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我是良民
书迷正在阅读:念念不忘、一胎双宝、非典型同居(吸血鬼h)、反派BOSS饲养手册[西幻]、「修真」师弟他是龙傲天、神棍开道观日常[玄学]、小绿椒、拿错清冷仙君剧本的我、慢穿之一花一世界、欠我们一场漂亮的仗
按说有了这个宝贝我应该高兴,每天搜索的范围可拓广数倍,但它似乎不是按直线移动,在森林里迷失方向等于自杀。 再者说万一它把我移到湖中央,我可是只旱鸭子。 试了几次,都没能控制它朝固定方向移动,这种随机移动并不适合在茂密的树林里进行,我满身的淤青和脑门上的大包就是最好的证据。 在森林里转悠了一周,我不得不回到林厂,大批幸存者行进必然会留下生活过的痕迹,但七天来我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难道幸存者在林厂暂住后就离开了?他们并未进入原始森林? 冷静下来想想,这种可能不是没有,森林里有数百只兽化丧尸,带着普通老百姓进去无异于送羊入虎口,领队的人也许考虑到这一点,临时改变了主意。 不进森林是明智的选择,老爸老妈可没体力跟丧尸比赛跑,我舒了口气,暗暗感谢那个临时改道的人。 搜遍林厂的所有房子,也没找到幸存者去向的提示,这时候没消息对我来说也许是最好的消息。 我收拾好心情,重新出发,不管未来怎样,我又会变成什么,都要先见到我爸妈,这是我此刻唯一的信念。 老家已是一座废城,如果我是幸存者,眼下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躲进深山老林,没粮没药,要么去幸存者聚集的地方,人多力量大。 思量过后,觉得第二条比较保险,于是决定去首都碰碰运气,没准儿在路上就能遇到他们。 去首都必然要经过我的城市,走高速是最方便快捷的途径,我折回老家的城市,换了辆载重量大的三轮车,此去路途遥远,总得准备些日常用品。 我将三轮车停在小区楼下,回家拿了几套衣服,还有水壶和脸盆,好在路上烧点热水,洗个脸、洗个脚什么的。 抱着脸盆和水壶下楼,前脚刚迈出单元门,便听到有破空声,近来练就的敏捷性让我在听到异响的第一时间便做出反应,身子向后缩回门内,迈出去的脚紧跟着收了回来。 一柄匕首贴着我的鞋尖插入地面,半截刀身都没入水泥地中了,我来不及惊讶感叹,立刻关上防盗门,幸好小区的单元门都是比较厚的防盗门,就算被匕首穿透也伤不到我。 而且防盗门要用钥匙打开,我正想着,二楼缓台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有人从楼梯间的窗户闯了进来! 这时候不用瞬移蛋还用什么? 我心中默念,眨眼间人就移到了大楼外面,三轮车是不能要了,先保命要紧,想着我便朝小区后面跑去。 不料,小区后门也有人把守,我没空仔细看,只辨认得出他们穿着迷彩服,像是军方打扮,但他们没有带枪,只是手里拿着匕首,和刚才插水泥地里的那柄款式相同。 我内心咆哮,说好的军民渔水情呢?我是老百姓啊! 可吼完又感觉心虚,终究没敢走上去请求解放军同志手下留情,握着瞬移蛋溜之大吉了。 身形晃过几个落脚点,刚刚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站稳,就听身后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 “站住!慢慢转身,放下武器!” 我一僵,连脖子都不敢扭,用脚跟带动身体缓缓转动,脸上努力做出‘和善无害’的表情,估计是不怎么成功,对方的眼神仍旧犀利得如同要将我活剐了一般。 “太、长官,我、我我这不是武器,就是个盆。”我结巴地解释道:“我、我是良民。” 平时看了太多抗日剧,现在满脑子都是里面的对白,刚才失口差点叫成‘太君’,不能怪我怂,人家穿着军装、端着带消/音/器的手枪,又目光如炬地盯着我,在我贫瘠的人生阅历中可是头一回应对这种场面。 这人的眼睛特别亮,所以他瞪人的时候那目光跟淬了寒冰似的,一身军迷彩穿他身上比西装还笔挺,总之浑身上下透着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气势。 和他相比,我僵硬地假笑和谄媚的语气则充分暴露了我的做贼心虚,就差在脸上贴四个大字了:我有问题! 我心中比较着子弹和瞬移谁更快,想悄悄举起脸盆挡在身前,但对方立刻洞悉了我的意图,沉声命令道: “把盆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