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孟依依眼神一扫就看到他们的面条,一分家就吃呛油锅面条,真是好生活呢。她微微一笑,“还没吃呢。”说着就从墙根拎了个草墩子坐在桌前,等着姜琳给她盛面条吃呢。 哪里知道姜琳淡定地把自己碗里的面条汤喝掉,又看了惊呆在一旁的大宝和乐成傻狍子的小宝一眼,示意他们赶紧吃饭。俩小只立刻端着豁口的粗瓷碗把面条汤都喝光,然后用手背抹抹嘴。 孟依依本来笃定姜琳第一时间就会给自己盛面条,不曾想居然晾着自己,她顿时心里不悦。 闫润芝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孟知青,我们就做了一点面条,都吃光了,我这里还有半碗面汤,你……” 孟依依眉头一蹙,嫌恶之情一闪而过,却笑道:“婶子就是客气,我不吃,一会儿回去吃就行。我来看看你们搬了家住得惯不,收拾得咋样,来给你们帮帮忙。” 姜琳对大宝小宝道:“吃完饭去玩会儿吧。”这么大的孩子也干不了什么活儿。 闫润芝还有绣活,吃完也赶紧拿着针线笸箩去大槐树底下纳凉做活儿,在大门口小声叮嘱大小宝日头在东边大槐树顶的时候回家把面条吃掉,就两个小时面条馊不了。 等他们一走,孟依依坐在闫润芝的位置,半真半假地开玩笑:“琳琳,是不是你婆婆故意做那么点儿啊,我看她提防着你呢。” 她和姜琳从小的交情,不信会突然疏远,肯定是老太太心眼儿多。 小时候姜琳的爸妈比较严肃,为人直说话容易得罪人,左邻右舍那些喜欢贪小便宜的都被他们怼过。大家就说他们装假,抠门,其实比谁都好占小便宜呢。 姜琳自小长得非常漂亮,但是小毛病也多,周围小孩子不管出于自己理由还是家人叮嘱,都不喜欢和她玩儿。 孟依依是唯一一个愿意和她玩的。 当然,孟依依也因此得到不少好处,比如让姜琳把好吃的给她,有新衣服新鞋子白天就换给她穿,晚上再换回去等等。 如果姜琳不听话就用不和她玩儿来威胁,小姑娘怕得很,所以姜琳越来越离不开孟依依,对她言听计从。 哪怕大了以后不那样,影响却一直在的,导致姜琳听孟依依的,有好吃好用的都先想着她。 她说完就盯着姜琳笑,眼神却带着细微的刺。 姜琳:……你特么的算老几啊! 她故意笑了笑,对孟依依道:“不是,是她做饭太好吃,一不小心我给吃完了。哈哈。对了,我还得去弄点烧火草,你帮我刷刷碗啊。” 气人谁不会啊,用你说俺家嫲嫲的坏话?俺们嫲嫲做饭不知道多好吃呢。 姜琳起身去墙根翻腾找镰刀和麻绳,昨晚分了家很多东西乱糟糟的还没整理清楚。 孟依依一听让她刷碗,脸色立刻不好看,站起来对姜琳道:“琳琳我有话和你说。” 姜琳似笑非笑地看她,“要是那个人你千万别开口,我得和你绝交。” 孟依依不悦:“琳琳,难道你要留在这里过日子?” 姜琳挑眉,捏着镰刀,淡淡道:“是啊,我总不能不管孩子吧。” 老娘没地方去啊!去给卞海涛那个王八蛋当小三?不如直接剁了他! 乡下屋子不够亮堂,姜琳又站在堂屋门后的暗处,孟依依瞧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清丽的面孔上一双幽黑的眸子水亮逼人。 孟依依笑得有些意味深长,“琳琳,你不会舍不得程如山了吧。” 姜琳:“程如山?他什么样我都不记得,为什么舍不得?” 孟依依顿时疑窦丛生,她一直在试探姜琳,怀疑是不是和自己一样,现在看,难道真的是磕坏了脑子? 昨天傍晚那会儿,她去找村里的赤脚大夫确认过的。村里赤脚大夫也就培训几次,看个头疼脑热,开个安乃近、土霉素之类的,正儿八经的病是看不了的,但是不耽误他卖弄。他说脑袋是很坚硬又很脆弱的器官,尤其后脑和太阳穴,一个寸劲就会死人的。性情改变?当然可能!人受了刺激都会性情大变,更何况撞了脑袋,失忆都可能呢。 她寻思也许姜琳当初被卞海涛刺激得性情大变,这会儿撞了脑袋性情又变回去。 