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皮文学网 - 都市青春 - 头骨、爱神与苦艾酒在线阅读 - /苦艾酒/:游园。

/苦艾酒/:游园。

    在周幼里还没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为什么突然脾气变坏的时候,梁胥就已经辞掉了乐队的工作。

    赚了刚刚足够去下一个城市的钱,他要带着周幼里去远航。说是过两人世界。

    临走的时候,乐团的其他成员依依不舍,排骨说,最后吃一顿饭,姐请你们,梁胥看周幼里。

    周幼里凑到梁胥耳边小声说,“云城的东西太辣了,这几天肠胃不好”。

    梁胥就摇头。

    排骨说,“太不给面子了!”

    周幼里藏在梁胥背后吐舌头。

    “那明年夏天的音乐节,一定要来。”

    周幼里掰着指头算了算。

    梁胥没给她数自己还能活多久的机会,握住她的手,说,“明年我们不在这里。”

    “那在哪里?”

    “可能出国。”

    “那这次是最后一面了?”

    周幼里被“最后一面”触动心弦,想起第一天在绿皮火车上,排骨把自己的床铺让给周幼里和梁胥。入夜了,老k和梁胥趴在狭窄过道所隔的小方桌上,就这么过了一晚上。

    好歹也算同患难的朋友,周幼里说,“我们明天的车。”

    “太好了!姐带你去玩好玩的!你绝对喜欢!”

    你绝对喜欢的项目一:纹身。

    店铺开在巷子深处,只有灯带,没有招牌,但客人意外的多。老板是个肩膀上有一块胎记的女人。她自己的纹身没有纹在肩膀上,而是在露脐的蝙蝠衫下面露出一朵大红色的玫瑰花。

    “你竟然不知道J姐!”排骨在周幼里旁边尖叫。

    “我和老k早一个月前就排队预约了,带上你这是你的荣幸!”

    周幼里额头突突地跳,等排骨回过头跟老k腻歪的时候,悄悄跟梁胥咬耳朵:“画册上的图都挺漂亮的,真纹这个我倒勉强可以接受,可是她什么脑回路,竟然纹对象的名字,得有多不成熟的心智才会做出这种事啊?!”

    排骨转过头,“J姐的名字设计,牛逼,你们想想要纹在哪吧。”

    闻言老k撩起他的上衣。

    后背巨大的排骨名字展示出来,虽然说文字设计确实和排骨说的一样设计感前卫又先锋,但在周幼里有限的认知里面,上一个在自己背上刻字的人还是岳飞和他的“精忠报国”。

    周幼里说:“快跑!”

    拉了拉梁胥的衣服。

    梁胥坐在原地,周幼里以为她力气太小了,压低声音说,“我俩就算了,加起来少说也有叁百岁了吧?我们怎么可能干这种事情!”

    梁胥:“我纹肩膀。”

    周幼里瞳孔地震。

    他坐在纹身椅上,J姐上下打量周幼里,“我知道了。”

    一边设计草图,一边又时不时抬起头看周幼里,周幼里被盯得坐立难安。

    作为交换,她在左手手腕上刻了一行很小很小的梁胥的名字,弯弯绕绕,像那种维多利亚时代的卷草纹。

    “好疼。”

    她泪眼汪汪。

    梁胥流了好多血,最后打着包扎出门,周幼里想拿设计图纸去看他到底画的什么,梁胥一把收起,“成熟的女人不需要纹男朋友的名字,也不需要知道男朋友纹的什么。”

    “别埋汰我了。”她把手腕展示给梁胥。

    梁胥看着她手腕上的名字。

    纹完身的叁个人好像打了补丁一样,排骨叉腰,一只手指向天上的星星,“走,去下一个场子!”

    你绝对喜欢的项目二:饭后小游戏。

    这段时间,小型音乐节层出不穷,年轻人在广场上席地而坐,只要有个乐器,就能聚起一堆人。

    他们在沿街的摊贩买了饭团,四个人走到草地上面,随意地坐。

    在他们四人的右前方,围了一群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两个人抱着吉他,其他人在旁边合唱。周幼里四人吃完,又坐着聊了一会儿天,间或听那伙人唱歌。

    那时候的校园民谣是真正的浪漫抒情,唱完以后,大家也没鼓掌、哄笑,给人的感觉像是刚刚点着蜡烛读了一首诗,场面神圣极了,然后拿吉他的人把吉他放在旁边,“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

    向周边的人发出邀请:“大家都可以过来。”

    外围的人坐过去以后,排骨也拉了周幼里和梁胥,周幼里听到游戏规则,“和身边的人对视一分钟。”

    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结果,因为其他人都太严肃,她的小动作被人看到,非常惹眼。

    梁胥老神在在坐在旁边。

    “来真的?”

    他未置可否。

    吉他重新被人拿了起来,周幼里听到古典乐倾泻,一开始乱七八糟地想,早几年大学校园的文青浓度真高啊,互联网没有普及,人都这么追求精神生活的吗?

    后来她看到梁胥在看她。

    很平静的注视。

    其实和日常他看着她的表情并没有什么不同。

    此前周幼里很少停下来也看着他,她总是过于害羞了,觉得他的目光倾略性太强,占有欲特别明显,让她有些灼伤。

    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啊,周幼里在这会儿想。

    好像人总是会被第一印象裹挟,现在她仔仔细细看着他的眉眼,才终于恍然,她还把印象停留在第一世那个强硬的男人身上。

    有点疯,很尖锐,总是暴戾,现在她当然可以理解他当时在不断的循环里接近崩溃的痛苦,好比人在幽闭的房间里被困十天,一百天,存在被抹去,求生不得而求死不能,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比他做得更好。

    然后又经历了很多事情,一会儿,十四岁的孩童形态,一会儿长大,少年模样,他姿势闲适地坐在她的对面,眼里的表情一直未变,深得无法测量,不能望穿。

    一直一直都是这么好看。

    英俊挺拔的,她放在心尖上的人,说痴迷也不过分的人。

    她可以坐在他的面前,真的是个奇迹啊。

    “现在,可以和对方说一句你此刻最想说的话了。”

    梁胥说,“有件事一直没有跟你说。”

    同样闪过了十六岁,十七岁,叁十二岁的面容,他想,比起此刻年轻的脸,他更爱她现实里成人的模样。

    不再天真,饱经现实,性格里有残忍的部分。

    他觉得都很好。

    “叫你妈妈,假想的是二十年后,我们结婚有了小孩……周幼里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