中无人;这位大小姐还有别的大小姐没有的特点,那就是冲动,急躁,又宁折不弯。 这种脾气更像一杆枪。 霸王枪。 王大小姐的另外一个名字原本就叫做“霸王枪”。 这个故事虽然叫《霸王枪》,然而这个故事的主角却不是王大小姐,尤其是在她遇到丁喜以后,那个聪明的丁喜。 女人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以后,总是会很心甘情愿的扮演配角,连王大小姐这样的女人也是不会例外的。 能让一个性子像枪一样的女人变得温柔和害羞起来,除了因为爱上一个人,还能有什么别的理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