她心里却不舒服,因为姜琳被卞海涛背叛和家里断绝关系以后和她的关系更好,现在看起来和自己疏远了。 “琳琳,你是真心对孩子好啦?”孟依依试探。 姜琳不耐烦:“难道还是假的?他们不是我儿子?我要是丢下他们,这么点就没了亲娘,以后天天被村里小鳖蛋欺负骂没爹没娘。那还不得整天和人家打架?不读书没爹娘肯定叛逆,万一走上邪路,打架斗殴、吃喝嫖赌、吸毒涉黑,不是害人就是被人害。养子不教,让他害了人,你说这罪过是不是得算在爹娘头上?到时候我就是罪魁祸首!卞海涛算个屁?” 孟依依被她震得目瞪口呆,一时间说不出话。但是可以肯定姜琳不是留恋程如山,而是真的对孩子负责。看来这是迷途知返? 她心里冷笑:没有你还有孩子爹,你少掺和人家孩子就活得好好的。 姜琳又道:“要是你和卞海涛有联系,你下一次看到他,你告诉他。” 孟依依下意识问道:“告诉他什么?” 姜琳冷冷一笑:“让他去死!” 再见面,还打爆他的头!绝不手软! 孟依依浑身发凉,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两步,幸好姜琳没有重生,被命运眷顾的是自己。 孟依依觉得非常神奇,半个月前她淋雨发高烧,一觉醒来就拥有了上辈子的记忆。确切地说,应该是人到中年不幸福又不甘心的她,重生回到76年夏天。 记忆无缝对接。 年轻的时候总是心比天高,认为自己的人生必将辉煌,可走完这一生才知道一切都是多想。 曾经想过如果能够重来一次,她一定如何如何。可真正重来,她发现容貌、智慧、习惯这些都是注定难改的。自己不会突然能干,更不会变得美貌出众。虽然知道一些先机,可没有本钱。 毕竟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第一桶金就是毕生难以翻越的巅峰。 更何况赚钱要靠汗水和勤劳,尤其八九十年代,哪怕摆地摊也赚,可个中辛苦谁懂? 她和姜琳一样好逸恶劳,怕苦怕累,体力上的磋磨,真的扛不住。 所以,重生之后她反而认清现实——她无法靠自己改变命运走上人生巅峰,她只想找个好男人嫁了让他养着,而最好的那个男人就是程如山。 这个成分出身不好却从小就有智慧和头脑的男人,任何时候都不认命不妥协。他自己努力改变出身,今年回来就会开拓运输事业,八十年代成为当地运输大亨,九十年代物流公司遍及全国,后来更成为国际有名的物流运输业大鳄。 这样一个英俊多金的传奇男人,正是从她下乡的水槐村出去的,而且还是她做媒把姜琳嫁给他的。 想想就怄得慌! 她姜琳不过是一个花瓶,何德何能? 当初在学校里,他们迷茫,卞海涛看上姜琳走她的关系,还给她介绍潜博,可潜博喜欢的也是花瓶美人。 后来下乡,她想嫁给纺织厂主任的儿子,结果那混蛋居然说“孟依依,你不觉得在姜琳面前,男生根本看不到别的女生吗?她怎么那么好看呢?” 无耻至极! 他们为什么要喜欢这样一个女人?除了漂亮还有什么?她为了逃避劳动嫁给不爱的男人,又卖儿私奔去给卞海涛当第三者。 自己不过是听人家那么一说,她就把俩孩子卖了,闫润芝差点急疯掉,幸亏程如山把俩孩子找回来。 因为小宝要娘,程如山还带俩孩子进城找她,而她铁了心不肯回头,因为卞海涛答应离婚娶她。 后来程如山发达,卞海涛却被双规,还欠下一大笔钱。为还债她去找程如山想复合,结果却换来程如山的冷酷拒绝,表示他们早就恩断义绝再无瓜葛。 她故意讨好俩孩子,大宝不理睬她,直接说“我妈妈早就死了。”小宝却想念妈妈,她就骗小宝出去玩儿,害得他意外身亡。 闫润芝此后疯疯癫癫,逢人就问看没看见她家小宝,要不是还有大宝,程如山真的要杀了她。 可她并没有痛改前非,甚至为了钱丧心病狂设计绑架大宝,却被程如山识破将计就计杀了卞海涛,顺便把她丢进监狱。 后来自己去探监,她痛哭流涕,忏悔对不起程如山和孩子,如果能重来一回,她一定要好好爱老公爱儿子,绝不会再私奔。 