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书迷正在阅读:种田不如撒娇、论圣父的垮掉[快穿]、步步逼婚:枭少宠妻入骨、裙上之臣、今日宜喜欢、所有重生者都被我救过、你是一颗甜牙齿、被炮灰的天命之女[快穿]、成为备胎之后我被反派和男主同时盯上了、不秀恩爱就得死
另外,同样的药材南北的叫法不一样,医生的写法也可能不一样,特别容易误导人,也容易让医生开错方子,让药房的伙计抓错药。 至于药材以次充好,相似的药材没分清楚,坏了的药材依旧用着……这些事情就更多了。 对了,这时候药房的伙计……他们有些竟然还能不识字! 好吧……其实乡下地方,某些医生也不识字。 当然了,这不是说就没有好的中医了,这时候也是有不少拥有真才实学的中医的,他们之中有些人的医术还非常高超,就是浑水摸鱼的太多了,以至于让很多新派人士对中医的印象变得不好,总是日常骂中医。 从晚清开始,就有人提倡要废除中医,五六年前,中西医就曾激辩过,从三年前开始,中医还被北洋政府排除在教育体制之外,不许开设教授中医的学校。 等十多年后……政府甚至还会颁布《废止旧医案》,不许旧医行医,而所谓的旧医,就是中医了。 穆琼承认,这时候的中医,是存在不少问题的,可是……这时的西医其实也没多好。 一些现代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这时候的西医都是不知道的。 比如说细菌病毒这些……虽说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些微小的生物,也有人提出这些微小的生物可能会致人疾病,但人们对它们的了解还是很少。 再加上医疗设备少,又没有抗生素……这时西医给人动手术什么的,死亡率非常大,给人治病诊断出错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至于治疗疑难杂症……他们其实还比不上那些有经验的老中医。 就说伤寒吧,这时的西医压根没有对症药,基本只让静卧吃维生素,指不定病情就越来越严重了,但去找门庭若市诊所里有人卖早餐的张老先生的话,多半能药到病除。 但就是这两者,在民国时期,争得你死我活。 穆琼懒得管他们怎么争,他也不会去写他们怎么争,他想写的,是百姓看病难。 哪怕是现代,一些贫困山区的人,看病依然很难,得了病甚至只能等死,这个年代就更不用说了……就算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普通人得了病,往往也只能熬着,熬得过没事,熬不过那就只能等死了。 一来是看不起,二来是看了也多半看不好。 《求医》写的,就是一家人为了看病求医,倾家荡产的故事。 当然了,他现在还没动笔。 穆琼跟李总编谈了很久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他照旧拿走了五块钱的稿费——他的稿费虽然涨了,但要从下一次刊登开始涨,之前登的,还是千字一元。 不过,下一次刊登不远了。 明天将刊登《留学》的第四个五千字,之后,《留学》这个故事,还将由每周刊登两次每次五千字改成隔日刊登,每次刊登三千字。 这样,每周刊登的字数其实没多多少,但次数变多,大众报也能好卖点。 从大众报编辑部离开,穆琼先去了一场菜市场。 自打挨过饿,他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吃了,每次拿了稿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菜。 所谓的菜市场,其实就是聚集了很多拿了自家种的菜来卖的农民的地方,一般早上,那里人是最多的,到了下午,人就少了,到了晚上,大家就都回去了。 这会儿是中午,市场上还有不少人在。 穆琼看了一圈,看中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那公鸡虽然被捆住了脚,但长得特别精神,身上的毛油光发亮,看着就讨喜,一定很好吃。 穆琼花三角钱把它买了下来,想到拎着只会动的活鸡回去挺麻烦,他又不会杀鸡,就问卖鸡的人能不能帮忙把鸡杀了。 “帮忙杀?可以,但鸡血你怎么拿回去?”卖鸡的问道。 “鸡血我不要。”穆琼道。 卖鸡的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跟卖猪肉的借了把刀杀了鸡,还把鸡血放到他带来的一个竹筒里,等杀完,就把死鸡给了穆琼。 穆琼拎着死鸡回家,然后就被朱婉婉埋怨了:“琼儿,你也太不会过日子了,鸡血是好东西……” 这也就算了,朱婉婉烧了开水,浇在鸡上把鸡毛拔了之后,竟然还把鸡毛留下了,放在院子的角落里晒干。 据说,晒干的鸡毛是可以卖钱的。 穆琼还是头一次知道鸡毛也能卖钱…… “娘,我们现在不缺钱了,不用这样节省。”穆琼道。 “哪能不节省,我们现在连个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也没有地,要是以后遇到点什么事情……”朱婉婉很是忧心:“更何况你到了结婚年龄,昌玉再过几年也要嫁人了,这些都要钱。” “我结婚还有昌玉嫁人的事情不急。”穆琼道,他上辈子从没喜欢过什么人,一直过得清心寡欲的,这辈子……应该也不会早早结婚。 至于穆昌玉……她怎么着也要二十岁才结婚吧?