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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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芳稳下心神,把这段尘封在心底的过往重新拿出来。 不得不说,自从她戴上那枚佛牌后,工作生活的确比之前顺畅了许多,可是好景不长,没多久就赶上公司被收购裁员,她学历不高没有一技之长,空有一张好看的脸,自然是位列被裁名单中。 为此,她失神落魄了许久,直到某日鬼使神差的走进了一间算命的铺子中,那间铺子位置有些偏,故而来解惑的人不算多,她等了不到十分钟,就被人引着去了里屋。 “那是个男人,好像三十多岁,也好像四十多岁。”总之,让人猜不到他的年纪。 男人只看了她一眼,就说是她的佛牌出了问题,被束了灵力,只要解开就好。 他收的价格也不贵,不过三百块钱,她当时想也没想,就把身上仅剩的几百块钱给了他,看着他开坛做法。 事实证明,那个先生灵验的很,没多久,她就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私人公司做文员,老板是个已婚男人,虽然有些闲钱,但为人还算正直,他们之间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日子也算的上好过。 只可惜,这份好过没有持续太久,老板娘就来公司大吵了一顿,以莫须有的罪名逼着老板开除了她。 “我当时就在想,要是我真勾引她老公,还轮得到她作威作福?”提起这件事,陈旭芳就满肚子怒火,这个世上总有些人对漂亮的女人,太过恶意。 “于是你又去找了那位先生?”毛不思对陈旭芳的感情史没什么兴趣,反而是对那个神棍充满好奇。 “对。后来他跟我说,是因为我的佛牌不小心被摔过,要经常修补才行。”于是她也就信了,运气也就时好时坏。 直到某个傍晚,她红肿着眼再次走进那间小铺子,铺子里的灯光幽暗,有人抱着什么东西步履匆匆的从里屋跑出来,正巧撞在她的身上。 那人怀里抱着的是一个巴掌大小的泥偶,见她望过来,慌忙又用衣服遮住,连道歉的话都没说,就消失在了小巷中。 “是佛童子。” 陈旭芳点点头,“然后我就去里面问了那位先生。” 说是有些可怜的婴儿无□□回,便自愿进入泥塑中,成为佛童子,用法力造福主人,行善来积累功德,以便于可以再入轮回。 男人神情柔和,语气中透着怜悯,一副济世度人的模样。 “因为之前他说的话都很灵验,我也就就相信了,便求着他请了一尊回去。”泥偶刚请回去的时候,也的确如男人说的那样,她的事业和爱情运势一路飙升。可人是多么贪心的生物啊,看到了好的,就想要更好的。 她精心的照顾着那个娃娃,吃的喝的都给它最好的,祈求能让自己遇见更优秀的男人,渐渐地,她身边的男人由普通的工薪族变成了暴发户,再变成了小老板,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大公司的二世主。 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越来越诡异的泥偶。 陈旭芳嘴唇苍白,“我开始能听到空屋子里的脚步声,偶尔还会有小孩子的笑声,我供养它的食物会莫名的减少,就像那间屋子里,除了我,还出现了第二个人。” “所以,你就把它丢了?”毛不思眉头微皱。 “没有,我去找那个男人了。”只不过她再去的时候,铺子早已上了锁关了门,久寻无果,房中小孩的动静愈发的大,她才迫不得已,通过朋友,找了几个传说通灵的大师,把泥偶又送了出去。 最终,却毫无效果。 无奈之下,她才求上了马明丽这个所谓的情敌。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跟我说实话。” “我是不敢,那个给我佛童子的男人说这是秘密,一旦秘密说出口,就会变成巨大的灾祸。”陈旭芳咬着指甲盖,浑身都在颤抖,“这些事串联起来,现在越想越觉得诡异。” “你请到的,恐怕不是佛童子。”毛不思拍着陈旭芳的后背,“而是婴灵。” 那些因怀有怨恨而无法转世的婴儿,灵魂被法术禁锢在泥偶之中,他们不是佛童子,而是恶鬼。 ☆、不速之客 风吹的窗户哗哗作响,像被人大力的拍打过一样,这不是来自国外的秘法,而是民间的禁术,俗称:养小鬼。 陈旭芳养了它这么些年,也不过是最近才有了异常,反噬算是比旁人小了许多了。 “它还是挺喜欢你的。”毛不思口中的这个它,指的自然就是那只小鬼。 “我不要它喜欢我,我只想让它离开。”陈旭芳喉头滚动,眼底的戾气一闪而过,“你能不能让它消失?” “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虽然不是佛家弟子,可干的也是救命的生意,若是有机会,还是超度了的好。”