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江建军看来这些东西都是差不多的作用,花钱买贵的纯粹就是钱多烧得慌,他选择了一款价格相对比较合适的国牌口红,因为他不懂这些,口红的颜色还是让儿子女儿参谋着挑的。 “大哥给媳妇买口红呢,诶呀,嫂子可真是幸运,遇到你这么一个疼人的男人。” 江建军觉得买一支口红也够了,没想到那售货员拉着他唠起家常来了。 作为口红柜台边为数不多站着的男人,甚至可以说是唯一一个买口红的男人,江建军自然受到了不少关注。 他耳朵尖,听到周遭不少议论声,基本上都是夸他疼媳妇的。 虽然不觉得买支吃小孩色的口红就是疼媳妇了,可这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夸奖还是让江建军有些骄傲自豪,没错,他就是那个十里八乡最疼媳妇的男人了。 “大哥,你给嫂子买一罐咱们品牌的主打面霜,嫂子一定喜欢。” “对啊,他们家的粉底也不错,上脸很自然,不卡粉。” 大伙儿七嘴八舌的,等离开柜台的时候,江建军手上拎了好几个袋子,晕晕乎乎的就把一些热门的产品给买了。 等挤出人群,吹一吹冷风,江建军总算清醒了一些。 “女人真可怕。” 他看着手里的袋子长叹一声,好在他媳妇一点都不喜欢这些,也不知道买了这些东西回去,会不会挨骂。 自认为昏头买了一堆无用东西的江建军在之后的游玩中显得没什么精神,心里盘算着回家后该怎么和媳妇报账,倒是俩孩子玩的十分开心。 江胜楠觉得大城市太好了,大冬天的还能吃到冰棍,街上随处可见打扮时髦的女郎,她们一个个走路昂首挺胸的,精气神和她从小到大见到的村口碎嘴的婆娘完全不一样。 “大城市好,你们努力读书,到时候也能变成城里人,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江建军鼓励了儿女一番,希望他们能够因此激发斗志,努力读书,没准将来家里还能出几个大学生。 ***** 头两天江建军带着孩子们在珠市玩了一圈,可他毕竟也是有正事要干的,所以第三天,他给孩子们买了充当午饭的蛋糕罐头,打算将他们留在招待所里,自己出去办点事。 他选的这个招待所紧邻公安局,平日里治安很好,他叮嘱了俩孩子在他离开后锁上门,不要离开这个房间。 之前在书店买了一堆书,招待所里还有电视机,两个孩子呆一下午也不会觉得无聊。 江胜楠倒还好些,昨天她从书店挑选了一堆有关飞行员题材的书籍,正是看得入迷的时候,倒是江流闹腾着要跟去,江建军拗不过儿子,只能松口答应了。 江建军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考察珠市一些运作良好的私人工厂,只是还没有想好自己之后经营的方向,因此在带孩子出门后就有些迷失了。 “那是电子表厂,之前爸卖的那些手表都是从这里进货的。” 江建军是人肉背货,因此挑选的货品都是重量轻,体积小利润高的类型,手表是他的最好选择。 早些年,江建军还倒卖过电视机和收音机,因为这东西太紧俏了,他们那儿的商场几乎都被内部人员给瓜分了,即便有票也买不到。 而且港货在很多人看来是质量好的代名词,许多人宁可多花点钱,也愿意买香江或是弯岛偷运过来的电视机,那时候江建军找到了一条门路,着实赚了不少钱。 但是这些年不行了,随着内陆和沿海发达城市的接触越来越多,电视收音机虽然还是高档产品,却已经不再是稀有商品了,包括最近这些年他卖的电子表,火热程度也比不上当年。 江建军意识到,这门生意快做到头了。 投机倒把不是正途,在电子表利润越来越少的当下,似乎只有自己成为电子表生产商,减少进货成本和运输成本,利润才能上去。 可他就是一个倒爷,对于电子表制作一窍不通,而且投资一个电子表厂,所需要的成本恐怕远远超出他的想像。 按照江建军的想法,他更想经营一个投资成本少,亏本可能性低的生意。 “爸,这边的衣服卖的好便宜啊。” 