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节
“而在两天前,荒神殿中,还有一个来自皇城的少女,面对太古遗种雕塑,领悟出了一丝法则真意!这个少女名为楚小冉,是当今太阿皇朝的镇国公掌上明珠!” 秦教官的话,众人听得都是眼皮微跳。 镇国公的掌上明珠…… 隐世家族的天才少年…… 镇国公是太阿神国的公爵,一个公爵,还是以“镇国”两个字作为封号的公爵,他可以说是位极人臣了! 至于隐世家族,那就更可怕了。 在太阿神国,有一些大家族,底蕴深厚的不可想象,甚至可以跟皇族比一比。 这些家族,有的比太阿神国历史还要悠久,是从太阿神国前朝,甚至前朝的前朝就开始建立,并传承下来。 还有些家族,协助太阿神国的开国神荒打下了太阿的江山,之后开国神皇赏下九个大州的神国领土,为他们的永久封地。 这些家族,跟太阿神国皇族世世代代联姻,彼此之间,早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可以说,这些家族,也是太阿皇族能够屹立这么多年的根基所在! 因为这些家族太过超然,寻常人根本接触不到,所以人们才称他们隐世家族,倒不是他们真的隐世。 至于周魁等人,他们也算大家族出身,他们的家族来自于荆州和附近几个小一点州,可是那等规模的家族,往往就是在一个州当中占据一个郡罢了。 一个郡级家族,跟这些神国级的隐世家族相比,那根本毫无可比性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采药也有记录? 然而,不管秦秃头说了什么,易云都没有改变主意。 易云说道:“谢谢秦教官的忠告,教官说的,晚辈都明白了。”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己一根洪荒之箭都插不上去,可一个来自隐世家族的天才少年,可以一口气插七根。 这差距,可想而知了。 秦秃头眼皮轻跳,“能告诉我你的理由么?” 他感觉,易云这么坚持自己的想法,也许有什么原因也说不定,否则太难理解了。 易云道:“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以前我在云荒的时候,每天就是采药维持生计,从能走路的时候,我就开始采药了,这么多年下来,我积累了很多采药方面的经验,而且我在采药方面很有天赋,所以应该能做的不错。” 易云随口解释了几句,这话落在周围人的耳中。他们都是目瞪口呆,看易云的目光都怪异无比。 云荒?靠采药维持生计? 在场年轻俊杰,有的时候也偶尔采药,但他们采药都是去追寻某些能够帮助自己突破境界的天材地宝,哪有靠采药来维持生计的? 他们都没有想到,在他们当中竟然有人以前真的是个药童,还是云荒走出来的? 他们当然知道易云的实力,比他们都强! 这更让他们难以接受……一个云荒贫瘠之地走出的药童,把他们这些世家出身的子弟全部都比下去了? 这实在让人无语,就像是一群千里马当中,混进了一匹骡子,而后这匹骡子,把所有的千里马全部都打败了。 骡子未必比马差,骡子胜在耐力和力气,还有吃的少,马虽然力气小,不能干重活,但胜在跑得快,可以说是各有优点,但是……恐怕没有人希望自己不是千里马,而是一匹吃苦耐劳的骡子。 现在,在一群千里马都选择了能锻炼他们能力的工作后,唯独易云一个人选了采药。 就好像,千里马选择去征战沙场,而骡子选择了磨坊里推磨。 至于理由是——他以前在云荒的时候就干这个的,这是他的本行。 而且,他还说自己在采药方面有天赋。 这实在让人哭笑不得,采药能有什么天赋,谁不会采? “这小子,搞什么鬼?”周魁皱着眉看向易云,他跟易云交锋几次,除了最后一次不能算输外,其他两次都输了,他了解易云的厉害,所以才会奇怪。 “别管他了,魁哥。我看着小子是当泥腿子当上瘾了吧,大荒里走出来的人,思维就是特别……” “老熊说的不错,魁哥,要说咱来太阿神城,就要快速积累龙鳞符文,让自己的实力提升起来,这样就能从事外出狩猎一类高风险高报酬的工作了。采药怎么可能快速积累龙鳞符文呢?易云这小子现在是比我们厉害一些,但他这么作死的话,谁也拦不住,可能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泯然众人,成为别人向上攀爬时踩下去的垫脚石。” 玄武军团的人私下里传音着,他们跟易云素昧平生,当然不会去多说什么了,应该说,有谁做了糊涂的选择的话,他们反而会幸灾乐祸,因为他们彼此都是竞争对手! 秦秃头摇了摇头,终于不再劝了,他说道:“你们好自为之吧,每一年的新人中,都有几个出众的,囚牛、楚小冉,再过两年,就会成为你们之前见过的杨乾、妖刀!” “他们两个人,都有希望在一年之内,进入天榜或者地榜的一个榜单前一千名,而你们呢?要多久能进前一千呢?甚至,到你们离开太阿神城的时候,都进不了前一千呢?” 秦秃头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 秦秃头说过,如果谁能在太阿神城只花一年时间就进入前一千名的话,那么足以受到神国各大势力的关注。 一年进入前一千,两年怎么也能前两百了,三年就是五六十名,到第六年离开太阿神城的时候,极有可能进入前五、前三,甚至问鼎第一! 