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这种待遇,有秦一代,并不多见。 当然,姚贾本事也不赖,经过他的一番巧妙周旋,四国联军自动化解,且个个都愿意于秦国交好。 姚贾自觉自己有大功于秦,为了秦国可谓抛头颅、洒热血,可是现在……特么竟然有人对秦王说“谋臣具不忠”。 打脸!这是非常严重的打脸! 姚贾立马拿出自己当年嘴炮四国小怪兽的风范,想要来嘴炮韩非。 韩非,做为一个结巴型嘴炮选手,他有丰富的对敌经验——即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一定要往敌人最疼的地方打击,少说废话能省则省。 所以他开口了,他说,“姚贾啊?非知道,就是那个……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啊。” 没错,姚贾要是有什么缺点,那就是出身不好了。 他爹是看门的,他爷爷也是看门的,他们家可谓是看门世家。 姚贾本人落难的时候,还干过一些不厚道的事,那个年代的书生嘛……可不像后世那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挑”的,腰间长剑不是用来装逼的,遇到危险能保护自己,缺钱的时候也能干一票什么的。 不过姚贾现在发达了,深受嬴政信赖了,也没人敢在他面前说这些事。 但是现在,过去的黑历史竟然被韩非这个死结巴全说了出来,姚贾气得差点一口气提不上来,当场就昏死过去。 姚贾气得半死,韩非却不打算收手,他继续结结巴巴的说道:“听说姚贾你曾出使四国?而且出使之时,大王不但给你战车百辆,黄金千斤,并让你穿戴起大王的衣冠,佩上大王的宝剑?” 听到对方提起自己的得意之作,姚贾的脸色好了点,总算没有一口气背过去,而是开口应道:“不错!姚贾不才,得大王恩宠,自愿出使四国,虽花了三年时间,但幸不辱命,终于让四国与我大秦结盟,没有辜负大王之托。” 只能说,姚贾实在是太轻敌了,对韩非这种人哪能给好脸色?绝对要一棍子打死。 果然,韩非猛得一甩袖子,用看翔,还是汪星人翔的眼神,嫌弃的看着姚贾,高声说道:“如此丧德败行之事,愧你还有脸说?嫑脸!” 我怎么嫑脸了?我怎么嫑脸了?我干什么就嫑脸了? 姚贾简直快要抓狂了,要不是理智还控制着自己,他都想找个白手套甩韩非脸上,要求和他决斗了。 韩非并不理会姚贾,而是转过头看着坐在上头的嬴政,一拱手朗声说道:“回禀大王,姚贾这人拿着珍珠重宝,出使四国,长达三年。表面上,四国最终于大秦结盟,但实际上四国却随时有可能翻脸,因为他们根本不是真心实意和大秦结盟。若是他们真得翻脸毁盟,那么我们大秦为此所花出去的珍宝呢?就白白被姚贾浪费了?” 说到此处,韩非愤怒的一指姚贾,似乎对方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恶之人一般。 “但秦国虽然损失了,姚贾本人却没有损失,因为他用秦国珍宝所结交的诸侯认得他姚贾,而不是秦国。到时候,珍宝是大秦花的,但利益却是姚贾得的,这对姚贾而言岂不是一件很划算的事?” “更何况姚贾出身贫寒,不过是魏都大梁一个守门人的儿子,还曾在魏国作过盗贼。虽然后来在赵国作过官,但却被驱逐出境。这样一个看门人的儿子、魏国的盗贼、赵国的逐臣,让他参与国家大事,实在不是勉励群臣的办法。” 扶苏听到此处,忽然一拍长案,开口说道:“韩非此人真是荒诞之极,贫寒布衣又如何?只要有学识有本领,贫寒布衣出身又如何?