江建军正思考着,就看到儿子忽然指向了不远处一家成衣厂,那家工厂外摆了不少穿着他们厂子生产的衣服的模特,价格都明码标着,不少人大包小包的扛货离开。 这些衣服按照现在的审美来说是很时髦的,然而因为大批量拿货的缘故,进价十分便宜,一条同款式,商场售价二三十的连衣裙,进价约在1215元左右,而类似款式的衣服,拿到内陆去就更贵了。 因为这些成衣厂多数都是港商合资的工厂,多数都用了一个洋名,当这些衣服流通到内陆的时候,很容易就营造出高档奢侈的感觉,让不明就里的顾客花大价钱购买。 一路走过来,江流看到了不少他们小县城女人引以为傲的衣服品牌,在他们那儿,这些衣服可不便宜,而且这些“洋牌”不是什么商场都有的卖的,往往需要找关系代购。 “珠市买衣服当然便宜了。” 江建军想也不想地说道,这里可是最大的成衣集散中心,每年这里的工厂都会派人去香江、弯岛等地考察,设计最时髦漂亮的成衣,周边不少城市都是来珠市进货的,只要采购量大,价格就低。 这里很多工厂都追求薄利多销,别看他卖的便宜,数量上去后利润就很可观了。 最早江建军也曾扛过几袋衣服回去卖,女人的钱确实好赚,那几袋衣服没几天就卖完了,只可惜他一个人的力量有限,而衣服又是笨重的东西,算下来利润并不如电子表来的高,几次之后,江建军就不再进衣服了,只是每趟来帮家人采购几件衣裳。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江建军,他完全可以开成衣厂,一开始摊子不需要铺的太大,只需要选一块地做厂址,买几台机器,然后雇几个熟练工就好,只要是衣服就不需要愁卖,亏本的可能性很小。 江建军越想越觉得不错,只是即便是成衣厂,也是有亏损的风险的,江建军一时有些犹豫。 “爸,咱们能生产他们家的衣服吗?” 江流指了指不远处一家名为安琪拉的成衣厂。 这是一个民营企业,据说有港商背景,在珠市,安琪拉或许就是普通的成衣品牌,可在他们的家乡临市,安琪拉可是一个大名鼎鼎的洋货品牌,在当地只有有钱人家的女人能够穿上这个牌子的衣服。 “这怎么可能呢。” 听了儿子的话,江建军忍不住笑了,人家就是靠牌子吃饭的,他要是生产对方同品牌的衣服,没被发现还好,一旦被抓,那也是要坐牢的。 “咱们给点钱贴牌不行吗?” 江流装作懵懂的反问。 “贴牌,什么是贴牌?” 这下子江建军疑惑了。 “就是贴他们的牌子啊,同样的衣服,他们家的衣服在我们那儿卖的特别贵,我就想着能不能咱们生产一样的衣服,然后贴上他们的牌子卖,我们也不是不给钱,反正这家成衣厂暂时也没有开到咱们临市的意思,相当于我们给钱在别的地区卖他们这个牌子的衣服,白给钱的生意或许他们愿意做。” 现如今他们生活的那个区域还是以国营成衣厂生产的衣服为主的,百货商店,供销社很少上架私人小企业生产的衣服品牌。 江流想着,如果贸贸然开一家成衣厂,在没有任何群众基础的情况下,是很难发展起来,可要是先套用一个当地比较受欢迎的“外国”品牌,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原身的记忆里,安琪拉这个品牌自火热了几年就消失在了民众的视线中,可想而知这个品牌一定是在之后的竞争中失败了,江流并没有打算长久地存在在这个牌子的阴影下,他只想要更简单的先占据一部分市场,到时候在扩展自己的产业线,扩大自己的品牌影响力,这可能会比按部就班的经营更加顺利。 “贴牌,哈哈哈,贴牌!” 江建军越想越是觉得这个词语精妙,似乎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原来生意还能够这么做。 “乖宝儿,你是怎么想到这个主意的。” 江建军兴奋坏了,难道他儿子除了有当侦探的天赋外,还有做生意的天赋? “很简单啊,在汇通小学,我江流的名字就是名牌,我的小弟走出去报我的名字,都可以在小卖部记一块钱以内的账。” 江流牛逼哄哄地说道,那骄傲的小表情冲淡了一些刚刚他留在江建军脑海中的超出于他这个年纪的睿智,更加符合他这个年龄段孩子的特制。 “江老大,看把你能耐的。” 