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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狂帮岁月 第125章 It’s My Chu 科林·约翰知道这段时间楚中天的心情都不好,他想或许和那个电话有关系,但是那究竟是打给谁的,他们又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他就不知道了。但是他不能看着楚这么消沉下去,作为他的老板,他的朋友,他的长辈,他得帮帮楚。 老本特来喝酒的时候就看到他的老伏计科林·约翰趴在吧台上写写画画的。 “你在做什么,想做莎士比亚吗?” 他凑上去看了一眼。 “莎士比亚做不了,不过我正在尝试成为约翰列侬。” 约翰老板抬起头对他的伙伴说道。 “你究竟在搞什么?” “你不觉得我们缺了点什么吗?” 老本特四下里看了看,“我并没有觉得缺了什么。难道今天缺了什么酒吗?” “你除了喝酒还知道什么?” 约翰老板瞪了他一眼。” 你不觉得每次当我们想要在看台上为楚的表现大声欢呼的时候,只是高喊:‘楚楚’的有些太单调和没气势了吗?” 老本特想了想,然后点头道:“那么你想做点什么?” “我要为楚写首歌……不过我写了很多都不满意。” 他指了指脚边。 老本特注意到在科林·约翰的脚下有一个废纸篓,里面装满了揉成团的废纸。 写歌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英超球迷喜欢在比赛的时候唱歌,他们表达自己感情的最好方式不是鼓掌也不是欢呼,就是歌唱。如果他们喜欢某个球员,就会为他编一首歌,然后在比赛的时候唱出来。而球员们也喜欢球迷们为他们写歌,每当在比赛的时候听到球迷们高唱着为他所作的歌曲时,就会感到充满了力量,所向披靡。 老本特从中随便捡起一团废纸,摊开来看了看,然后笑道:“看来你没有天赋啊,老伙计。” “我要有天赋我就不在这里开酒吧了!” 约翰瞪了他一眼,然后把笔一扔。” 这活儿真不是人干的!” “你为什么不问问那些年轻人?他们可比我们对流行音乐了解得多。” 老本特指了指那些坐在一边喝酒的顾客们,他们显然要比约翰和本特年轻几十岁,一个个都在三十岁出头。 科林·约翰摸摸下巴,然后拍了拍巴掌:“那就让我们搞个活动吧!为楚写歌,编出来被选中了奖励他免费喝一个星期的啤酒!” “这奖励好,哈哈!” 老本特笑了起来。 酒对于经常来酒吧的人来说,比妻子老婆还重要,奖励他们酒,确实能够最大化的激起他们参与的热情。 …… 当楚中天在晚上赶到温布尔人酒吧打工的时候,他啊看到了酒吧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大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激烈地争论着:“不不不!这里应该用‘我们的’,而不是‘我的’……” “那那样就不押韵了……” “但是意思正确。” “其实我倒觉得可以这么改……我们为什么不能用抒情一点的曲子来改呢?” “抒情?我觉得不配楚的风格。” “可是利物浦的《你永远不会独行》也很抒情,感觉也没什么不好啊?” “那是利物浦,我们是狂帮!” “要热血!要激昂!要慷慨滂湃!梆梆梆梆梆——慷慨激昂!伙计们!不要跟个娘儿们一样,温吞水似的!” “我同意,节奏要快!没错,要快一点!” …… 还有人则在角落里唱歌,他们中有的人只是是小声哼唱,有的人则直接引吭高歌。 楚中天站在门口,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 温布尔人酒吧一夜之间换了老板也换了经营项目,从酒吧变成了歌剧院…… “喔!楚你来了?” 看到站在门口的楚中天,老板约翰很热情地招呼道。 “这是怎么回事?” 楚中天被他拉了进来。现在他稍微放了点心——最起码老板还没变。 “我们在搞活动。” 约翰老板指了指墙上贴的一张纸,示意他去看。 楚中天凑过去,发现那上面写着:“征集为楚而作的球迷歌曲!原创改编都可以,风格不限,但是要适合在球场上唱的!最后被选中的作者可以在本酒吧免费享用一个星期的各式啤酒!” 他扭过头来看着热闹的酒吧。 约翰老板得意道:“看样子大家都很热情,哈哈!” “嘿,楚!” 杰克逊看到了和约翰老板站在一起的楚中天,向他举起手臂挥舞,“来听听我们给你创作的歌曲怎么样?” “楚来了?” 一群正讨论地很热烈的人听到这句话,纷纷抬起头来。 “还真是楚,来吧!来听听我们的!” “我说楚,你喜欢哪种风格的音乐?金属还是朋克?” “皇后乐队的歌怎么样?不喜欢?那么我们可以换绿洲乐队(Qasus)或者U2的,你觉得怎么样?其实我挺喜欢酷玩乐队(Coldplay)的,你听过他们的歌吗?《Yellow》真是一首好歌啊……” “你觉得这段歌词怎么样,楚?‘我们有一个中国男孩,他会踢球还会功夫!他在场上不知疲倦,跑个不停!所有人都怕他,除了我们!’哈哈哈哈哈!你觉得怎么样?不满意的话我可以继续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