昔年穆公以五张皮赎回百里奚,才换得我大秦第一次崛起,问鼎春秋霸之位。以出身论人,我看韩非也不过如此。” “长公子所言极是。”昌平君笑着开口称赞道。 扶苏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见识,也无怪昌平君开心了。 “一点浅见而已。”扶苏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那么多书可不是白读的,虽然很多书他不是很明白,但浅一点的也是懂得。 比如秦国祖先历史,那是被嬴政揪着耳朵,一个字一个字背下来,背完还要理解,理解完还要做课业报告的。 当然,扶苏理解这些历史事件的方法也比较独特,比如祖父子楚为安国君之中子,为秦质子居于赵。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观察到中子衰变为质子。 #物理不好的,憋说话!# “姚贾先生的事,我也曾听过,听说颇为能言善辩,否则也无法以一舌而说服四国。这样的人,应该不会任由韩非胡说,而不反驳吧?” 姚贾当然不是一个挨了骂,还安静如鸡的包子,他面对嬴政“是否有此事”的询问,看也不看韩非一眼,而径直走到嬴政面前,行了个礼,开口说道:“回禀大王,确有其事。但……姚贾所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大王,为大秦。” “喔?此言何意?”嬴政开口问道。 “昔日曾参孝顺父母,天下人都希望有这样的儿子;伍胥尽忠报主,天下诸侯都愿以之为臣;贞女擅长女工,天下男人都愿以之为妻。而臣效忠于大王,大王却不知道,臣不把财宝送给那四个国家,还能让他们归服谁呢?大王再想,假如臣不忠于王,四国之君凭什么信任臣呢?夏桀听信谗言杀了良将关龙逢,纣王听信谗言杀了忠臣比干,以至于身死国亡。如今大王听信谗言,就不会再有忠臣为国出力了。” 姚贾的回答让嬴政很满意,他又继续开口问道:“那姚贾先生又是否是看门人的儿子、魏国的盗贼、赵国的逐臣。” “姜太公是一个被老婆赶出家门的齐人,在朝歌时连肉都卖不出去的无用的屠户,也是被子良驱逐的家臣,他在棘津时卖劳力都无人雇用。但文王慧眼独具,以之为辅佐,最终建立王业。管仲不过是齐国边邑的商贩,在南阳穷困潦倒,在鲁国时曾被囚禁,齐桓公任用他就建立了霸业。百里奚当初不过是虞国一个乞丐,身价只有五张羊皮,可是秦穆公任用他为相后竟能无敌于西戎,还有,过去晋文公倚仗中山国的盗贼,却能在城濮之战中获胜。这些人,出身无不卑贱,身负恶名,甚至为人所不齿,而明主加以重用,是因为知道他们能为国家建立不朽的功勋。假如人人都像卞随、务光、申屠狄(古代隐士)那样,又有谁能为国效命呢?所以英明的君主不会计较臣子的过失,不听信别人的谗言,只考察他们能否为已所用。所以能够安邦定国的明君,不听信外面的毁谤,不封赏空有清高之名、没有尺寸之功的人。这样一来,所有为臣的不就不敢用虚名希求于国君了。” 第032章 见韩非的长公子 姚贾敢这么说,是因为他了解嬴政,他知道嬴政是一个很有野心也很务实的君主。 对于这样的君主来说,人只分两种,有利用价值和没有利用价值。 至于私德、品行、办事手法什么的,都只是参考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属于有当然很好,没有也不是必须的,反正寡人的节操也不高。 果然,当姚贾说完这番话之后,嬴政说道:“姚卿言之有理,韩非身为韩国公子,岂不知以道理攻击他人,是一种很失礼的行为?” 