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张坛没有说话,大耳壮汉又道:“兄弟我前些日子,去了荆州南郡,在荆州南郡的几大家族中,挑选了不少好苗子!” “说起荆州南郡的大家族,那真是英杰辈出,老哥我只恨名额不够多,很多好苗子选不到,真是可惜了。”大耳壮汉说话间,眼神示意了一下他身后的几个少年,显然这就是大耳壮汉选的兵了,他们确实是仪表不凡,气势内敛,一看就是年轻俊杰。 “这六个小子,现在可都已经成了锦龙卫精英成员了!只要他们通过了新兵训练后,进我天狼营,那可都是我手下的精兵!” 按照锦龙卫的默认规矩,谁选的兵,将来就进谁的麾下。 这就类似于科举考试中,哪个考官录取的举子,那这举子将来就是谁的门生。 所以各大千户,都暗暗较劲呢。 选出来的弟子,将来就是自己的兵,能不用心么? 而去云荒的张坛,其实是吃了大亏,云荒的天才水平,当然是差了一大截。 至于大耳壮汉,去荆州南郡大家族,那可是一道肥差。 大耳壮汉也是个老兵油子,他跟张坛可是暗中较劲好多年了,这次扳回一道来,落一下张坛的面子,他当然舒心了。 尤其张坛只选了胡琊一个精英成员出来,不比质量,光比数量,那张坛也被完全压下去了。 张坛嘿嘿一笑,摸了摸下巴,说道:“刘大耳,你不用在这里跟我炫耀了,他们六个,确实不错!但未必比得过我选的两个!兵在精,不在多!” 张坛自信自己眼光不差,易云就不用说了,就算胡琊,也有不凡之处,这一路上,张坛也在观察胡琊,这小子有些地方很对他胃口。 “两个?” 刘大耳一愣,原本他以为,张坛只选了一个,没想到他说选了两个。 一个是胡琊,那另一个…… 他惊异的看向张坛身边的易云,这个公子哥,也是张坛从云荒带出来的新兵? 怎么可能……他的衣着…… 刘大耳早就注意到,易云穿的飞鱼服,作为神国的军士,刘大耳对不同爵位武者穿的衣服非常敏感,飞鱼服,他怎么会注意不到? 别看他身后带着的六个少年衣着不凡,甚至衣服所用的料子,其价值比飞鱼服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没个卵用! 衣服的尊贵,在于衣服本身所代表的含义。 富商一样能穿价值连城的衣服,可是他们受尊敬的程度,就差多了。 “他身穿飞鱼服,已经封了国士!你从云荒中带出来的新兵,竟然封了国士?” 刘大耳惊住了,他才不会相信易云本来就是贵族,一个国士怎么会去云荒? 那只可能是,张坛选中了易云,又向锦龙卫高层请命,封了他做国士! 他刘大耳,也就是个国士而已,现在跟张坛身边的这个小屁孩,都快平起平坐了! 这让刘大耳怎么能舒服了。 我选了六个新兵,个个如龙,都没向总部申报赐个封号下来,你这在云荒那鸟不拉屎的地方选兵,竟然封下国士来! 第一百四十四章 擂天鼓 不得不说,国士的震撼力确实有点大。 尤其对在场年轻俊杰而言,谁不想建功立业,谁不想封侯拜相? 国士,是他们所有人的起点,可是就这个起点,也有很多人终其一生达不到,现在易云一个比他们矮半个头的小子,竟然成了国士。 一时间,很多人的目光,向易云投来。 尤其刘大耳身后的六个少年,更是灼灼的看着易云。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在这个实力至上世界,谁也不服谁。 “这小子是大荒走出来,大荒出来的新兵,竟然封了国士。我从好几个大家族的诸多天才中杀出,也才得了个锦龙卫精英而已!” “哼!