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天色越来越暗,远处升起一片红霞,让所有人都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之中。 方凤笙站了起来:“爹,我该走了。你放心,哪怕上穷碧落下黄泉,我也会替你洗涮掉身上的污名,待到那时,我一定来给你立碑,让你堂堂正正进方家祖坟。” “你等着,这一天不会太远。”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这一小卷算是完了,下一卷开始女主大展宏图。 我看评论有人好奇为什么会让女主嫁一次,又费劲儿巴拉和离,完全可以略过这些。其实怎么说吧,这算是女主破茧化蝶的一个过程,我觉得女主只有经历了这些,才算真正重获新生。 毕竟她是个女子,那个社会不是现代社会,对女子束缚的太多太多,从上到下360°无死角全方位压力。她再天资卓越出类拔萃多智近妖又怎么样,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的所有自信来源于父亲毫无底线的溺爱,这种自信的根基是不牢固的,寄托在别人身上。当有一日这种无底线的溺爱没了,也变成迫使让她回归正途的一股力量,她的三观世界全然崩塌。 世界的再次重建需要过程,需要时间,需要契机,也需要动力。我一直觉得,只有走进去再走出来,才能真正无所畏惧。 面面这是第一次写女扮男装这种被人写烂了的老梗(招儿的那次不算),我所设想的‘女扮男装’,不光外表,而是心态心理。哪怕日后脱掉这层皮,也能真正的不惧不畏。而不是披着这身皮,还能泰然自若,其实瓤子却在恐惧害怕没了这层皮怎么办。 杂七杂八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理解。还要说一件让人悲伤的事,撩火那边今天无更,是的,我卡结局了,让我顺顺思路了。 第15章 崎岖的山道上行着一辆马车。 马车整体呈棕黑色,十分其貌不扬,赶车的人头上戴着斗笠,时不时扬鞭抽打着马儿,驱赶着车往前走。 “少爷,前面好像有家客店,时候也不早了,我看这天马上要下雨,还是先找个地方落脚吧。” 车里传来一个声音:“禹叔,你看着办。” 车厢中,方凤笙半靠在一方大软枕上,正翻阅一本书。 知春知秋坐在她身边,背后都靠着一个软枕。 这几个软枕都是知春的手艺,马车颠簸,又是长途跋涉,就靠着这几个软枕,三人才不至于在路途中,被颠得骨头架子都散了。 “婢子说走水路,少爷非要走旱路,这旱路走得又慢又颠,少爷后悔了吗?” 方凤笙用扇子敲了下知秋的头:“你懂什么,走旱路条条大路都能到,走水路就那么一条路,不怕被人瓮中捉鳖?” 之前在余姚,安顿好何妈妈和王二一家人后,方凤笙就带着禹叔几个匆匆上路了,即是如此也差点被人抓到。那个三皇子比想象中更记仇,竟派人找到余姚来了,方凤笙才会带着知春等人弃了水路,改走旱路。 “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扬州啊?都走了大半个月了。”知秋皱着小脸,苦巴巴的。 “禹叔说再有三五日就能到。” “还有三五日啊!” “瞧你这娇气的样子!” “人家不是娇气,人家就是心疼少爷,你说你身子还没养好,就四处奔波。少爷,你别看书了,伤眼……” …… 所谓望山跑死马,一点都没错。 禹叔一刻钟之前就说看到一家客店,可他们却花了两刻钟才走到。 而且他没有猜错,果然有雨,而且来得非常快。凤笙一行人下车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狂风大作,就看这声势,估计雨势还不会小。 禹叔去停车,凤笙带着知春两个先进了店。 这家客店和散布在沿途官道上的私店,并没有什么区别。因地处荒郊野岭,摆设和装潢都显得十分陈旧,但客人却不少,大堂坐了很多正在吃饭喝酒的人,显然都是避雨而来。 凤笙找小二要了三间客房,因为禹叔还没来,三人就站在大堂里等。只这么一会儿时间,外面就噼里啪啦下起雨来,雷声隆隆。 这时,从外面匆匆走进来两个人。 似乎是主仆,前面的年轻男子身材高大,眉目清朗,穿一身青衫,后面跟着一个背着书箱的书童。 这种地方,极少能看见读书人打扮的人,凤笙不免多看了两眼。 那人似乎感觉到方凤笙在看自己,望了过来。见对方身穿文士衫,手持折扇,模样斯文俊秀,他含笑拱手为礼,同时步伐未停,扬声问小二是否有房。 “客官,您算来巧了,今儿天公作美,小店生意红火,仅剩了五间房,方才那位公子要了三间,还剩两间,请问您要几间?” 青衫男子失笑,原来天公作美还能这么用。正待他打算和小二说要一间房,又来了人。 实在是来人声势浩大,人还没进门,就嚷着说,剩下的房间都给他,他全要了。 紧接着,一个被淋成落汤鸡的胖子撞了进来。 此人身高六尺,穿一身赭色绸缎的袍子,看打扮是个客商。除了他,还有个小厮打扮模样的人,及两名穿着蓝色短褐的随扈,都被雨淋得不轻。 这胖子一边跟小二要房,一面没忘破口大骂跟在他身后的三人,说他们都是酒囊饭袋,害他淋成这样,幸亏货没事,不然他非把他们的脑袋拧下来不可。 “客官,您看这位公子先来的,您……” 一个银锭子砸了过来,胖子说:“我出双倍价钱。” “这——” 显然这小二有些心动了,因为他把目光投向青衫书生。 “你们到底讲不讲理啊?总要有个先来后到的顺序。”那书生的书童,上前一步不忿道。 “什么顺序?你们付银子没?可是跟店家定下房了?既然没有,我先付了银子,凭什么不能给我?” 