嬴政说完,不待韩非再次开口,起身就走,留下满室大臣。 而昌平君等人不知道的是,嬴政进内室之后,立刻命人宣来了李斯。 “李卿,韩非此人一向如此吗?”嬴政坐于王座之上,手指无意识的在长案上敲打着,李斯知道,这是嬴政在思考问题的习惯。 “韩非他……”李斯心中转过千百个念头。 若说韩非一向如此,从来都看不起寒门子弟、贫寒之士,嬴政最多也就认为韩非这是韩国公子的本性发作,不会太过于计较;但若说韩非以往并非如此,只是今日才如此,那就证明韩非此来不怀好意,意在挑拨秦国君臣之间的关系。 “两者皆有。”李斯开口说道:“韩非乃是韩国贵族出身,向来看不起贫寒子弟为事实,臣听闻他每每在朝中谈起为韩国入秦为间的郑国时,都十分之不屑;可韩非忠韩,这也是事实,韩非此人恐怕难为大王所用。” 旁人不知道,李斯却是知道的。 什么“秦王在读过《韩非子》一文后,对韩非的才华惊为天人,到处找路人询问此文的作者是谁”之类的传言,这绝对是大的不能再大的谎言。 实际上,嬴政几年前就读过韩非的书了,只是嬴政没有亲政,纵然他想请韩非入秦,他也没有这个权利。 后来嬴政政是亲了,但国内之事却一团乱麻,嬴政花了好几年功夫才理清头絮。 但这个时候,嬴政本也把韩非忘得差不多了。 可是后来有人告诉嬴政,派郑国入秦的疲秦之计和在宗室之间传谣言,说“大秦已经不是秦人的大秦,而是外国人的大秦”,引发逐客,这两件事之后都有韩非布局的影子。 嬴政本以为韩非就是个写文的——毕竟结巴纵然有百般妙计,是很难说服别人的,无非对大秦造成威胁,可没想到韩非还真是个有才的,竟然靠着一张破嘴说服了韩王,不但让韩王对他言听计从,还不声不响的让自己吃了两个闷亏。 幸好有李斯在,不然这个亏他都吃定了。 寡人果然还太年轻,还属于荷华宝贝说的小鲜肉的范围,不能和韩非李斯这种老腊肉比。 提到荷华宝贝,嬴政就想起他家软绵绵的小宝贝了,跟他那个再委屈也不哭的哥哥完全不同,真是水做的小娃娃,稍有不开心就眼泪汪汪的用软绵绵的声音叫“父王父王”,一边叫着一边抓着他衣服的下摆当帕子抹眼泪。 多可爱的小姑娘啊,也就往他爹衣服下摆上抹点水,不像另一只熊孩子,每次都用他爹的衣袖擦他那吃完鸡腿油光发亮的嘴。 真是个欠揍的熊孩子! 每天不揍他一顿,嬴政就觉得人生少了点什么。 “扶苏年纪也不小了,到了正式求学的时候,寡人决定,让韩非去给苏儿当老师。”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两个欠揍的人在一起,倒霉的人肯定不是寡人的儿子。 李斯先是微微一惊,继而开口应道:“喏。” 说什么慕韩非之才华,特请韩非公子入秦,这本来就是一个天大的谎言,嬴政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刷声望,让天下人知道他求贤若渴,哪怕对方坑了他千百次,但只要有才华,秦王就一定待他如初恋。 据李斯分析,按秦王这性格,大约是没有恋过的,所以初恋犹在,欢迎大家来挑战。 二来就是找个理由将韩非从韩国弄走,省得韩非老在韩王面前出“弱秦”的馊主意,坑害秦国。 其实第二条才是最重要的,第一条只是找个不让人怀疑的借口而已。 现在韩非已入秦,心腹大患已去,他就算在秦国蹦跶也蹦跶不到哪里去,唯一的麻烦是……一开始把韩非吹捧得那么高,现在应该怎么安置这家伙呢? 自己吹得牛逼,跪着也要收场。 如今这机会到是来了,韩非一句话不但得罪了秦国所有的谋臣,还因为“贫寒论”而得罪了秦国所有贫寒布衣的官员。 须知,在当时的七国之中,唯一不问出身,只看有无才华的国家只有秦国,因此秦国的官员大多是山东六国出身的贫寒布衣。 