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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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病,他们其实根本就没办法治疗,但那些来治病的人还是很感激他们。 他们的院子里,一直聚集着一大群孩子,这些孩子留着鼻涕,穿着破烂的衣服,鞋子也总是不合脚的,破的。 爱德华传教士会给这些孩子分糖,用极不熟练的中文向他们传教,而这些孩子拿了糖,就算听不懂,也一个个听得非常认真。 穆琼等人忙了整整一天,没有一刻空闲,不过相比于身体上的疲惫,他们更累的是心。 尤其是穆琼。 曾经有一个穆琼很崇拜的文学家、思想家,在这个时代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学医救不了太多人。 穆琼能理解他。 他学医的话,以一己之力,根本救不了太多人,但他写文,却用文章唤醒了很多人。 只是,他跟这位伟人不一样,他来自现代。 他没有学过医,他对医学方面其实并不了解,但在现代耳闻目染,他知道很多对他来说是常识,对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先进的医疗知识的东西。 这天晚上忙完之后,穆琼在房间里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 他带了笔记本,带了两只钢笔,本是想要多看多记,收集素材好写自己的小说,但真的见识到农村的现状之后,他竟是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 来治病的人,很多都是大老远过来的,他们得的大多都是慢性病,因为那些得了急性病或者严重的病的人,早就已经死了。 他在这里见到的老人,其实只有四十多岁,能活到五十岁,已经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他们住在林寿富的家里,林寿富每日都会设法买来鸡,或者肉给他们吃,但村里的孩子……捡了他们扔掉的鸡骨头啃,还完全没有觉得不对。 穆琼突然就理解这个时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哪怕失去生命,也要呐喊什么了。 他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觉得冰冷刺骨。 穆琼想了很久,最后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我在百年后》五个字。 《求医》他还是会写的,但除了《求医》,他还想写点别的。 他上辈子,经历的到底太少,思想什么的,也就一直是他的弱点,他还不擅长写散文,写诗歌,他有的只是一颗装了很多知识,装了很多领先现在百年的知识的大脑。 而那些,他可以试着写出来。 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已经见证了这个时代,他总要做点什么。 穆琼打算写一个民国人,穿越到了百年之后。 他在百年后见到了国家国家强盛,他见到了百姓安乐,他见到了老有所依,他见到了幼有所养。 在那里,人们兴许对医院诸多抱怨,但至少普通百姓不用担心自己得个阑尾炎,生个孩子就要没了命。 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药品存在了,还有抗生素。 穆琼想了很久,又把笔记本合上了。 明天还要早起,他现在没有精力去写。 更何况……他真要写这个小说,就不指望拿稿费了,还要换个笔名才行。 甚至哪怕换了笔名,他也要将所有的一切,都写得像是想象,完全不涉及政治才行。 他到底还是胆小。 第39章 信仰 穆琼同寝室的两个男志愿者, 一个是当初在马车上主动找他搭话,问他学校的, 名叫郑维新, 他在这些志愿者里挺有威望,其他的志愿者都愿意听他的。 另一个男志愿者则叫孙奕尧,他长了满脸的痘痘, 不爱说话,性格有点腼腆。 这些志愿者家里都挺富裕,以前除了学习怕是没干过别的活儿,又没有治病救人的经验,因而今天一天, 他们其实什么都没做成。 这倒不是他们不愿意做事,主要还是他们眼里没有活儿, 没人教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于是一直在瞎忙活,甚至于干站着。 倒是穆琼,好歹有经验,帮着傅蕴安做了不少事。 林寿富照顾他们这些人照顾的非常周到, 饭食都是他和他的母亲一起操办的,他的奶奶还整日在灶下忙活着,不曾让热水断过供。 林家这情形,跟穆家以前在苏州时的情形倒是有点像, 不过相比之下,还是穆家更富裕一些。 现在已经晚了, 郑维新和孙奕尧就从厨房拎了一桶热水回房间,打算洗脸洗脚。 穆琼放下手上的笔记本,和他们一起洗漱。 这年头没有洁面乳什么的,他就只用了清水洗脸,又用毛巾擦干。 郑维新和孙奕尧两人,却是把他们带来的毛巾放在水里打湿拧干,然后照着自己的脸一阵猛搓。 穆琼瞧见这一幕,有点担心孙奕尧会把他脸上的痘痘给搓破…… 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三人是合用一个洗脸盆,一个洗脚盆的,当然洗的时候,水是换过的。 他们洗脸倒的水不多,洗完都倒在了洗脚盆里,准备洗脚。 “怪不得我今天脚特别痛……原来长水泡了。”郑维新脱了鞋袜,就抱着自己的脚道。 皮鞋这东西虽说穿着好看,但其实并不舒服,还容易磨脚。 孙奕尧并没有比郑维新好到哪里,他脚上倒是没有长水泡,但后跟处被磨破了皮。 两人龇牙咧嘴地洗了脚,有点眼馋穆琼的布鞋了,郑维新道:“穆琼,你真是有远见,一开始就穿了布鞋!” “布鞋舒服。”