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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们想要找的走私品却没有找到。 携带武器出入公共场合这固然是个罪名,但依然没法给阿奇金斯判罪,他可以一股脑的推到手下人头上。 确实,王博等人先前没有直接从他身上搜出枪来。 这让他有些泄气,示警之心不可能平白示警,肯定有什么问题的。 想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办公室里那窝小鸡崽子,其实整个事件中,最反常的就是那一窝鸡了。 他带着史密斯警长回到办公室,推开门,孵化箱在桌子上放着,十多个小脑袋争着往外探头看,看到有人来了,又赶紧缩回去,瞪着黑漆漆的小眼睛看向王博等人。 “阿奇金斯说这是他准备用来烤着吃的,但觉得这不正常,于是我将它们给弄到了这里。”王博说道。 史密斯警长趴过去看,道:“这些小鸡会有什么问题?它们身上有标志,难道阿奇金斯用它们来运输什么?” 他捧起一只小鸡试了试,很轻盈的小东西,而且它精神状态还很好,看起来绝不是肚子里被塞了东西的样子。 这些鸡崽子长着淡黄色绒毛,绒毛上用红绿亮色涂了一道短短的斑纹,但没人能理解这斑纹的意思。 王博毕竟是牧场主,养了上百万的鸡鸭,他之前没有仔细打量,这会跟史密斯警长一起从近前看,他发现了一点问题:“这不是鸡苗吧?看它们的嘴,鸡可不是这样的嘴巴。” 这鸟崽全身各处和小鸡都像,但嘴巴略有不同,看起来粗壮很多。 史密斯警长拍了个照片发给一个鸟类学专家,对方很快打来电话,问道:“你们从哪里搞到了一群隼的幼崽?这些小家伙不好养活,你们得小心!” 听了他的话,两人对视一眼,都大为吃惊:“这是隼?” “对,养殖它们的人显然很识货,头上点了红点的是游隼,头上点了绿点的是矛隼,但最珍贵的还是什么颜色都没有的,如果我没看错,那是两种隼的杂交种。” 游隼是阿拉伯酋长国的国鸟,可以认为它们属于鹰的一种,当然双方血缘上没有关系,只是都很凶猛。 这种鸟平时飞行并不迅速,平飞速度只有时速50100千米,但是俯冲速度特别快,俯冲攻击的时候,时速最快可达到300多千米。 矛隼是另一种猛禽,块头和力气比游隼还大,俯冲速度没有游隼快,但也很厉害,它们的斗志在同类鸟里是最强的,驯化成功的矛隼是捕猎的最佳工具。 自古以来,中外都流传有矛隼的传说,冰岛将这种鸟当做国鸟,在中国它们名气就更大了,皇家狩猎专用鸟海东青,说的就是它们。 因为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工业的疯狂发展和扩张,隼这种猛禽的活动地和食物逐渐减少,变得开始珍稀起来。 特别是矛隼,这种鸟现在价格比等重量的黄金还要贵,一只训练好的鸟卖出百万纽币毫无难度。 这些王博和史密斯警长都知道,那鸟类学专家给他们讲了一些他们不知道的知识: “隼属鸟类没有很强的生殖隔离,游隼和矛隼可以交配,其后产生的后代更加珍贵,它们会集合父母的优势,长得强壮、性情彪悍、速度更快、力量更大,是自然界之中有数的猛禽。” “你们仔细看这些隼幼鸟,其中有一只最大看到了吗?它就是杂交的那一只,这小家伙只要能长大,那就是绝对的猛禽明星!” “不过它要安然长大并不容易,和其他杂交种一样,自然状态下它们生活的很难,缺少族群的支持,很难获取食物和抵抗天敌。” 得知这些信息之后,王博两人就知道阿奇金斯这次走私的是什么了,他竟然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批隼鸟。 将阿奇金斯带入审讯室,史密斯警长亲自参审:“嗨,阿奇金斯先生,很高兴见到您。” “我也很高兴见到您,警长,不过我的律师还没到,我不想说什么。”阿奇金斯很淡定地说道。 史密斯警长满脸微笑:“当然、当然,这可以,我只是来提前和您见个面,作为警察,我对您可是闻名已久。” “我不是什么名人,警长您可能认错人了。” “噢噢,没有,珍宝口袋嘛,哪个警察不知道?不过以后其他警察要见到您可不容易了,您的余生可能要在监狱里度过了。” 阿奇金斯笑而不语,史密斯警长摁了下警铃,阿土鲁将这一窝隼鸟抱了上来。 看到这些鸟,阿奇金斯笑不出来了。 第1012章 小猛 “我要见律师!” 这是阿奇金斯最后说的一句话,说话的时候他脸色铁青,情绪很差。 史密斯警长亲热的拍拍他的肩膀道:“好伙计,律师们会见你的,这你放心,不过我觉得你最好见一个什么隼养殖场负责人,律师可没法解决这些隼鸟哪里来的问题。” 王博嘻嘻笑道:“警长,隼在新西兰是禁止人工养殖和贩卖流通的动物,它们接受法律保护。” 史密斯警长惊讶道:“啊?原来这样呀,那我们的珍宝口袋朋友,是从哪里搞来的这些家伙?他又想要干嘛?谁知道答案?” 王博耸耸肩道:“或许他从口袋里变出来的,他不是有一个哆啦A梦神奇口袋吗?” 他这么说是有原因的,阿奇金斯以前接受调查的时候,警察问他从哪里得到的一些珍品,他就调侃警察,说自己有个哆啦A梦的神奇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