孟依依冷笑,世上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儿,你坏事做尽还让你重生弥补? 她面色复杂地盯着姜琳,今生程如山是我的,你还是趁早滚蛋腾位置! 第14章 活招牌 姜琳找好工具,扭头看到孟依依阴郁的表情,便刺激她,“依依,别忘刷碗啊。” 如果是重生以前的孟依依,说不定会刷碗,可现在的孟依依,认定自己是未来程氏集团的当家夫人,给你刷碗? 你咋那么大脸呢? 就算你想迷途知返,也得看有没有机会。你无情,也不能怪我无义! 她语重心长,“琳琳,你好好思考一下未来。扎根农村是伟大的理想,可实际有几个知青是真的想扎根的?谁不是拼命想留城、参军、招工上大学?我可听说了,其他地方好多知青这两年都想尽办法回城呢。城里招工也越来越多,偷偷回去的也没被遣送回来。不过带着孩子是不可能的,城里不给落户,我是为你好,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她就走了。 姜琳怎么觉得她有些不一样呢,向来温柔体贴的孟依依,跟只骄傲的孔雀一样昂首挺胸地走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当上女皇了呢!姜琳把碗筷收拾一下,又把那碗面条端出来用闫润芝自己做的纱网扣着,免得落飞虫苍蝇。 她拿了镰刀绳子出门,走到大槐树那里碰到闫润芝和几个老婆子。 闫润芝:“宝儿娘,你干嘛去?” 姜琳走过去和她们打招呼,“咱们烧火的草不多,我去弄点条子、树枝子什么的。” 旁边商伟业家老婆子笑道:“宝儿娘,砍柴累得很,你别去。我让宗慧砍了分你一半。” 水槐村北边有一片山,如今不让砍伐大树,但是那些灌木藤蔓却无所谓的。只是看着山在眼前,要走过去再砍完背回来,够个人累一天的呢,女人根本不行。商老婆子因为自家老头子和程家的关系,和闫润芝关系一直不错,就想让自己孙子帮她砍柴。 姜琳笑道:“多谢您,我不去山里,在村边上转悠转悠。” 水槐村地理位置不错,有山有水的,夏秋草木茂盛,随便哪里都能弄点烧火草来。 她想了解一下水槐村附近的环境,毕竟原主对此不感兴趣,记忆有限。 望着她窈窕的背影,商老婆子笑道:“宝儿娘还那么俊,就和个小姑娘似的。” 一个老婆子撇撇嘴,想插嘴说风凉话,商婆子一下子把脸扭开没搭理她,却对闫润芝笑道:“你这绣活儿做得真是越来越鲜亮,让冬生媳妇学学,接着绣。” 闫润芝笑道:“她女学生出身,没这个耐性。等冬生回来,家里就轻快,不用她干活儿。” 商老婆子道:“你也觉得冬生没事啊?” 闫润芝:“肯定没事,乍一听的时候我心里扑通扑通的,后来它越来越平静,我就觉得没事。” 当初爹和大哥死的时候,她那心慌的,感觉天塌了。这会儿程如海说冬生的事儿,她没那个感觉,所以觉得没事。要不是程如海拿冬生做文章,单就挤兑她搬家这事儿她还不会和他决裂呢。 晌午时候太阳热辣辣的,姜琳编了个草帽子戴着,背着一捆树枝子、茅草、蒲子等回来丢在门口晾晒。 大宝小宝上午吃过加餐面条,也去棉花地抓了很多虫子回来喂鸡,顺便挣点工分,俩小子也乐此不疲。 “娘,好多虫虫。”小宝高兴地把一个巴掌大的深棕色玻璃瓶给姜琳看。 姜琳不想看却来不及,余光瞥到那玻璃瓶里塞满了虫子,正蠕动着往外钻,她浑身的汗毛都炸了一下! 她淡定地点点头,夸道:“你俩真是抓虫小能手,喂鸡,下蛋给咱们吃。” 小宝非常得意,立刻把抓虫小能手这个称号给自己带上,并且不打算摘下来。尽管大部分虫子都是大宝抓的,他主要负责拿瓶子。 程大宝看姜琳割了一些蒲子,上面有发绿的蒲棒,他挑出来,“等这个熟了,嫲嫲做枕头、絮被子。” 姜琳:……他这是啥意思?告诉我不应该割吗?我还不如个你!!!她道:“那我以后不割蒲棒,留着冬天割回来做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