那就还有好多年! 不过,攒钱买房还是有必要的,另外,他们一家的未来也要考虑一下。 现在的话……他们还是先吃鸡吧。 鸡是整只放在大铁锅里煮熟的,煮熟后切开,直接沾酱油吃。 这吃法,本地人喊它白斩鸡。 穆琼把两个鸡腿分别夹给朱婉婉和穆昌玉,然后自己霸占了两个鸡翅膀。 “哥,你真好。”穆昌玉咬了一口鸡腿,感动地看着穆琼。以前家里吃鸡,鸡腿一个给穆琼,另一个一开始给他们爷爷,后来给他们奶奶,反正都轮不上她。 朱婉婉就更不用了,以前她都是啃鸡脚鸡翅膀的。 她们两个看着穆琼,眼里好似闪着光。 “我喜欢吃鸡翅膀。”穆琼无奈道,可惜,穆昌玉和朱婉婉并不相信。 她们觉得穆琼一定是为了把鸡腿让给她们才这么说的,还坚持让穆琼吃鸡胸——那里肉最多! 穆琼:“……”他并不喜欢吃干巴巴的鸡胸肉! 穆琼说了很久,才让朱婉婉和穆昌玉相信,他是真的不喜欢吃鸡胸肉。 有了钱,家里总算可以每天都吃点咸鱼以外的荤菜了。 穆琼觉得这是正常生活,但朱婉婉却觉得他们过得有点奢侈,不过她说不过穆琼,也就这么吃着了。 吃了一段时间之后,朱婉婉和穆昌玉的脸色更好了,尤其是穆昌玉,竟是一下子长高了。 同样长高的,还有穆琼。 这天,他照旧一大早去找傅医生,然后就发现,之前比傅医生矮一点的他,现在似乎已经跟傅医生一样高了。 “你现在已经可以独立给人包扎伤口了。”傅蕴安用英文对穆琼道:“不比那些医疗兵差。” 这时候的军队里会配备一些医疗兵,这些医疗兵的医术,那就一言难尽了……有些就只会用灶灰给人止血包扎。 这是个缺医少药的时代。 “还要多谢傅医生的教导。”穆琼也用英文回答。 他每天来傅医生这里帮忙,还是很有用的,不仅学了一些简单的医疗知识,还对这时的医院、医疗环境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 除此之外,每天和傅医生聊天,还让他终于“学会”了这个时代的英文。 而这,还要从他之前每天都问傅医生一些国外的事情说起。 傅医生的国文和上海话都说的不错,但国外有些东西,不用英语的话,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中文词汇,傅医生就用了英语来说。 当时傅医生怕他听不懂还有点不好意思,但他听懂了,还觉得这样说挺好,干脆就提出让傅医生直接用英文说……傅医生答应了。 然后,他们这些日子,就都用英文对话了,而这么一来之后……原本不被病人信任的穆琼,突然就成了病人们膜拜的对象,他们对他交代的事情,也深信不疑全部照办。 毕竟……他如今在病人眼里,是个留洋回来的小医生了。 “是你自己愿意学。”傅蕴安道:“你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傅蕴安本以为,穆琼也就是个粗通英文和法文,出生不错但家道败落,长得不错的小少爷。 可是,真的相处下来,他却发现自己有很多想错了。 穆琼对英文和法文,根本就不是粗通,而是精通,除此之外,他的文学功底也非常好,思想更是与众不同。 不管他说什么,穆琼竟然都能接的上……他都有点好奇穆琼的身份了。 义诊结束,跟他一路走到公济医院之后,穆琼就离开了。 傅蕴安走进医院,又进了自己的诊室,然后就叫来跟着他学医的助手之一:“去查查穆琼。” “是,三少。”那助手应了,很快出去。 傅蕴安则换了一身衣服,开始自己新一天的工作。 傅蕴安好奇穆琼的身份的时候,无数人正在好奇楼玉宇的身份。 《留学》越来越火了,现在大家都相信,江振国是真实存在的。 有人找来庚款留学生的名单,一一对照在里面寻找江振国……不,楼玉宇。 也有人直接把大众报寄给了国外的留学生,问他们认不认识江振国……不,楼玉宇。 第35章 《留学》的结局 穆琼租住的房子, 已经大变样了。 本就狭小的院子,被朱婉婉和穆昌玉搭出的晾衣架挤的满满当当的, 朱婉婉还把穆琼让她扔掉的破盆破碗破木桶放在墙角, 填上土,然后种上了大蒜和小葱。 楼上的两间卧室呢?里面分别添了一个箱子一个柜子,里面还放进去崭新的衣服和厚实的被子。 楼下的两间屋, 原本空着的那间,现在被穆琼布置成了书房。 他让木工做了一个书架,又买了两个箱子专门用来放报纸,此外,他还准备了三张书桌并椅子。 大的书桌是他的, 两张小点的书桌,则是朱婉婉和穆昌玉的, 穆琼让朱婉婉和穆昌玉, 每天都至少学习四个小时,练四张纸的字。 当然了,事实上这两人一直都是超额完成的。 至于用作吃饭的那屋子里,现在加了个可以放碗筷和没吃完的菜肴的柜子, 多了两把竹椅、一张小方桌还有一张藤编的躺椅。 两把竹椅是朱婉婉和穆昌玉的专座,至于那小方桌上,则放着她们的针线篮,她们两个只要空了, 就会在这里做针线——毕竟他们家,现在还缺不少东西。 至于那藤椅, 就是穆琼的专属座位了。 写字写累了,穆琼就会来这里躺一会儿,然后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念报纸或者小说。 穆琼一直觉得,要学好国文,阅读至关重要,认字的同时,理解字的意思,理解文章的意思是很有必要的,可惜这时候很多小学私塾,都不是这样的。 某位名人在四十岁的时候写的《四十自述》里就提到,教他们读书的老师,常常只教他们读难懂的文言文,死记上面的字而不讲意思,以至于很多学生学了几年,也看不懂文章,不知道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