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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率彼旷野_第27章

    像似得到提醒,爪痕问辰:“你矛使得怎样?”

    辰回:“平日里都用箭打猎,很少用矛。”

    大概是有意要测试辰的技能,朱矛向让长脚亦和辰比试矛。长脚亦扛着矛,看向围观的莫和黑獾,一脸为什么是我的无奈。

    长脚亦的矛也用得很好,辰跟他交手,没几下就被打败。

    “不行,还得练习。”爪痕皱眉摇头,看着被打倒在地的辰。

    朱矛崖抬眉:“你教他?”

    辰从地上坐起,长脚亦伸手拉他一把,嫌弃起辰的矛:“你这矛太软了,你拿它使不上劲。”辰拍拍身上的沙土,摇头说:“换别的矛,也打不赢你。”这长脚的少年,是个很优秀的猎人,辰能看出来。

    西山洞成年猎人用的都是棘林的黑矛,辰用的是普通木材制作的矛。

    爪痕问朱矛崖:“你那边还有黑矛吗?”

    朱矛崖回:“还有。”

    “他弓箭不错,身手看着也不差。”爪痕有点刮目相看,不只是这样,康复后的辰,看起来也不再病恹恹,他身姿挺拔,举止间有份沉稳。

    “会比你教易容易。”朱矛崖也觉得辰的能力不会差。易年幼时,因为朱矛崖对他太严格,总是挨骂,他不爱跟朱矛崖学矛,后来是爪痕教他的。

    “就怕他学会了,又回去星洞。”爪痕有点顾虑,怕给自己人制造敌人。

    此时,辰已经收拾好弓箭,返回洞穴,没听到他们的对话。

    辰和长脚亦比试时,易正好跟着老木头父子去林地里设陷阱捕猎,没能看到。他是回来后,才知道长脚亦把辰打倒在地。

    黄昏,火坑旁。

    易边啃肉边说:“他伤才好,当然打不过啦,就像亦你打不过我一样。”气得长脚亦拿根燃烧的木头想戳他,说他:“我打不赢你,我还打不过辰?”

    “快拿开!”易左躲右闪。

    莫正烤着一只鸡,低头闻闻香气,觉得熟透了,他撕下根鸡腿,递给辰说:“辰,鸡腿给你吃。”辰接过,脸上露出淡淡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易:他是个伤员,你还对他下狠手!

    长脚亦:见色忘友,有妻卖友。

    第19章 吃醋?

    西山洞附近有水源,平日取水方便,那是用来饮用的水,是条山泉,冬日不结冰。

    辰到山泉下游的水池洗澡,这一段不用于饮用,偶见西山洞人到此洗衣物。辰数日来一直在养病,身体脏污也不敢清洗。今日,脱得精光,泡在冷水里,辰哆哆嗦嗦地搓洗身体。

    脏兮兮的发辫,全都解开,用手抓洗,身体血污的缝隙,则用草束搓擦。辰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浑身透红才离开水池,此时他倒是不觉得冷,适应了这份冰寒。

    洗好身体后,辰蹲在水池旁,将自己的衣物泡一泡,拖出来,用木棍拍打。

    在水池上头,时有女孩们取水的身影,她们留意到辰,无不把头探一探。褐绿色的山石间,辰白皙的身体,很是显眼。

    拧干衣物,辰将它们搭在肩上,返回西山洞。

    他自然不可能是赤裸着身子回去,他编一条草围裳,遮住下身。人们在炎热的夏日,会脱去兽皮,改穿草围裳,冬日可就很罕见了。

    辰一路引人注意,不只因他穿草围裳,还因他身上的伤。胸口、腹部、背部、大腿、小腿,无一幸免,伤痕大小的区别而已。有些来自野兽的抓咬,有些来自打斗,有这样伤痕的人,谁也不想招惹。

    湿皮衣需要烤干,辰在卧处附近生了一堆火,把皮衣搭在支起的木架上,用火慢慢烘。他坐在地上照看,光着背,长发披肩,露出两条修长的脚来。

    今日猎人们没去打猎,易从外头游荡回来,一见辰只穿条草围裳,他止步打量。辰脸上的伤都好了,他本就眉目清俊,兼之洗白白后,更有种洁净,漂亮之感。

    易凑到辰身边来,惊喜问他:“你去洗澡了。”辰把正在烤的皮衣翻个面,应声:“嗯。”

    易坐得离辰很近,他突然伸手去摸辰肩上的发,他手指蹭过辰的肌肤,留下微热的触感。辰本想拨走咸猪手,却见他垂着眸,英气的眉眼迫在眼前,他唇鼻的气息拂在脖间,辰不知为何,抬起的手轻轻又收回。

    幸好易很快就对辰的长发和肩失去兴趣,改用眼扫视辰胸口的伤痕,他皱眉说:“好重的伤!”

    他就这么对辰胸前的伤耿耿于怀,辰看他难受的表情,一时默然。

    易又想动手动脚,他伸手欲摸辰胸上疤痕,被辰打走,挑眉说他:“别乱摸。”这都什么坏习惯。易托着一边腮,说道:“摸一下又不会怎样。”目光还往辰身下瞟,不过辰虽然穿着草围裳,但围裳编得密,遮挡得严实。

    火上的皮衣仍旧湿淋淋,冬日里要晾干一件衣物,可不是容易事。辰不时将它挪一挪,挨火近些,希望它赶快干。就是在避风、相对暖和的洞穴里,辰冬日只穿条草围裳,也觉得浑身发冷。

    易突然起身离开,辰以为他无趣走了。没多久,又见他拿着衣物回来,看材质是鹿皮,而且还很新。

    “给你穿,快穿上,等会着凉了。”易把鹿皮衣塞给辰,他的皮衣多,女孩们常缝制送他。

    辰摸着柔软的鹿皮子,又看眼木架上穿得脱皮,灰不溜秋的破皮衣,心里自然是喜爱的。再说也确实很冷,手脚哆嗦。辰先将皮衣穿上,收好领口,绑好衣带,随后他站起身打算换皮围裳,这时,他瞥向易。易毫无避开的意思,目光就没离开过他身体。

    都是在一个山洞住的,相互间确实不避讳,又不是异性。

    辰背过身去,刚解下草围裳,就听到易兴奋地声音,他说:“你还挺大的嘛。”

    辰:“……”

    “不过没我大,我的最大!”易像似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他继续说:“辰,你跟亦比比看谁大。”

    你们没事干就比这东西大小吗?

    辰把皮围裳穿上,它长度很长,能盖住小腿,腿部再无凉飕飕之感。一身崭新的鹿皮衣,针眼规整,穿得合体,辰顿时亮眼不少。辰穿上新衣服后,抓住长发,想弄短,西山洞的男子不留长发。他去找来一把平时用来割莠草的蚌刀,把头发当草割。

    “你们星洞男人干么把头发留那么长,看起来就像是个女人。”易随口一说,两人第一次相遇,他就误认为辰是女人。

    辰抬眼,寒光从眼梢闪过,他拿着锋利的蚌刀,不动声色问:“你说什么?”

    易选择噤声,乖乖蹲在一旁看辰把披肩长发,削成齐耳短发,再不敢胡说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