穆琼笑笑:“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你们可别穿皮鞋了。” “那是,以后我们还要多带东西。”郑维新道,他们不像穆琼,连被褥都带了,用的都是林寿富准备的,各种不习惯,还总觉得有股味道。 虽然不好意思抱怨,但他们确实有点受不了。 穆琼看出来他们的不适应了:“只要带的动,用得上的东西就都带着吧,当然,如果是去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就没有必要拿那么多了。”郑维新和孙奕尧家里都是有钱的,去别的大城市的话,带上钱就够了,什么都能买。 “那是!”郑维新道。 三人一边聊一边整理好,这才上床睡觉。 蜡烛已经吹灭了,房间里漆黑一片,郑维新突然道:“我以前从来不知道,老百姓的生活是这样的。” 他不是没有见过穷人,也不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生活困苦,但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不曾和那些人近距离接触过,感触就没那么深。 穆琼以前其实也不知道。 “等我回去,我要把我这次义诊遇到的事情,全都写下来。”郑维新又道。 孙奕尧也道:“是要写下来……穆琼,我们明天能做点什么?” “你们还是学生,这趟出来,主要是来长见识的,学习就行了。”穆琼道。 “但我们总不能什么都不做。”郑维清道;“今天,傅医生和玛丽医生一直忙着,我却什么都做不了,我很难受。” 穆琼想了想,突然道:“你们可以去给村民讲解卫生知识,比如说水一定要烧开了喝。” 在现代,水龙头放出来的消过毒的水,都是没人直接喝的,要么烧开喝,要么干脆就喝买来的桶装水瓶装水。 但在这个时候,很多人渴了,直接从河里舀一瓢水喝的情况并不少见。 郑维新和孙奕尧都答应下来。 第二天来看病的人依旧很多,而郑维新和孙奕尧还真按着穆琼说的,开始给村民讲解一些卫生常识。 村里人大多不识字,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大学是怎么样的,但他们自一套理论,觉得中学毕业,就相当于是个秀才了,大学生的话,那就是举人了! 现在举人老爷跟他们说水要烧开了喝,那肯定是对的,只是:“我们家里,没那么多柴火来烧水……” 这边没有森林,没地儿砍柴,村民们平常用的柴火,不是水稻秸秆就是桑树上修剪下来的枝条,而这些根本不够烧。 穆琼听到这些,算是明白为什么某位先生要弃医从文了。 不过,虽然如此,这些志愿者还是让这些百姓知道了一些知识的。 在这个村子里,他们义诊了三天,来治病的人也就少了——附近几个村子身上有病痛的人,基本上都已经来找他们瞧过。 如此一来,他们自然也就轻松下来。 按理,他们继续在这里义诊三天,就能完成任务离开了,但是爱德华传教士提议:“我们可以去更远,更贫穷的村子,那里的人更需要我们。” “是的,我们应该将上帝的福音传给更多的人。”玛丽医生也赞同。 这个年代,欧洲和美国往中国送来了很多传教士。 他们这么做的本意,是实行文化侵略,因而穆琼最初的时候,对队伍里的两位外国传教士,是没有好感的。 不过跟爱德华传教士接触久了,他突然发现这位传教士本身,其实并没有这样的想法。 那些国家的上层肯定是想进行文化侵略的,但这些传教士的话……有些怕是并不知情,比如爱德华,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人。 他觉得这个国家是如此的贫穷,人民的生活是如此的困苦,他应该在神的指导下为他们传播福音,拯救他们的灵魂和身体。 他觉得自己背负着一个伟大目标,他要让神的光辉洒满这个国家,他甚至愿意为这个目标贡献一切。 而玛丽医生也是这样想的,这从她和爱德华传教士的对话中就能听出来。 穆琼并不喜欢这两人那理所当然的想法,却也不得不承认,他们不是坏人,有时的很多做法,还挺可爱的。 尤其是他知道,这次义诊之所以会叫上那么多大学生当志愿者,是因为在郑维新他们之前从大学毕业的医生,都不愿意去小地方执业的缘故。 西医稀缺,毕业之后很容易就能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找到工作,工资还很高,一个月少说也有几十块,自己开诊所还能赚得更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谁愿意去小地方行医? 这也是人之常情了。 但像爱德华这样的,被他们国家的政府忽悠来传教的虔诚的教徒,却觉得这是不应该的,他们自己时常去为贫苦百姓治病传教,也希望郑维清这样的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做点什么。 所以,他们叫上了一群志愿者,所以,发现来这里治病的人变少了,他们就想去更加贫困的地方。 “可是去别的地方,我并不能照应到你们。”林寿富听了玛丽医生的助手的翻译,有点着急。 “我们并不需要照应,上帝和我们同行。”玛丽医生道。 “这样吧,在这边留下四个志愿者,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继续为人治病,剩下的人……我们去别的地方。”傅蕴安道,他用中文说了一遍,又用英文说了一遍。 他的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留在林家的四个志愿者,是两个女志愿者,以及不跟穆琼同房的那两个男志愿者。 那两个女志愿者的学习本来就好,这三天又一直在给玛丽医生打下手,已经能独立应付一些病人了,那两个男志愿者要弱一些,但可以留下来保护这些女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