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皮文学网 - 科幻悬疑 - 韩娱之影帝在线阅读 - 第1847页

第1847页

    实际上,电影刚刚播放了一分钟,看着银幕上的那个指向了法官的弓弩,所有人就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原来,这部电影所讲的内容,竟然也是一件大家都很熟悉的事情。

    话说,1995年韩国高考后,韩国各名牌大学开始了他们自己的入学考试。其中,韩国著名的私立大学成均馆大学的入学考试数学卷子上出现了一个有争议性的题目,然后,有一个名为金京浩的本校数学系助教提出了异议,他觉得这是个错题。

    呃,这个在韩国职场简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要是高丽大学的入学考试数学题出了错,你成均馆大学的老师站出来吆喝两嗓子说不定还会升职加薪。但是,一个私立大学,你一个数学系助教就这么打了自己同事乃至于整个学校的脸,这实在是犯了大忌讳。于是乎,过了两年,1997年的时候,成均馆大学就找茬把他开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换了正常人这破事估计也就结束了。但是,从之前指出错题的行径就能看出,这位金京浩老师是个很较真,甚至是很天真的人,这就注定了这件事情还要再起波澜。

    果不其然,这位较真而又天真的老师明明都已经离开韩国了,甚至已经在国外大学里教书了,但他对此事竟然还是念念不忘。最终,在时隔近十年的时候,也就06年那一年,他终于按捺不住冲动,将之前的这错误题目整理成了详实的论文,带着它回到了韩国,并正式向韩国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成均馆大学恢复自己职称和名誉!

    怎么说呢?还是那个词天真!韩国学界的水有多混?司法界的水又有多混?不知道军人、教授、法官是韩国总理职务的三大备选吗?

    过程就不多说了,反正高等法院干脆利索的下了最终决定,判金京浩败诉。那意思很简单,不许闹,该滚哪儿滚哪儿!

    说到这里,就要反过来嘲讽一下成均馆大学那些人的天真了,之前一个入学考试试卷上的错误题目都忍不了的人,如今怎么可能忍得下自己十年孜孜不忘的东西被人这么随意的否定?

    于是,轰动了全韩国的弓弩杀人案出现了。

    案情很简单,这天傍晚,下班回家的法官遇到了前来理论的金京浩,争执中,他取出了自己准备好的弓弩……

    再然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没人清楚,只知道这么几条:

    首先,法官受了伤,并且坚称自己被对方的弓弩直接射中腹部。

    其次,有公寓保安做证,他是听到争执后才上的楼,然后他声称自己看到了受伤倒地的法官、手持弓弩的金京浩,三枝未射出的弩箭,除此之外地上还有半截明显是射出来以后的造成伤害的断箭。

    然而,金京浩却坚称自己并未射箭。

    同时,作为最主要证物的那半截断箭怎么都找不到了。

    最后,法官这个受害人身上的衣服竟然没有任何血迹,而且他很快就康复出院了。

    一开始案件的定性很简单,这是在挑衅司法,必须要重判!所以马上金京浩就被逮捕和起诉了。

    可是,正如前面所讲的案情,虽然不敢说金京浩是冤枉的,但毫无意问,这是一个典型的悬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最起码‘杀人未遂’这歌罪名是不能被轻易判定的。当然了,一开始舆论还是很挺司法界的,毕竟在案件判决之后到人家家门口拎着弓弩报复,无论如何‘挑衅司法’这四个字是躲不掉的。

    然而,韩国司法界可能是觉得自己人是受害者,所以有些不爽,行事过程中的那种傲慢逐渐显露了出来,到最后,他们已经开始不停的在媒体和公众面前不刷新自己的下限了。

    而这个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一审开始。

    金京浩:“我没杀人,你们没有证据!”

    法官一号:“对不起,你说什么我没听见,据我所知,现在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一审判决‘杀人未遂’罪名成立!”

    金京浩:“我要上诉。”

    法官一号:“随便。”

    媒体和吃瓜群众:“……”

    二审之前。

    法官二号出场,堂而皇之。

    媒体和公众:“这不是那个之前贪污的那位吗?为什么要你来管这个案子?”

    法官二号:“很简单,我名声烂,所以我随便判你们也拿我没辙,如何?谁让他敢威胁法官呢?”

    媒体和吃瓜群众:“要不要脸?”

    法官二号:“我不要脸。”

    媒体和吃瓜群众:“……”

    二审开始。

    金京浩:“我没杀人,你们没有证据,而且媒体已经做了详尽的实验,如果弓弩真的射出去了,还正中他的腹部,那他应该还在医院躺着,更何况断箭呢?物证呢?!”

    法官二号:“对不起,你说什么我没听见,本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所以杀人未遂罪名成立!”

    金京浩:“我知道你们都是法官,我也知道根本没辙的,但是我还要上诉!”

    法官二号:“随便。”

    媒体和吃瓜群众:“我们知道你不要脸,所以就问一句,断箭在哪儿?”

    法官二号:“我是法官我说了算,法警把这些问问题的人全都撵出去!”

    终审之前。

    法官三号出场,堂而皇之。

    媒体和吃瓜群众:“这个法官好,名声大大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