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今天也在等男主篡位[穿书]_分节阅读_114
书迷正在阅读:爱上直男总裁我真香了、[综漫]港黑干部讨厌青花鱼、当美人鱼变成残疾O、穿成恶毒渣攻后我怀崽了[穿书]、总裁他老公是搬砖的、被我渣过的前任他暴富了、心疾男女、盛宠之下(甜文)、论死遁的一百种方式[快穿]、原来只有我是人
霍采瑜脸色看起来有些古怪,呼吸似乎也比刚才急促了些。 李锦余眨眨眼,手中的笔偏了位,划出一道墨痕:“霍爱卿,无事吧?” 霍采瑜沉默片刻,才道:“臣无妨。陛下已体会过行笔走锋的感觉,接下来还需认真揣摩,反复练习。” 李锦余尝试着自己写了几笔,看着那丑兮兮的字迹苦着脸:“朕自己写好丑。” 没有刚才被霍采瑜带着写出来的顺畅。 李锦余这个口吻不自觉带了些撒娇的意味,叫霍采瑜呼吸又是微微一滞。 原以为和陛下朝夕相处,可稍稍缓解相思之苦,如今看来,这反倒是更深一层的折磨。 霍采瑜唇边泛起一丝苦笑。 可他却舍不得这浸在蜂蜜中的苦。 “陛下跟着臣学一下基础即可,习字还是要有自己的风骨。”霍采瑜收敛心神,郑重道,“旁人的东西到底比不过自己的。” 本着对霍采瑜的信任,李锦余懵懂地点点头,重新把注意力放在了手中的兔毫笔上。 写了一会,忽然一杯萦绕着极淡的清香的茶盏放在李锦余面前。 李锦余正有些口渴,端起来轻轻饮了一口,眼前一亮:“好喝。” 皇宫里之前的贡茶对李锦余来说香味都有些过,这杯茶味道极淡,茶味只有一丝,却能在口中绵延许久,着实对他胃口。 看李锦余喜欢,霍采瑜轻轻呼了一口气,唇边笑容绽开了几分:“陛下喜欢便多用些。” 一上午李锦余便在清茶绢纸的环绕中消磨了过去。 霍采瑜则在一旁整理着公务,只觉得此生若能一直如此便已十分满足。 用过午膳,李锦余抑制不住运动的**,想回寝宫跑滚轮,看霍采瑜似乎还想继续待着的样子,委婉地暗示:“霍爱卿,你没有公务吗?” 明日沐休,霍采瑜上午就把要做的事做完了,想下午多和他的陛下相处一下。 此时听到李锦余这明显是送客的语气,霍采瑜一上午的好心情顿时低落了下来。 他抿了抿唇,看着陛下眼中藏不住的“你怎么还不走”,心里颇不是滋味。 他现在没有资格要求陛下留下。 霍采瑜迟疑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劝了一句:“陛下,整日待在寝宫于身体有碍,还需多在日光下走动。” 自从回宫,陛下就一直泡在寝宫轻易不出门。 要不是霍采瑜确认李锦余没有叫任何一个妃子进去,恐怕早就忍不住了。 李锦余挠了挠耳朵:“可是朕去御花园老是碰到妃子,烦。” 尽管他竭尽全力地模仿着原身的气势,但不知怎地,感觉不怕的人越来越多了,去御花园“偶遇”妃子的几率也越来越大了。 听了这句话,霍采瑜内心竟然有一丝隐秘的高兴,旋即被他强行压下,认真思索正打算提些可靠建议,忽然听李锦余兴高采烈地道:“不过霍爱卿说得有道理,朕不如出宫走走吧!” …… 换上便服,李锦余快乐地走在大街上,东瞧瞧西看看。 在青水郡看过那边的百姓疾苦后,李锦余对京城的百姓生活也产生了好奇。 上次他从皇宫跑出来,满心眼都是逃跑成功的喜悦和追赶霍采瑜马车的不情愿,根本没留意京城的风貌。 许是天子脚下的缘故,百姓们的精神比青水郡要好不少,路边的乞丐时有,也不像青水郡那般多得吓人。 李锦余不喜欢走人多的地方,便挑了冷门的小路,一面走一面啃着霍采瑜给他买的煮玉米。 霍采瑜跟在他身后,神色有些无奈:“陛下,不如坐下来吃吧。” “这样挺好。”李锦余咽下一口玉米,抹了抹嘴巴。 一边活动腿一边活动牙,太满足了。 “边走边食于肠胃有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