在韩非一句话得罪了多半秦国官员之后,不管韩非是否真心效忠秦国,嬴政都不可能再启用他。 给扶苏当老师,似乎是唯一能榨取韩非剩余价值的主意。 从韩非的书中可以看出,韩非极为擅长帝王之学,若是由他来教扶苏那些阴阴暗暗的东西,到也省了嬴政去头疼。 扶苏虽然聪明,但小孩子的想像能力真是爆破天际,只有你答不出的,没有人家问不出的。 光是给扶苏上大秦历史这门课,就让嬴政一个头两个大了,哪还有心力管别的? 若是嬴政狠狠心,自然可以以强权压制扶苏,让他闭嘴别说话,可面对着萌萌哒的儿子用求贤若渴、父王你好棒、父王您知道的真多之类的表情,他自己当父王的好意思不给出正确答案吗?根本不好意思啊! 但问题是,女修为什么吞下燕子的蛋就能生下大业,寡人真得不知道啊。 还有啊!女修是女的女的,哪怕史书上写着她是“孙”,她也是女的,写“孙”只是为了简洁,不是专指“孙子”,熊孩子不要再说什么男人生子、无性繁殖、燕子蛋有子母河水的功能了,那都什么玩意? 寡人怎么知道善于驯鸟兽和姓“嬴”有什么关系?还逻辑?逻辑是什么东西?想知道答案,你问舜帝去啊! 还有,什么叫做“若是寡人以秦质子异人之子的身份,最终横扫六国、一统天下。算不算是人类历史上比较著名的一次粒子逃离质子,释放巨大能量的案例?” 那都是什么玩意?寡人物理不好,不说话! 最终在嬴政的这种心态之下,韩非被他打发去教熊孩子念书了。 按理来说,教长公子,也就是未来的太子念书,成为未来帝师,是一件人人都羡慕、人人都想抢的活。但是在秦国,给长公子当老师绝对不是一件让人羡慕的事,打脸啪啪啪不说,光是应付颇学多才的长公子就够麻烦了。 因此,在听说韩非被嬴政派去教长公子读书之后,朝臣们竟然没有羡慕嫉妒恨,而是一致认定——恶有恶报!韩非,你的报应到了!山不转水转,会有长公子替我们报仇的。 “非……见……见过长……长公子。” “起来吧!” 今年已经五十多岁的韩非,如扶苏预料的那样的确是块风干的老腊肉,不过纵然是腊肉卖相也依旧不错,看得出年轻的时候必然是自家荷华小妹喜欢的小鲜肉,不知道多招小姑娘来着。 “韩非先生,今天我们学什么啊?”扶苏一边摸着怀里的小狗小小,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 小狗小小是荷华养得一只白毛小狗,但现在小小身上却只见白,没有毛。 理由到是很简单,前几天荷华小姑娘学写字,不小心甩了一把墨在小小身上,又洗不掉,遂动手将小小沾了墨的毛剪去,但剪毛后的小小因为缺了一块毛,看着不平整不整齐不如之前漂亮,所以荷华三下五除二的又将小小其他地方的毛剪了去。 如此一剪二剪之下,小小成了一只秃毛狗。 小美人怎么能养只秃毛狗呢?荷华遂拜托扶苏帮她养,养到小小的毛重新长出来,重新长成一只美狗狗再说。 韩非闻言,抬起头看向扶苏,只见一个胖嘟嘟的大白胖子,正抱着一条光秃秃但同样肥嘟嘟的小白胖子,两个胖子用一模一样的审视眼神看着自己。 盛名之下无虚士,虽然眼前的小孩看着只是一个有抱秃毛狗癖好的大白胖子,但一想到对方的过往战绩,韩非依旧有些紧张,“不知……公……子想学……点什……什么?” “嗯……”扶苏想起论坛上小伙伴的叮嘱,呵呵一笑,开口说道:“上课之前,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吧。” “公子请……但说……无妨。” “那个……你能告诉我……和李斯谁攻谁受,谁上谁下,爱过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