整个太阿神城的总榜第一,听起来太遥远,站在这个位子的人,可都是妖刀、杨乾这些狠人目前望尘莫及的存在! 而妖刀,杨乾,又让他们望尘莫及。 这差距,可想而知了。 别人的看法,易云根本不会理会,他吃了晚饭后,直接回到自己的住处,开始打坐调息,让自己的身体,慢慢融合太古遗种的精华。 一夜无话…… 天刚亮的时候,太阿神城还遍布着晨雾,易云便洗漱完毕,准备去杂役处报道。 宋子俊也出门了,两人住得很近。 今天的宋子俊,换了一身普通的短打衫,身上少了富家公子的华贵,而多了几分未经雕琢的质朴气息。 “易云,你选采药太浪费了,你的身法,在同龄少年中,算是我生平仅见了!”宋子俊实在为易云的决定感到不解。 去当陪练最重要的一点不是抗打击能力,毕竟你再耐打,挨打多了也要被打趴下,真正厉害的陪练,懂得躲闪攻击,保护自己。 易云身法入微大成,当陪练的好处不用说了,宋子俊原本很羡慕,可是现在易云要去采药,这不是暴殄天物么。 “真的不考虑一下跟我一起?”宋子俊还是为易云的决定感到惋惜。 “不了。”易云笑了笑,跟宋子俊挥了挥手。 宋子俊摇了摇头,“算了,你有你的决定,我的想法,未必适合你……” 自从易云的身法,触摸到了入微大成的门槛后,宋子俊就一直非常佩服易云,易云做出来的决定,虽然听起来古怪,但是宋子俊觉得,他也许有自己的道理吧…… 一刻钟后,易云就出现在了杂役处,不同类别的杂役,在各自对应的杂役处办理。 当陪练这份工作最热门,很多时候会出现应聘者过剩的情况,杂役处每天也是排成长龙。 可是负责采药的杂役处,那就冷清多了。 易云来到杂役处的时候,发现只有几个女孩,在这里优哉游哉的整理药草。 这几个女孩看到易云,都有些诧异,她们看到易云穿的是新人服,显然是刚进太阿神城的新人,新人就来采药,而且还是个男孩,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一般偶尔有来采药的男生,也多是有伤在身,不适合当陪练和打铁的时候,才来采药。 易云没有理会这几个女孩,报上自己的名字后,便领取了药篓,盛放药材的玉盒,还有一张药山地图。 杂役处的负责人,是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姓王,她对易云的到来爱理不理,正自顾自的照镜子,一撮头发摆弄来摆弄去的,似乎怎么样她都不满意。 连她这个采药处负责人都认为采药是个没前途的行当,看易云年纪轻轻,就来这里混日子,她也没什么好感。 “那个……这位姐姐……能不能问一下,晚辈采到的药,换算成龙鳞符文是怎样的价格啊?” 王姓女人看了易云一眼,难得的放下了手中的铜镜,这大概是因为易云那一句“姐姐”叫得她非常受用,于是她对这个来采药处偷懒的孩子,稍稍耐心了一点,她扔出了一本手册给易云,说道:“这是药材的龙鳞价格兑换表,你看看吧。” 易云接过这本手册来,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页的文字后,易云一下子怔住了。 第一页上写的是—— “庆历八十二年,钟毅采干药材六百三十余斤,耗时六十天整,得龙鳞符文一万九千零二百六十,破先人记录,特此铭记,以励后人!” 记录?不是吧…… “采药这种杂役工作,竟然也有记录?” 钟毅,六十天,采药破纪录! 第一百七十五章 洛火会 看到易云大惊小怪的样子,王姓女人哼了一声,“有记录很奇怪么?采药这个工作,虽然没什么前途,但是对那些做一行,专一行,勤勤恳恳劳动的人,神城也是有表彰和奖励的,在神城,凡是能量化的东西,都有记录,包括打铁也是如此!至于你手上的采药记录,是两三千年前的事情了,破记录的人,能一次性得到一万龙鳞符文,还有一个荣耀积分。” 一万龙鳞符文? 还有荣耀积分! 易云眼睛一亮,一万龙鳞符文,足够自己在荒神殿中修炼十个时辰了! 此外还有荣耀积分,这玩意更了不得,在太阿神城,一些非常珍贵的东西,是要靠荣耀积分来换取的。 整个太阿神城,九成五以上的试炼者,从来到太阿神城,到完成试炼,总共这六年的时间里,连一个荣耀积分都拿不到! 可见赚取荣耀积分的难度有多大! 对神城的普通武者来说,荣耀积分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这破记录,就是待遇高,哪怕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记录,也不一般! 易云拇指和食指兴奋的捻着书页,一页一页的翻看着,太阿神城药山出产的草药,也有明确的等级划分的。 药材最常用的等级为天、地、玄、黄四级。 一般能找到的药材,都是玄级、黄级。它们对应的龙鳞符文都比较少。 到了地级药材,那就已经了不得了,一株地级药材,更够换到一笔不菲的龙鳞符文。 但是地级药材根本很难找到。 再往上,到了天级药材,那就更是凤毛麟角,不过要侥幸得到一株,那么换取的龙鳞符文绝对是海量! 许多年前,在采药方面破纪录的钟毅,他能用两个月的时间收获一万九千多龙鳞符文,那正是因为采到了几株天级药材! 可是……天级药材也不是顶尖的,再往上,还有太古遗药、不死神药、洪荒遗株等等不同称谓的神药。 这些药,那价值就更夸张了! 但是,在这手册上,却没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