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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周星道。 卡姆一愣:“还没找到?” 周星翻了个白眼:“废话,找到我不就回去了?” 卡姆摸了摸鼻子,他发现跟这个家伙在一起,自己智商直线下降,而且卡姆心里已经嘀咕起来,自己要不要这段时间跑市区,不来机场了? 要是下次在机场还碰到这家伙,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崩溃。 “要不你跟我说说,找的是什么人,没准我见过呢。”卡姆嘿嘿笑道。 卡姆心里想的当然是尽快让他找到,然后赶紧滚蛋,最好以后再也别来洛城了。 周星瞥了卡姆一眼,没好气道:“说了你也不知道。” 卡姆真的恨不得把这家伙脑袋扯下来当球踢,但最后在理智的作用下又忍了下来,故意挤兑道: “我看你也不是真心找,否则要是我的话,我绝对发动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我询问的对象。” 说着,卡姆通过后视镜瞄了周星一眼,撇了撇他那厚嘴唇,揶揄道:“我看你找人是假,旅游才是真的吧。” 周星一怔。 虽然卡姆的话很欠揍,但却拷问了周星的内心。 的确,周星只是自以为是的觉得,哪怕他大张旗鼓的弄出声势,朱拉如果打定了主意不见自己,自己也找不到她,甚至朱拉知道自己竟然跑美国来了,会不会躲得更紧? 可是,这毕竟是周星自己的想象,他却从没尝试过。 事实难道真的像自己想的那样? 再说了,现在都已经这样,再差又能差到什么地步,不都是找不到吗?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尝试一下? 尝试还有希望,而不尝试,自己恐怕只能孤独的一个人来,一个人回去。 甚至,周星已经想到了,但又有些不想承认——他是一个明星,已经在华夏走到二线第三的明星,炙手可热,却跑到美国来找一个女人,一个不一定有结果的女人。 美国人会怎么看他? 传回国内,无数华夏人又会怎么看他? 为什么街头求婚总能引起关注,让人围观? 就是因为稀少,不管是美国还是华夏都是如此。 而唯一的原因,就是面子,不敢。 成功了还好,失败了该有多难堪? 更何况周星还是个明星,就算成功了,也会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走到哪儿都要被提起这件事。 说到底,还是没有那个勇气。 但卡姆的第一句话,就给了周星当头一棒——不是真心寻找! 好像……我自己的确没有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 深吸一口气,周星已经决定了,如果这次在洛城依然找不到任何线索,那自己就闹起来,弄出声势,让洛城,乃至整个美国都知道自己这件事! 也让朱拉知道,自己不是懦夫,不是不敢承担的Loser! 至于面子,至于丢人,滚他大爷的! 想想曾经朱拉为自己默默做的那些事,明显就是对自己有很深的感情,而且她远避美国,不也是为了自己? 可笑自己现在还担心面子,担心被议论。 跟朱拉的付出相比,周星感到脸都红了。 好在,自己还有机会,还有机会找到她,弥补曾经那个周星,以及后来自己的“脑子缺根筋”。 卡姆可没想到自己的风凉话能给周星这么大的触动,见周星脸色阴晴不定的在那儿想着什么,卡姆吹着口哨,心里终于稍微高兴一点儿。 片刻后,卡姆又觉得缺点什么,顿时一拍脑门,打开了车载收音机,一阵“兹兹”的声音后,车里响起一阵缓慢的音乐节奏,和娓娓道来的唱腔。 “唱的什么玩意儿,跟催眠曲似的。” 卡姆嘟囔道,随后又换了个频率的广播,一瞬间,劲爆的快节奏响彻车厢,嗨得卡姆也忍不住跟着抖动身体,发出“喔喔”的含糊不清的声音,显然这种类型的歌才是他的菜。 周星被劲歌热曲拉回思绪,看着这黑鬼的样子,有些无语,不过周星也没再说什么。 如果不是卡姆阴差阳错的一阵调侃,自己恐怕也想不到这些,说起来,周星还应该感谢他。 而片刻后,这首歌唱完,就响起主持人的声音: “这首《爱的狂暴》唱出了弗朗克对爱的执着和追求,他的唱功和歌曲的结合十分完美,虽然是摇滚的旋律,但很多地方又有细腻的表达,是难得一见的精品。” 周星刚刚只听了一点,其实对于欧美歌曲的表达方式,周星的鉴赏能力一般,但如果说到旋律,周星还是能鉴别出来的。 毕竟音乐是相通的,顶多有口味的区别,但感受基本都差不多,比如热情的、欢快的、悲伤的等等情绪和节奏,无论哪个国家和人种,听起来都是一样的感觉。 在周星听来,这首歌只能算还不错,但达到精品,还差得远,不说自己前世,在这个世界,周星也听过一些欧美被称之为经典的歌曲,各个类型都有一些,比这个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这让周星在想,是不是这主持人收了这个弗朗克的钱,所以帮他打广告,毕竟现在不仅华夏,在网络共享时代,全世界的专辑都不好卖,顶多美国的正版意识稍微高一点,会在网络专辑上花钱,但实体唱片,跟以往的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销量比就差的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