胖子不理那书童,对小二道:“不管他出什么价钱,我都出他的两倍。行了,别墨迹,带我们去客房,爷我要洗澡,为了护着货,弄了这满身泥泞。” “这——” 这边争执引来很多人侧目,不过大多都是只看不言,毕竟出门在外,能不惹是非就不惹事。这客商打扮的人,明显人多势众,而那书生只不过两人,看其穿衣打扮不过是个穷书生,自然没人为其说话。 “我们比他们先来,凭什么把房间让给他们?” 那小厮犟着还要跟胖子吵,被书生一把拉住:“算了,小七。” “算了什么呀公子,就剩两间房,难道我们今天睡外面?” 青衫书生问小二:“既没有客房,可有柴房或者其他什么可以落脚的地方,我们不太讲究,能将就一晚就行。” 小二沉吟一下,有些不好意思道:“倒是有间柴房,只是那地方脏且潮湿,住这种地方恐怕委屈了公子。”“怕委屈了我家公子,我见你抓着人家银子的手也没松。”小七不忿说。 小二神色尴尬,那胖子却满脸得意,又催小二带他们去客房。 “行了,小七,你少说一句。” 青衫书生对小二拱了拱手:“行吧,就柴房,能有地方落脚就行。” …… “这都是什么人啊,就会欺负老实人。”知春咕哝了一句。 凤笙想了想,上前一步道:“这位兄台,我之前定了三间房,但我们只有四个人,挤一挤两间房就能住。这样吧,我挪给你一间。” 青衫书生有点错愕,旋即感激地对凤笙作揖为礼:“那就谢谢兄台了。” 凤笙摆摆手:“不谢不谢。” 这边两人对话,那边胖子问清楚只有两间房后,正逼着小二再给他挪一间出来,听见方凤笙说让一间房给这穷书生,插言道:“给他做什么,就他这穷酸样,给他也不一定付的起房钱,给我吧,我出两倍价钱。” 因为事不关己,知春一直忍着脾气,此时见这死胖子竟故技重施。凤笙还没说话,她就呸了过去:“呸,当谁稀罕你的臭钱!” “嘿,你这个小书童怎么说话的?”胖子指着知春,面却对着方凤笙。 知春不忿还要再说,被凤笙拉了一下。 她嘴角含笑对胖子拱了拱手,歉意道:“我这书童年纪尚小,不太会说话,脾气也耿直,平时走在街上看见恶狗夺食,还要斥上两句,都是我纵坏了他,兄台莫见怪。” 胖子见凤笙态度好,也不好抓着不放,又见对方是个书生,说话文绉绉的,少不得为了装面子,也拱手回了个蹩脚的揖礼,并说不与他计较了。 直到等方凤笙一行人离开后,他才感觉到哪儿有些不太对劲。 “他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跟在他身后的小厮,答:“老爷,他这是在骂你恶狗夺食,吃相难看。” 胖子顿时被气得七窍生烟,想去追上去掰扯个究竟,又觉得看对方言谈举止看着不太好欺负,为了一句话实在犯不着。只能泄恨地甩了那小厮一巴掌,骂道:“怎么早不说?老爷养你还不如养条狗!没用的东西!” 小厮挨了一巴掌,也没说话,只是低下头。 * “没想到方贤弟还是个风趣人,竟这么损了他一下。只是此人脾气暴戾,心胸狭窄,我看他对下人非打即骂,方才你替我出言相讥,唯恐替贤弟招来是非。”范晋川面带歉意道。 凤笙浑不在意地笑了笑:“范兄勿要忧虑,此人虽脾气暴戾,却也是欺软怕硬之人,方才既没追上来辩个一二,自是不会再来了。另外,我也不是光为范兄仗义执言,不过是他不依不饶我这书童,我损他两句罢了。” “总归此事因我而起。罢,既然方贤弟说没什么,那就没什么吧,总之万分感谢方贤弟愿意让房与我,不然我和小七今日真要住那柴房。” 书童小七没忍住道:“公子,你就应该跟方公子学学,你就是脾气太好,不然也不会被一个客商欺在头上。” “我不与他相争,不过是他确实‘有理’,我们未赶在他之前付下房钱,他又先一步把银子交给小二,那小二明显是贪那两倍的房钱,我就算与他相争又有何用,难道也学对方抬高价钱?这种相争,太没意义。” “可他说话也太难听了,您就不生气?” “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 “小的不懂公子话里的意思,但这种人就不该忍他。”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又何必与他去计较,没得坏了自己的心情。” 教诲完书童,范晋川见方凤笙含笑看着自己,多少有点赧然。 “让方贤弟见笑了,小七年纪还小,不太懂事。” “范兄所言甚是有理,怎会见笑。” 这时,禹叔走了过来,范晋川自觉不好再打扰,对方凤笙点点头,带着小七进了旁边客房。 方凤笙一行人也进了房间。 关上门后,知春没忍住道:“真是个书呆子!” 这一会儿时间的交谈,也足够大家看清这范姓书生的品行,谦虚、有礼、恭让、不卑不亢,却未免太过书生气。 凤笙失笑,在椅子上坐下:“其实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怎么就又有道理了?被人欺负了,还得装大度?” 凤笙轻摇折扇:“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我们不对人主动恶言,恶言自然不会反馈到自己身上,虽是未免懦弱了些,但出门在外,可以自己少给找很多麻烦。” “可少爷也说了,未免太过懦弱。明明是他先来,却被人抢了房间,最后反倒要让我们让一间房给他。虽然婢子已经习惯晚上守在少爷身边了,但总觉得不该纵容那种人。”知春有点不服气说。 “在我们觉得,一点点房钱不算什么,可你看范公子衣着朴素,说明家境贫困。他与客商相争,两人相持不下,赢了损钱财,输了丢颜面,吃力不讨好,而且坏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