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巡视江南
(三十) 半个时辰后,李信志和陶然儿吩咐好一切,换上平常百姓的衣服,骑上马,如同箭一般,飞速出宫。 他们骑马驰骋,风呼啸着从他们身边掠过,两旁的树木飞速地从他们面前倒退,就像一条绿色的光带。 一个时辰后,出了临安城,来到郊外,他们放缓马缰绳,让马信步走着,低着吃着草,然后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互相看了看,相视大笑。 哈哈哈,陶然儿银铃般的笑声直透碧霄。 此时此刻,他们终于又可以像风一样自由了—— 李信志看着陶然儿,对她微笑说道:“你是我娘子——” 陶然儿笑够了之后,看着身着深蓝色的粗布衣服,一身农民打扮的李信志,她熟悉的那个信志又回来了!她也喜欢江南王,但她对于农民李信志是亲切和爱慕。 她笑道:“对,我是你娘子,你是我相公。” 李信志隔着一定的距离看着她,只见陶然儿穿着白色的麻布衣裳,下面一条深蓝色的裙子,裙摆很大,微风吹送之下,裙摆随风飘荡,看上去像一只蓝色的蝴蝶。 他从来没有看过如此清丽的女孩子。当她晶莹的大眼看着他时,仿佛所有的星光月光都落在她的眼睛里。 他真是刻骨铭心的爱恋她。 此时此刻,陶然儿如同一个熟透的水蜜桃,诱人极了,让人控制不住地想咬一口。 李信志喃喃地说道:“对,我是你的相公,一辈子的相公。” 陶然儿也微笑看着他,对他轻声说道:“此时此刻,你不是江南王,我也不是江南王妃——” 唉哟喂,假如能让他们做一对普通的夫妇该多么好,在宫里呆了几天,才深刻明白帝君与帝后泰山般的重任。 哪有平民百姓过得轻松自在—— 李信志伸出手,握住她的手,对她微笑说道:“对,我们只是这个天下再普通不过的一对夫妇。” 陶然儿点点头,将小脑袋歪在李信志的胸口,这样的相依偎,让她觉得温暖和幸福。 她真想就这样,骑着马,穿着粗布衣服,扮成平常的农家夫妇,和信志浪迹天涯。 李信志看着陶然儿,只觉得她的嘴唇如同柔软的花瓣,散发着香气,她的大眼闪闪发光,异常黑亮,如同雪梨核上的籽。 他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陶然儿的痛,因为亲蜜接触,原本冰肌无汗的陶然儿,身体受到刺激有了反应,背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她伏在信志的怀里,身体控制不住地微微发颤。 李信志心满意足地对陶然儿吟道:“居山岂为山,只爱此中闲。 野菜何消种,柴门不要关。 饭余听涧落,经罢看云还。。” 是一首归隐的小曲。 陶然儿笑了起来,她更紧地贴紧信志的胸膛,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原来,信志和她想到一块去了。 李信志在她的肩膀上用大手温柔地拍打着,对她温和地说道:“然儿,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想告诉你,我和你想的是一样的,但是我的身上有责任和重担,我答应你,等到我结束战争,平定乱世,百姓都过上和平的日子,我一定与你归隐农家,浪迹天涯。” 陶然儿笑了起来,她抬起头,微微仰起小脸,看着李信志,对他认真地说道:“信志,你听好了,因为我陶然儿爱你,那么,你的心愿就是我的心愿,你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你的方向就是我的方向,你去哪,我就去哪,夫妻同心,其义断金!” 他要统一天下,她就陪着他统一天下,他要归隐田园,她就跟着他归隐田园。 李信志点着头,因为太过于感动,他说不出话来。只是微笑看着陶然儿,鼻子发酸,一只手更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自己幸福得如同双脚踩在五彩云端,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正在这个时候,前面有两个人走过来,是两个姑娘,她们看到陶然儿和李信志,便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小红,快看,那一对是夫妇吧,长得模样真好!” 另一个说道:“是呀,他们好像感情很好,唉呀,真希望我以后找的相公也会像那个男子一样对他娘子那样好。” 前面那个说道:“是呀,你看他们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是眉眼间都是欢喜,真是让人羡慕啊。” 第二个说道:“对对,小红,你仔细看,那个姑娘的裙子和那个男子的衣服是同一个颜色的,夫妇穿着同一个颜色的衣服,真是让人看到无比感动哪。” 两个姑娘小声地说着笑着已经走过他们身边,她们两个不停地说话,走过去了也不时地回头看着。 陶然儿“卟“的一声笑了出来,李信志也听到她们的谈话了,他微微地笑看着陶然儿,神情特别的温柔。 春天的阳光照在他们两个人身边,暖洋洋的,如同披着一床厚厚的棉被,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快乐过。 陶然儿提起自己深蓝色的裙摆,迈起小碎步走到信志身边,和他并肩站着,歪着头笑道:“相公,你看——” 李信志看到她调皮的样子,不由乐了,对她问道:“看什么?” 陶然儿指了指他身上的衣服,又提了提她同色系的裙摆,在他面前轻盈地转了一圈,笑道:“刚才那两个姑娘说,我们穿的是同一个颜色的衣服也,你没听到吗?” 信志笑了起来,点了点头,他当然听到了。 陶然儿对他说道:“这叫情侣衫,你知道吗?”她歪着头笑看着他,晶莹剔透的小脸如同一朵春天的玉兰花,清丽至极。 “情侣衫?”信志听不懂现代词汇,挑了挑眉。 陶然儿点着头,俨然一个老师,想了想,对他解释道:“情侣就是爱人的意思,相公和娘子就是爱人啊,两个人穿同一个颜色的衣服,表示同心同德,所以叫情侣衫,当然,你也可以叫他夫妇衫。”呃,在虎村做衣服的时候,她就穿着要做一身情侣衫,天天和信志穿着。 夫妇衫?呃,这是她自己研发的词汇,便于李信志接受。 夫妇衫?李信志点点头,他微笑起来。 陶然儿跳到他的面前,对他问道:“那么,你开心吗?” “当然开心!“信志看着她身上的裙子,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确实是同一个颜色的,因为她穿了与他身上同一个颜色的衣服,好像她是属于他的一般,他的内心突然涌起一阵暖流。 陶然儿听到信志的答话,更加高兴了,她对他说道:“我做衣服的时候,想到了你衣服的颜色,我是执意要做成和你一样颜色的裙子,表示夫妻同心同德,永不分离!” 都说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那么,她也要李信志的一根肋骨。呵呵。 同心同德,永不分离。信志看着阳光下的她,突然无限感动,她居然在做衣服的时候,就想着要和他穿同一个颜色的衣服。这种深蓝色布料的衣服,女孩子很少拿来做衣服,因为穿起来不好看,但是她因为天生丽质,布衣淡裳,却仍然好看得似星星般夺目。 他伸出手,将陶然儿紧紧地搂进自己的怀里,对她说道:“同心同德,永不分离,好,然儿,我们以后,一辈子穿这样的衣服!” 呃,一辈子穿情侣衫,这要是放在现代,估计会被人笑死吧,秀恩爱也秀得太夸张了。 如此无节制地撒狗粮,会被单身狗打死地! 不过这是在古代,无所谓了,她很喜欢和信志穿情侣衫呢。 信志沉吟一会,对她说道:“然儿,我有个建议,叫夫妇衫太普通了,应该雅致一点,不如我们把它叫做同心衫吧。” 同心衫? 陶然儿笑起来,对他说道:“好,很好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