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美丽的花谷
(九十三) 陶然儿看到李信志看着她,眼睛似星星般闪闪发光,仿佛自己是一颗稀世珍宝似的。她一下子涨红了脸。 实在不好意思告诉信志,这些画画的技能,和之前精才绝艳的刺绣一样,都是那个相府千金的本事,她虽然已经死了,但是身体还带着记忆,所以她之前在相府学到的种种技能现在都在她陶然儿身上重现。 看到信志那样爱自己,陶然儿对那个逝去的相府千金在内心感激地说道,谢谢你给了我这些才学,我一定替你好好活着! 两个人相互痴痴地望着,一时发了会呆,春天的风是那样温软醉人,如同陈酿的美酒。 两个人都如痴如醉。 陶然儿脸上浮起红润。 小七在旁边问道:“陶姐姐,你喝了酒吗,脸好红哦——” 陶然儿红着脸微笑,因为信志看着她的时间太长了,最后,她只好通红着脸低下头去,可是信志像个小傻瓜一样,拿着她的画,仍旧在呆呆地看着她。 他的脸也红得像刚出浴。 直到小七这个电灯泡等得不耐烦了,在一旁跳着脚大叫道:“大哥,你快扎风筝啊,一个时辰都过去了!” 李信志和陶然儿才清醒过来,信志不由也脸上热辣辣的,他咳嗽了一嗓子,看了看小七,对着陶然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走到一旁,拿起风筝的架子继续扎了起来,他微笑说道:“小七,你不要急,很快很快。” 陶然儿很有才学,李信志更是十项全能,有一双无所不能的巧手,他的动作又灵巧又麻利,几分钟过后,一只蜈蚣风筝就做好了,又漂亮又坚实,栩栩如生,小七激动得手舞足蹈。 李信志继续扎第二个风筝。陶然儿也没嫌着,走进厨房拿出煮熟的浆糊,将她画好的蜈蚣糊在了信志做的风筝架子上,不一会,一只立体蜈蚣风筝就做好了,它蹲伏在院子的桌子上,黑色的尾巴至少有两米长,无数只脚只只活灵活现,蜈蚣画与风筝骨架结为一体,浑然天成,她脸红的想,就像她与信志,有一天能不能结为夫妇,成为一体呢? 小七惊叹着拍着手,快活地欢呼道:“哇,村里的小孩都会羡慕我!哈哈,我有一只最大的蜈蚣风筝,我的风筝是最漂亮最棒的!哈哈。”然后他欢呼着跑出了家门。 陶然儿站在一旁微微偏着头欣赏着那只蜈蚣风筝,她微笑着夸奖道:“信志,你手真巧,这蜈蚣扎的像真的一样,不,比真的还要威风!” 信志红着脸谦虚道:“不,是你的蜈蚣画的好。” “是你扎的好,美人在骨不在皮,风筝也一样。”陶然儿抿嘴笑,微笑看着信志,她心想,还是信志扎的风筝好看,在现代,她也看到别人在春天放风筝,那风筝就是两根小而细的木棍子支起一张塑料皮,难看又廉价。 可这只风筝呢,它是立体的,眼睛都会动,漂亮精致极了,简直就像是艺术品! 信志笑道:“好啦,好啦,咱们不要互相吹捧啦,没完没了,再夸下去,太阳都要下山了,小七呢?” 他站起来,仙女风筝也扎好了,两个人一起,把仙女风筝也糊好,两只风筝都扎好了。 信志退了一步看了看仙女风筝,对陶然儿笑道:“这个仙女我看着有点像你呢。” 陶然儿微笑着,脸红起来,呃,她可能画的时候真的是照着自己画的,人人都自恋嘛。 信志用手轻轻抚摸着那只仙女风筝,对她微笑道:“然儿,你就是我的小仙女。”声音细得如同蚊蚋,温柔得就像一江春水。 陶然儿脸更红了,只觉得信志的情话是世界上最动听的语言。她的两只耳朵像夏天雨后的两朵菌子,每一个毛孔都颤抖关舒展开来,沉浸在信志的情话里。 耳朵因为听到了太多的情话,所以现在简直能流出蜜来了! 她心想,和信志在一起怎么那么快乐呢,不管做什么事,不管说什么话,都没来由的高兴,大概这就是爱情吧,只要人对了,其它的都不重要。 她这些日子真是太幸福了,也许,她认识信志,花光了她一生所有的运气,不过,她心甘情愿。 她只希望这样美好的时光,能一直继续下去,直到永远。 在虎村一直呆下去,不是一年两年,而是一生一世。 “小七呢?”信志到处寻找小七,嘴里念道,“这家伙,之前急得跳脚的是他,现在不见了的人也是他。” “我在这!”小七欢呼着跳进院子,后面呼啦啦地跟着一群小伙伴。 他把村里的小孩都叫来了,目的就是为了炫耀他的风筝。 小孩将两只风筝团团围住,眼睛里流出艳羡的神光,小七一脸的骄傲与得意,像只小公鸡似的,头昂得高高的,脸上神采飞扬,在那里叭啦叭啦的宣扬着:“这两只风筝是我大哥扎的,画是陶姐姐画的,怎么样,漂亮吧,哈哈,是不是比你们的都要漂亮?!” 