毛不思看了眼被丢在一旁的半颗苹果,因氧化而有些泛黄,顿时也就没了食欲,把心思全放在了陈旭芳身上,“话说回来,一般养这种东西,它是无法长时间离开泥偶本体进入你的梦中的。”毛不思想了又想,说出了心底最有可能的认知,“你是不是用自己的血养过它?” “没有。”陈旭芳否认。 “说实话。”这是最合理最可能的解释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它的可能。 “我发誓,我说的全是实话。”陈旭芳竖起三根手指,“我胆子一向不大,要是知道需要鲜血喂养,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敢把这么邪东西请进来。” “这就说不通了,你不用血,它是怎么做到和你神识共通的?”总得把身体上的某些东西和它融合,才能不费吹灰之力在她的意识里来去自如才是。 月色下,马路中央竖着一枚小小的泥偶娃娃,它黑漆漆的大眼睛空的吓人,嘴角被固定成好看的弧度,一动不动的凝望着毛不思的公寓。 娃娃偏着脑袋,手中忽然多了两颗糖果,它轻轻一丢,糖果就像是被弹射出去,嗖嗖伴着风声冲向亮灯的窗户,力道之大甚至穿透了楼下生长的树枝。 只可惜未曾碰到玻璃,就被镀在周遭的金光挡住,‘啪啪’两声弹落到地面。 窗上的朱砂骤显,屋内的银铃清脆的晃动。 “谁!”降魔杖被毛不思快速握起,幽蓝的光泽深到夺目,她身体一轻,人就踩着椅子冲到了窗边。 放眼望去,只有路灯发出的焦黄灯光。 “怎么了。”陈旭芳缩在床上,把自己裹成粽子,只露出两只眼睛。 “小鬼没了家,自然是出来找妈妈。”毛不思又把窗上的符咒加了一道,“到还是个聪明的,知道丢东西来探探路。” 摆明了是想先试试真假和她的道行,再做决定,也幸亏遇到的是她,要是遇到个半瓶子先生,那小鬼这会儿多半是要闯进来了。 “那这里是不是很危险?”陈旭芳瞳孔不停晃动。 “安心吧,对你而言,没有比我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只要陈旭芳不出去,那小东西也就进不来。 街道的拐角处的花坛上,一只小小的人儿摆动着双腿,手里在拨弄着什么,港城的是个不夜城,偶尔也会有车辆从街道上行驶经过。 小人就这么安静的坐着,在这个凌晨三四点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扎眼。 不久,便有两个喝多的小混混勾着肩膀经过,一个眼尖的看到了花坛中的小人,忙招呼身边的来瞧,“这半夜三更的,咋还有个奶娃娃。” “走丢的吧。”其中干瘦的矮个子打了个饱嗝,揉揉眼睛,“可惜是个孩子,要是个妹子说不定还能成个艳遇。” 小孩看上去不到三四岁的样子,也不哭,就这么安静的坐着,对涌上来的两个醉醺醺的男人全然不做搭理。 “小不点,干嘛呢?”矮个子抬腿猛地踢了踢小孩的腿示意他说话,他喝的不少,下手没个轻重,小孩受力身子微歪,就被人又用脚给勾了回来。 “找妈妈。”童声稚嫩,依旧低着头,手里不知道捏着什么。 “哈哈哈哈。”染着黄发的男人笑出声,他领口大开,露出退了色的半个纹身,“还真是个被丢了的。” “没丢。”小孩望着手心,“妈妈说过只爱我的。” “哥哥跟你说。”矮个子男人心底的恶趣味油然而生,“你妈就是不要你了,不然早找过来了,你……” 话还没说完,就顺着小孩的角度,看到了他满手的鲜红,后半截话就这么硬生生的塞在了嗓子眼里,鸡皮疙瘩疯狂的往外冒。 只见肉乎乎的小手中,握着一只死掉的老鼠,脑袋和身体被人活活的拔开,鼠头被小孩捏出了花白的脑浆,混着鲜血,望着就令人作呕。 这……这……这…… 路灯照射着地面,黄发男人也咽了咽口水,他僵硬的低头望向青石铺就的地面上,地面上投射着两条长长的影子,哪里来的小孩。 生而为人,最恐怖的莫过于夜半撞邪。 “鬼啊!”求救的尖叫声划破整个夜空,昏沉的醉意早就吓到了九霄云外。 “妈妈不会不要我的。”小人扣爆了老鼠的一只眼睛,扭头望向狂奔而去的两个年轻人,手指一点,只听砰砰两声,接着就是车辆紧急刹车的摩擦声,他再度垂下头,对着老鼠的尸体自言自语,“对么。” 有脚步声靠近,小人盯着停伫到面前的黑色皮鞋,这才把死耗子丢开,跳下花坛,伸手抓向眼前人的衣角抬头,那是一双空洞的眼睛,黑到骇人,浑身的怨恨突然迸发,“她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 “昨夜凌晨三点四十六分,于北安西路发生车祸,两死一伤,经有关部门证实,虽该路段正处于通行状态,但肇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已远超醉驾标准,这场车祸造成了两名行人当场死亡,由于身上未带相关证件及手机等通讯设施,其身份还在查询中,希望看到……” 电视里播放着港城的晨间播报,毛不思端着刚出锅的小馄饨,皱着眉,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电视画面中。 