矮子里挑将军而已,大荒中的武者普遍水平差,偶尔出一个还算凑合的,就算惊为天人了,若是我们的水平,到了云荒,还不是轻轻松松,横扫一片。” “这国士封的,太儿戏了!” 人们用元气传音私下里议论着,因为贵族和平民的身份差距,他们并没有敢当面质疑易云。 在云荒,神国大选中大多数人都是凑数的,第一轮就被刷下来。 可是在太阿神国中土,参加神国大选的年轻俊杰,大多数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都算是精英,大选场面,那叫一个龙争虎斗,一场场的厮杀、竞争,相当惨烈! 所以从大家族中脱颖而出的年轻俊杰,他们骨子里,就有一种优越感。 他们觉得自己,要优人一等。 实际上,这种优越感确实没错,通常情况下,大荒的年轻俊杰比起中原根本是天差地别。 “原来这位小兄弟是云荒出来的,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刘大耳摸着自己下巴上粗糙的胡茬子,笑眯眯的看着易云。 “在下易云。”易云抱了抱拳。 “嗯……易云。”刘大耳点了点头,“有意思,小家伙,咱们以后可是对手了哈!” 刘大耳毫不避讳地说道。 张坛在一旁道:“这可未必,浅水湾容不下蛟龙,易云通过新兵训练后,应该就不会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呆下去了,我可带不了他。” 锦龙卫真正出色的战士,会有专门的安排,足够出众的人,甚至能惊动锦龙卫的大帅,由大帅亲自做出委派,这样当然不可能下划到张坛手底下了。 刘大耳听出了张坛的话外之音,他大耳朵微微一抖,不可思议的看着张坛,“老张,你还真是自信啊!” “哈哈哈!一般一般!” 张坛话里话外,都流露出一股子装逼的味道,易云听得有些无语了,看不出,这张坛在陶氏部族的时候那么严肃,来到锦龙卫大营之中,在他的老朋友也是老对手面前,吹起牛皮来也是牛逼哄哄的。 似乎当兵的凑在一起,都喜欢胡吹一下,显示自己或者自己部队的厉害。 但是你胡吹,便会激起别人的好胜之心,刘大耳心里就不服气了,他对易云说道:“小兄弟,随便看看,闫将军还有好一会儿才来。” 刘大耳拍了拍易云的肩膀,意味深长的看了易云一眼。 锦龙卫的校场很大,纵横一百多丈。 最显眼的就是中间一面大鼓,这面大鼓,鼓面漆黑,如果放在地上,七八个人合抱才能将鼓身围拢起来。 大鼓放在一个支架上,支架高达三丈,玄铁打造,铁条粗如大腿,深埋在地下! 在鼓的前方,有一座高台,人可以站在高台上敲鼓,那鼓槌,是一条紫色的野兽腿骨,一端拴着铁链,连在大鼓的支架上。 这面鼓,很有气势! 刘大耳看到易云对这面鼓感兴趣,在一旁说道,“这是擂天鼓!不知你可曾见过大军交战,士兵列队,严阵以待,发起冲锋之前,会有专门的鼓手擂鼓,这就是所谓的一鼓作气!而收兵的时候,则由鼓手鸣金,便是所谓的鸣金收兵。” “这擂天鼓,就是我天都城锦龙卫的战鼓!打仗的时候搬上前线,一旦战鼓擂响,声音震天动地,士兵冲杀起来,会受到鼓声加持,斗志高昂,战斗力倍增的!” “原来是战鼓!”易云摸了摸脸颊,仔细看着这面鼓。 冷兵器时代打仗要擂鼓,一则是作为冲锋信号,二则是为了鼓舞士气,对军队来说,战鼓好不好,很重要。 刘大耳继续道:“这面擂天鼓,鼓面是用天苍牛的兽皮做成的,这天苍牛,有神兽夔牛的血脉,算是太古荒兽,它的皮,刀剑不入,水火不侵!