有几个小孩眼巴巴地看着,和小七小声商量着,“大哥,一会我们能和你一起去放风筝吧,我就想看看。” 陶然儿听得失声笑起来,看了看小七,又看了看他身后的一群小屁孩,小七居然是这些小屁孩的大哥,他自己六七岁,居然收了一堆小弟,小弟们还流着鼻涕,哈哈,要不要这么搞笑。 “不行!”小七得意洋洋的像一只开屏的雄孔雀,抬起头,一口拒绝了。 陶然儿微笑起来,走到小七面前,对他说道:“小七,做人要大方,这样朋友才会多。一会就一起去放风筝吧。” 信志听着陶然儿在一边教育小七,满意地点点头。 从陶然儿教育小七的话语里,信志几乎可以肯定陶然儿是一个情商极高的姑娘。 这样,两个大人就带着一群小孩去放风筝了。 风筝借着风力飞得很高很高,最后只剩下一个小点了。 陶然儿抬起头眯着大眼看着那越飞越远的风筝,她想起自己的故事,心想,她就像一只断线的风筝吧,再也回不到往日的生活了,好在,她在这个时空间认识了李信志,并且与他相爱。 小孩子欢呼着,跳跃着,玩得累了,最后都回家休息去了。 小七也回家睡觉去了。 四周变得安静下来,信志看着陶然儿,对她关切地问道:“累不累?” 陶然儿摇了摇头,只要听到信志的声音,看到他的笑容,那些思家的愁绪立马烟消云散。 再说,她的身体现在彻底好了,因此也不觉得累。 信志拉起她的手,对她悄声说道:“带你去一个地方。” 陶然儿点点头,听话地跟在信志身后。 李信志带着她去了他先前掉落山崖无意发现的山谷。 当漫山遍野的野百合出现在陶然儿的面前时,她欣喜地尖叫起来。 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百合花,白的百合花,粉红的百合花,大红色的百合花,还有黄色的百合花,唉呀,真是美极了。它们如同春天的河流,带着浓郁的花香向她涌过来。 陶然儿像个小孩一般,在这仿如仙境一般的山谷穿梭跳跃起来,步子如同小鹿一般轻盈。 她仰着头看着天空,天蓝得像深山的湖水,半山崖上桃花开了,梨花开了,迎春花开了,映山红也开了,一条一条小小的瀑布从山崖上挂上来,像是新娘的婚纱。 一切是那么美丽,那么神奇! 信志看到她像一个小孩般那么兴奋,知道带她来对了地方,他走到她的面前,拉起她的手,对她问道:“好看吗?” “好看!”陶然儿笑得眉眼弯弯,对他问道:“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简直是人间仙境! 信志笑起来,对她说道:“我挖灵芝的时候从上面掉下来,无意发现的。我估计虎村只有我知道这个地方,这个山谷是属于我和你的。我把这命名为陶然谷,送给你。” 陶然谷,陶然儿听得心里甜丝丝的,莫名想起一句歌词来“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 信志居然送给她一个美极了的山谷,不管是玩笑话,还是真的,都让人感动。 他这样的口气,可不像一个农民呢。 好像这山谷是他的领地似的。 陶然儿低垂着头站在信志面前,小脸因为幸福发着光。 李信志看着她,只觉得此时此刻她娇俏的模样真是美极了,他觉得自己像站在火焰中心,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将她搂进自己的怀里,在这个地方,可以完全放松身心,旁若无人的亲热。 他低下头,深情地吻着她的额头。 陶然儿在他的怀里幸福地闭上眼睛,野百合散发出浓郁的花香,她鼻子发酸,眼眶发湿,心头涌起一阵阵热流,信志居然为了给她采灵芝,从那么高的山崖上摔落下来,如果不是足够运气,估计早就摔死了。 无论如何,她以后绝对不能让他涉险上山挖灵芝了。 要治病得想想其它办法。 信志温软的唇一路亲下去,找到陶然儿的嘴唇,深情地吻起来,长时间地留恋不去。 两个人坐在野百合的花丛里,像两只相爱的鸟,在那里亲得浑然忘我。 花香越来越浓郁,蓝天在头顶旋转,暖风吹得人身上一阵阵发烫发软。 陶然儿只觉得自己幸福得发晕,身体软倒在信志的怀里,小脸通红,呼吸急促。 信志担心她身体刚刚恢复,有些受不了这样的热情,他松开自己的唇,对她关切地说道:“一会回家,我就向我娘去提亲,告诉她,我要和你结婚。” 什么?陶然儿清醒过来,如同五雷轰顶,无比期待同时无比害怕的时刻要来临了!信志去找李大娘提亲,大娘会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