新闻正在播放着事故发生时的街头摄像,只见俩人先是发酒疯似的冲着花坛踹了两脚,没多久,就像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一样,突然癫狂的冲向正在通行中的马路,然后汽车飞速行过,人就被撞上了半空。 “那个人是谁?”视线离开事发现场,毛不思指着不知什么时候起站在花坛旁边的人,只见他抬手摸了摸身旁的什么东西,许久才低着头离开。 那个动作,像极了再摸小孩子的脑袋。 “可能是看热闹的路人?”陈旭芳不知道毛不思为什么对偶尔乱入的行人那么感兴趣,“司机也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明明是绿灯,却遇上这么两个疯子,太可怜了。” “司机醉驾总是真的吧。”毛不思搅动着汤勺,咬下喷香的肉馄饨,“视频里那车晃得,连直线都开不稳,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对自己和别人负责的人,没什么值得可怜的。” “你吃慢点,没人跟你抢。”陈旭芳看着血淋淋的新闻,一点胃口都没有,反观毛不思,倒是丁点都没被影响到。 “现在事发不久,我得去现场看看。”毛不思顺手把降魔杖往口袋里一插,现在解决问题才是正经事,小鬼生了杀人的心思,这麻烦可就大了,“你就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呆着,哪都不许去。” “好。”陈旭芳应下,心底越发的不安。 车祸过去几个小时,现场早就被清理干净,地上看不到丝毫的血迹,毛不思站在路旁,缓缓地移动着,不久才置身于往一旁的树荫下,“节哀。” “好好地,我怎么说死就死了呢?”脑袋上还顶着一头黄毛,男人蹲在树荫下不停地抹眼泪。 “像你这种枉死的人,下辈子会把这辈子的福德给你补上的。”毛不思也叹着气蹲下,她托着腮环顾整个现场,下巴点向花坛,“昨晚你们在哪里碰到什么了?” 提到做完,黄毛的肩膀一抖,眼瞧着要跑,也幸毛不思眼疾手快,降魔杖一出,就敲到了他逃跑的路径上,落下一缕青烟。 “那是鬼!”黄毛睁着眼惊恐。 “你都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毛不思招招手,示意他坐下,“你跟我说说,到时候把它捉了祭奠你。” “嘁,到时候还指不定谁祭奠谁呢。”揉着鼻尖,黄毛把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毛不思,“就这些了。” “那你还记不记得一个男人。”毛不思大约比了下高度,“事后他就站在花坛旁。” “不记得,但我记得那个孩子说的话。”从车祸发生到他灵魂出窍,这一切来的都太快了,他几乎什么都没看见,只隐隐听到那个孩子十分欢愉的童声,“他说,我见过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咱们去找他。” “男人?” “对啊。”黄毛抓抓头,“听上去还挺开心,我……” 白光一闪,没给他说完的机会,毛不思就摘下了挂在脖子上的玉葫芦,魂魄应声被吸入,葫芦落下的时候,毛不思手指抖得差点没接稳。 电话按下熟悉的号码,毛不思伫在阴影中,耳畔是持续不断地忙音,她紧张的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自己怎么把他给忘了,嘴唇被牙齿咬的泛白,她心底不停地默念:接电话,快接电话啊! “喂!”熟悉的嗓音。 “马明义。”毛不思心中的石头一轻,“你听我说,不管你愿不愿意,在干什么,现在立刻、马上来我家,或者去本家住也行。” “我去不了。”阳光被落地的窗帘遮盖的死死的,对上话筒里面的沉默,马明义瞧着室内盯着他沉默的小孩,“昨天晚上,家里来了个小客人。” ☆、充满恐惧 秋天的风,吹在人身上有点冷,毛不思下巴缩在高领毛衣里,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马明义住的公寓在十一层,窗帘拉的死死的,隔断了毛不思的视线。 去他家的访客显然没有隐瞒自己身份的意思,阴气四泄。 “真不该让他知道陈旭芳。”毛不思有些后悔,想着下次在遇到同样的状况,说什么也要瞒着马明义才是。 踏上电梯的步伐有些沉重,降魔杖敲在手心,毛不思心里没什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