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纵火犯脑子有坑?
阿久津家是一栋带围墙和庭院的别墅。。 主宅正立面有着古典样式门廊,长条形的窗户,对称的设计,最重要的是,没有哥德式的传统尖拱型高窗。虽然保三郎并不十分了解,但这应该属于英式乔治亚风格。 房屋的主人显然还是有一定身份地位,虽然大火已经极大的破坏了房屋的原有风貌,但从遗留下的残砖剩瓦还能看得出来原本廊檐、门饰上的精美花纹。 讲究。 保三郎围着宅子绕了一圈,发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这犯人脑子是不是有病? 虽然讨论愉快犯的脑子是不是有病才比较有病——没病的人没事烧人家房子干嘛?但保三郎总觉得这个犯人更加有病一点。 或者是在追求什么仪式感? 正常来讲,像这种能犯下连续纵火案的愉快犯脑子虽然有问题,但那基本仅限于“犯罪动机”上,他要是智力真有缺陷,早就被人抓住丢监狱去了。所以他们都会认真地对下手目标进行选择。 首先是容易逃跑的。 这很好理解,毕竟谁都不想放完火,或者是还没放火就被保安抓住扔进局子里去。所以周围治安较差或是离犯案地点不远的地方有较为密集的人流又或是干脆对无人居住的空屋下手都可以成为选择的理由。 然而这个犯人偏不! 阿久津是前任驻英大使,现已卸任归国。火灾之前,阿久津还在家中的庭院里举行过烧烤宴会,犯人不可能不知道别墅里有人。别墅位于小山别墅群,是典型的富人区,没有较为密集的人流方便犯人逃脱,周围还定时会有巡警巡逻。 甚至纵火的地点——房屋东侧还有开有一扇侧门!主人发现了来抓他甚至都不需要通过正门! 其次是容易入侵的。 但这个犯人要对这个世界的常识说不! 别墅带有围墙,围墙之内还有种有一圈带刺的灌木丛。虽然房屋两侧各有一颗树,但枝丫经过细心的修剪,并没有留有靠近围墙的,便于攀爬的枝干。主人的房间位于别墅的西侧,管家的房间位于东侧。两个房间的开窗都是面向庭院,很容易监视。 就算真的是仇富,就是要烧这种不好下手的富人别墅,选择更容易的纵火方式——比如丢桶汽油进院子,让火从庭院开始烧总做得到吧? 没错,你猜对了,这个犯人依然倔强地说不! 起火点在正宅二楼最东侧的窗沿处,需要爬墙才能抵达的位置。而庭院依然郁郁葱葱,没有踩踏的痕迹,种在围墙边上的灌木丛也没有人挤进挤出的痕迹——这个胆大妄为的犯人甚至选择直接从正面侵入,堂堂正正地在房子边上纵火然后扬长而去……也许还在门前鞠了个躬,道完别再走的! 你是哪里来的刺(kuang)客(zhan)吗!? ……呃,说不好呢……万一这个世界融合了刺客信条呢…… 康大爷、阿太爷他们不在日本的吧? 脑袋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但保三郎手上也没有闲着。进入现场前需要戴上手套防止指纹沾染证物——虽然保三郎没有带那种出现场常用的贴手橡胶手套,但幸运的是他还有礼服手套作为替代。 哈?你问沾上了灰,洗不掉怎么办? 你当铃木保三郎是什么人!?不能穿就扔了呗! 有钱,任性! 保三郎毫无心理压力地拉开了房门。 本来保三郎以为在将房子烧毁的大火之后,前往二楼东侧可能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虽然英式乔治亚风格的建筑十分讲究对称之美,但那往往是外部,在内部的布局又会有所不同。 大门打开后一般正对着客厅,而主人家如果没有特殊的喜好的话,一般是住在二楼西侧的。为了方便主人家前往客厅,大厅一般都会有一座楼梯通往二楼西侧,所以想去二楼西侧,进门向左看一般就能看到楼梯。 而东侧则是佣人们的住房。为了避免深夜或是清晨工作的佣人们打扰到主人或者重要客人的休息,东侧的楼梯是远离大门,紧贴东侧墙壁,且多为木制。东侧是起火点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整个楼梯都被烧成了灰烬。 但阿久津家似乎有所不同。即使本身这座房子的格局已经略微有点“偏小”了,设计者依然宁愿侵占客厅的空间也要为房子设计一个在电视里经常能够看到的城堡式楼梯。 设计师是强迫症吗? 不过这和保三郎没有什么关系,身为平成死○,居住环境只要有水有电有网就行了,管他怎么设计的呢!至少现在不用因为楼梯被毁只能爬墙就值得保三郎点个赞。保三郎顺着楼梯上了楼,来到了楼东侧走廊。 入目一片狼藉。 屋顶已经完全被大火所烧毁,可以从屋里看到蓝天。屋顶的砖瓦四散掉落在被火猛烈舔舐过而变得焦黑的走廊上,但姑且还能下脚。这应该感谢于屋主只是喜好英式建筑风格,没有那种强迫症似的非要完全统一成木石结构的喜好,要不然保三郎要随时担心地板会不会突然崩塌。 走廊的尽头是一扇窗户,根据搜查记录,那里就是起火点。 看着只剩下一个大窟窿,明显比别的地方更加凄惨的“窗户”,保三郎也做出了同样的判断——要是纵火课的刑警连起火点都能判断错误,东京估计早就完蛋大吉了。 问题是…… 保三郎扣了扣旁边的墙壁,掉落下来一块块小块的漆黑薄片。破坏墙面之后,墙体的砖石结构露出了自己的正身。 涂料是乳胶漆,墙体是砖石。 连这种地方犯人也不走寻常路吗…… 虽然不如防火漆,但乳胶漆也算是难以燃烧的材料了。不同于为了挂瓦往往会有木制的挂瓦条、椽子、檩条、望板等引火物的屋顶,窗户难以点火不说,就算点着了,如果下面铺的是大理石而不是羊毛毯,没有足够可以烧的东西,是很难燃烧掉整间房子的。因此一般来讲选择纵火的点应该选择杂物室、会客室或者餐厅才对。 除非是…… 保三郎把头伸过已经啥也不剩的窗户往下看,窗户正下方给侧门挡雨的侧廊已经被烧得只剩地基,连基本的建筑结构都已经不存在了。 除非是犯人的目的纯粹是为了烧侧廊而不是主屋。可是烧侧廊干嘛呢? 还是那句话……这犯人是脑子里有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