当初天都城城主猎杀了一头天苍牛,取牛皮用药液浸泡十年,再经过成千上万次的捶打,这才用这张皮做成战鼓。” “这面擂天鼓,敲一下,就会受到鼓面的反震之力,根基不扎实的武者,根本不敢敲鼓,否则反震力就将人震散了!” 神兽夔牛,长得像牛,只有一条腿,吼声震天。典籍记载:有上古大帝,以其皮为鼓,橛(鼓槌)以雷兽之骨,声闻天地,以威天下。 刘大耳用一只大手用力拍了拍擂天鼓的支架,自豪的道:“怎么样,是不是感觉这战鼓气势磅礴?锦龙卫不打仗的时候,这面擂天鼓就放在校场里,在校场中训练的锦龙卫成员,都以敲响它为荣!” “一般而言,紫血初期的战士,拿过鼓槌来,也就是勉强敲响一两下,就会筋疲力尽,全身被鼓面反震,像是散了架一样!” 刘大耳说到这里,面有骄傲之色。 易云听了这些介绍,确实有种热血澎湃的感觉,那沉重厚实的鼓槌,不知道是什么荒骨的骨头做成的,让易云也想上去拿起来,敲一下试试。 “你再看那里。”刘大耳指了指旁边,“擂天鼓考量的是武者的身体强度和力量,那么这个阵法,就是考量武者的身法!” 易云顺着刘大耳所说看过去,却见擂天鼓旁边还有一块空地,这块空地上,画着一个大阵。 这阵法看起来像是一个大大的六芒星,在阵法之上,半空中悬浮着几十颗燃烧着火焰的圆球。 这些圆球呈现淡红色,没有依托,竟然可以飞在空中,这让易云感到有些意思。 “哈哈,这些是圆球叫寒铁血珠,在深海海沟之中,有巨大的血纹牡蛎,这些血纹牡蛎也是凶兽,可以生吞鲨鱼!血纹牡蛎,吸收海底寒铁的铁精,结合自身精血,在体内凝结铁粉珍珠,名为寒铁血珠!一枚拳头大小的寒铁血珠,有上百斤的重量,可以用来打造武器,炼制法宝,价值不菲!” “你看到的这些寒铁血珠,每一枚上都纹刻了阵法,靠着大阵的能量,这些寒铁血珠可以以极快的速度在空中飞行,被它打在身上,可是要重伤的!甚至运气不好,还会死人呢!” 刘大耳这样介绍着,易云若有所思的看着那几十颗寒铁血珠。 传闻,每到月圆之夜,就有通灵的神海巨贝,浮上水面,借着月光淬炼体内凝结的珍珠。 这就是所谓的“沧海月明珠有泪”。 这种珍珠,凝聚了巨贝的气血,如果采集过来,跟着药材一起熬炼成药汤,吞服下去可是对身体大有好处。 易云没想到,在这锦龙卫大营,竟然用这种宝珠制成了考量身法的大阵。 看着下面的空地和六芒星阵法,易云就明白这大阵的原理了,武者站在这块空地上,躲避寒铁血珠的攻击,谁的身法高,谁就躲避得好。 一面擂天鼓,还有一个寒铁血珠大阵,便涵盖了武者最基础的两个方面的测试,光是从这方面来看,就可见锦龙卫大营的底蕴之深。毕竟不管是这擂天鼓,还是寒铁血珠大阵,都是造价高昂,放在云荒,都可以冠以天材地宝的名头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开阵 易云正想着,看到一个红衣少年,站在了六芒星大阵之上。 这少年,大概就是十三四岁的样子,衣着华贵,显然出身不凡。 “开阵,我来试试身手!”这少年极为自信,“寒铁血珠大阵,开十级的难度!” 少年说话间,他身边有几个少年大笑起来,“哈哈哈,吉昌公子好气魄,上来就十级难度!” “这寒铁血珠大阵,危险性可不小,一不小心就被打得骨断筋折了!” 人们说着,将阵法点亮。 那六芒星空地旁边,有一块石台,石台上镶嵌了一排晶石,这些晶石都是红颜色,越往上,红色就越深,最上面那颗晶石,鲜红如血。 这些晶石一共三十颗,十颗为一组,一共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