江建军狠狠搓了搓儿子的脑袋,然后蹲下身重重在他的小脑瓜上亲了一下。 他觉得自己找到之后的经营方向了。 ****** 之后几天,江建军神出鬼没的,原计划五天的旅行硬生生被拉长到了九天,好在江建军也知道儿女快开学了,赶在小学报道前几天,带着儿女坐上了回去的火车。 这一趟江胜楠最大的收获是一箱子的书籍,除了一些有关飞行员的传记外,还有一些是他们那儿没得卖的课外辅导教材,江胜楠还买了几本英文和俄文的基础教材,准备在家用收音机自学这两种语言。 听说每年飞行员的招收人数都很少,除了对身体素质有要求外,对于文化课的要求也很高,在从小生活的城镇里,她或许是十分优秀的学生,可放到全国,她的成绩未必出挑。 开了眼见长了世面的江胜楠决定用更高要求管理自己,她一定要成为更优秀的人。 至于江流,他倒是没买几本书,他那小箱子里装的全都是珠市的特产零食,一部分是分姐姐妹妹们的,还有一部分是用来□□小弟的。 至于江建军,他这趟更是没买什么东西,行李箱里唯一多出来的,可能就是那堆化妆品。 “乖宝儿啊,想死奶奶了!” 三人还未进家门,老太太就听到声响冲了出来,抱着孙子心肝啊肉啊的直叫唤,还一个劲儿地说他瘦了。 姚蕙兰想抱儿子没抱成,队上女儿江胜楠失落的小表情,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晚上一家人吃了饭,聊了珠市的所见所闻,在天暗下来后,也各回各屋歇息去了,直到两人独处的时候,江建军才拿出那堆化妆品。 “我看珠市的女人都稀罕这个,给你买了一份。” 一个大男人买这种东西怪不好意思的,江建军把化妆品往床上一放,装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他觉得媳妇肯定是不稀罕这些东西的,他江建军的女人和别的女人都不一样,特贤惠,特持家,才不爱这种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呢。 “呀!这是口红!” 姚蕙兰还从来没有收过丈夫给的礼物,包括当初谈恋爱的时候,当时还处对象的俩人也没玩过啥情趣浪漫。 忽然间收到了一堆化妆品,姚蕙兰有些回不过神来,这还是她男人吗? “花这钱做什么,我都一把年纪了,哪里还用得着这些东西啊,把钱存下来给孩子们攒着多好。” 姚蕙兰嘴上念叨着,动作上却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口红盖子,对着镜子描摹了一番。 江建军给买了两支口红,一支大红色的,一支更日常一些,是温柔的豆沙色,此时姚蕙兰用的是那支大红色的口红,明艳鲜亮的颜色把皮肤都衬白了。 姚蕙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眨了眨眼,觉得心态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我就——” 江建军正想说他就觉得这东西没必要买,是儿子非闹着要给她买的,就看到姚蕙兰转过身,在昏黄的灯光下冲着他羞涩一笑。 “好看吗?” 她觉得好像有些太艳了,这个年纪涂口红有点不庄重,可她心里还是觉得很美,希望得到丈夫的夸赞。 “好、好看!” 江建军也不知道怎么的,明明涂在别的女人嘴上像吃小孩的可怕颜色,在自己媳妇嘴巴上就显得格外诱惑,好像一下子就变成妖精了,要把他的魂给吃了。 这口红,好像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江建军咽了咽口水,心和身体这会儿都热了。 “死相!” 姚蕙兰被丈夫火热的眼神看的有些害羞,嗔视了他一眼,然后准备把口红给卸了。 江建军觉得媳妇这一记眼风威力更胜从前,赶紧地跑到床头把灯拉了,然后抱着媳妇上炕。 江流就在隔壁的房间,听了半个晚上老木床咯吱咯吱的声音。 果然,口红真是一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