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4章 天天腻在一起,早晚要烦
白一一闻言脸色一沉,“周五我请不了假。” “白一一,你都没试,怎么知道周五请不了假?”顾恺一听她说请不了假,顿时就恼了。 “我不试就知道,上次我就告诉过你,要去就周末去。周一到周五我都要上班。” 白一一的语气也不比顾恺的好,她凭什么一定要配合他,最近药厂的订单特别多,温锦各种忙,她做为秘书,当然也一点不比温锦闲。 再说,她是要养家的人,请假这种事,她自是能不请,就不请。 “白一一,你是故意跟我做对是吗,行,周末你才有时间,那就周末去。”顾恺说得咬牙切齿,说完,就直接挂了电话。 看着被挂断的电话,白一一撇撇嘴,把手机扔到床上,拿起衣服去洗澡。 意品轩 温锦赶到时,便看到顾恺一脸沉郁的坐在包间里,他疑惑地蹙了蹙眉,带上包间的门,走过去坐下。 “是被病人家属骂了吗,你这副表情?” 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温锦递到嘴边时,调侃地问。 顾恺睨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修尘那家伙,我花钱请他吃饭,他居然还让我预约。” “噗。” 温锦差点没把喝进嘴里的水给喷出来。 顾恺叫来服务员,又点了几个菜,愤愤地说:“既然修尘那家伙不来,那我们今晚就不要客气,反正这是他集团旗下的餐厅。” “你打电话之前,就该想到,他根本不可能来的。”温锦抽了张纸巾擦拭嘴角,好笑地看着顾恺。 “你不是要应酬吗,我好不容易不加班一晚上,想着找个人陪我喝一杯,阿锋回了b市,阿牧又去了c市出差,你再应酬,就只剩修尘那一个闲人。” 顾恺生气的,是墨修尘那家伙炫耀的语气。 他什么要照顾照顾三个宝贝,来不了,还让顾恺有时间的话,可以去他家免费实习。 温锦眸光闪过一抹探究,淡淡地问:“你不加班,不是应该找方芷薇约会的吗,怎么会找人喝酒?” “我又不是修尘,天天腻在一起,早晚要烦。” 服务员上菜很快,菜上齐后,顾恺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菜喂进嘴里,问温锦:“咱们喝两杯吧。” “我不喝,你自己喝吧。” 温锦摇头,“昨晚喝得太多,我今天头疼了一整天,到下午下班的时候,才觉得舒服了。” “一个人喝着多没意思,算了,等你哪天想喝的时候,我再喝。” 顾恺见温锦不喝,自己也没了兴趣。 “我没有想喝的时候。”温锦笑着说,“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要是应酬不用喝酒,我会更加高兴。” “白一一上班很忙吗?” 顾恺咽下嘴里的食物,状似不经意地问。 温锦正夹菜,听见他的话,动作微微一顿,把菜喂进嘴里,才不紧不慢地回答:“嗯,是很忙,你怎么关心起一一来了?” “我又不是闲得没事干,谁要关心她,刚才我打电话告诉她,周五去给瞳瞳转户口,改姓,让她请半天假。那个女人,居然想都不想,就一口拒绝了,说她除了周末,周一到周五,都没时间。” “一一没有说谎,周一到周五,都很忙的。”温锦嘴角勾起一抹愉悦的弧度:“这周四,一一要跟我一起去出差,周五,还真请不了假。” “出差?” 顾恺皱眉,白一一那可恶的女人不是故意跟他做对吗? “嗯,一一没有告诉你吗,可能要去一个星期左右。”温锦敛了笑,眸光平静地看着顾恺。 “就是说,周末也不会回来了?” 温锦点头,“是的,周末不能回来。正好,一一不在家,你可以和瞳瞳培养感情啊。” 闻言,顾恺眸底闪过一抹光芒,嘴角愉悦地勾了起来。 “阿锦,像这种出差的工作,你可以多带白一一去几次。”白一一不配合他给瞳瞳改姓,他就直接和瞳瞳多培养感情,最好是让瞳瞳愿意跟他一起生活才好。 想到这里,顾恺嘴角的笑,越发的深了一分。 温锦嘴角微抽:“一一是有孩子的人,又是然然的朋友,我可不能故意拆散她和瞳瞳。阿恺,以前也没见你这么喜欢小孩子,你想要孩子,可以和方芷薇早点结婚生一个啊。” 何必一定要和人家白一一抢女儿。 “就算生再多,瞳瞳也是我第一个孩子,你没当父亲,不懂。”顾恺冲温锦摆手,还想说什么,手机铃声却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他掏出手机接听电话。 *** “修尘,三个宝宝都睡着了,要不,你去意品轩找我哥吧,你这些日子一直在家里,哪里也不去,不觉得闷吗?” 保姆把梓奕也抱去隔壁婴儿房之后,温然对坐在床沿上的墨修尘说。 墨修尘微笑地摇头:“不闷,每天照顾你和三个宝宝,我觉得很充实,时间过得很快,哪里会闷。” “你都快变成宅男了。” “宅男没什么不好,然然,你先睡吧,我去书房给阿牧打个电话,问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两天前,覃牧也去了c市。 上次公司的内奸查出来之后,被开除,几天前,安琳被那人偷袭,受了点伤,覃牧回了c市看她。 “阿牧不在g市,你明天回公司上班吧。” 安琳虽然只是一点轻伤,不影响吃也不影响睡,但温然还是希望覃牧在c市多陪她一些日子。 况且,覃牧一回来又要被那个高厅和他女儿缠着。 如此一来,温然又不希望覃牧回来g市了。 虽然覃牧对修尘说,他只是把安琳当妹妹,可做为他们两个的朋友,然然自是希望安琳能得偿所愿。 墨修尘深眸半眯,盯着温然看了两秒,勾唇笑道:“然然,你是怕阿牧被那个高小姐缠上吗?” 高小姐,是顾恺先叫起的。 因为对方姓高,长得又十分丰满。对覃牧,还一见钟情。 这种关系,让他们想到了西游记里的高小姐与猪八戒,只不过现实与神话恰恰相反,覃牧英俊帅气,那个高小姐长得太过安全,又一身的肉,与猪八戒相差不大。 于是乎,他们就戏称人家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