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因为在遇见她以前,宋承鄞根本毫无运气可言。 生母为不受宠宫女,多年居于偏僻无人之地,不说锦衣玉食,他甚至连顿顿吃饱都做不到,更别说入学。多少次偶然染病之后,因为得不到及时的治疗,由轻转重,险些要了他的命。 最后那一次,若不是她出手,这世上就不会再有宋承鄞了。或者说,不会再有八皇子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他甚至连名字都不曾有。 人生的际遇真是不可言说。曾经几乎是卑贱到了尘埃里的宋承鄞,在遇到她之后,一夕之间从地狱跃入天堂。而他从一出生就是被无数人艳羡着,权势地位从无所缺,如今却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可谓是一夕之间从天堂跌落地狱。 而将他从绝境之中拉出来的人,也是她。 有那么一瞬,他是嫉妒宋承鄞的。 —— 同一时间,远在数千里之外的西北边境,安定县外,原本平坦荒芜的隔壁上,一个个帐篷拔地而起,错落有序的排列着。 正中央的空地上,柴火烧得正旺,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火堆旁围了一圈人,相互紧挨着。 晋国大多数的地区,气候都开始渐渐回暖了,唯有西北边境的隔壁上,气候依旧严寒难耐。 这些士兵穿着沉重的铁甲,金属的凉寒透过薄薄的冬衣,钻进四肢百骸,冻得人直哆嗦,忍不住往火堆边凑得更近。 宋承鄞伸手拨了拨火堆,让火烧得更旺,“再过两个月,气候就该回暖了,到时候大家也不能这么难过了。” 他话音才落下,便有人打趣道,“校尉,看你这话说得,怎么会是大家呢,应该只是我们难过,可不包括你啊,毕竟你家里吃的穿的,送得最勤了,咱们可是跟着沾了不少光呢!” “就是就是,上次寄过来的冬衣,做工那叫一个精致,我从小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呢,明明那么轻,穿起来却比棉袄还要暖,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该不会是家中的媳妇给寄来的吧!” “要是我有这么一个贤惠的媳妇,真是做梦都能笑醒!” “就你那熊样还想要媳妇,也就只能靠做梦了,哈哈哈哈!” “去你的!” 一群人说着说着,话题就跑偏了,只是绕了一圈回来,还是揪着宋承鄞不放。 “校尉,你就给大家伙说说呗,东西是不是媳妇给寄过来的啊,可都是好东西呢!” “是啊,说说呗!” “快说快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干掉了一个修电脑的小哥,开心~ ☆、76|第76章 宋承鄞被他们打趣着,也不生气,微微摇头,解释道,“我尚未成婚,送到军中的衣服等等,俱都是家中长姐张罗的。” 别看宋承鄞在这一群人中,官职是最高的,可年纪却是最小的。 听他这么一说,余下的人闹得更起劲了。 “我记得校尉今年才十六吧?那家中长姐想来也不过十七八的年纪,不知婚配与否?” “校尉快说说,你姐姐可曾许了人家?” “刘大哥还不赶紧问问,你瞧校尉长得这么俊,家中长姐定然也是个美人,且又这么贤惠,要是能娶回家,那可真是积了几辈子的福了!” “就是,刘大哥你也不小的了,再不成家,可真成老光棍了啊!” 众人口中的刘大哥,名为刘昭,任从六品振威副尉,官职比宋承鄞略低那么一些,但是为人踏实讲义气,不少人都受过他的帮助,颇受大家爱戴。 他闻言,只是笑笑,对宋承鄞道,“你别听他们瞎起哄。” 由于宋承鄞为人谦和低调,是以大家皆以为他出身普通,以刘昭的条件,倒也配得上宋家小姐,可刘昭心中却很清楚,宋承鄞的真正身份,谢氏近亲,且颇受谢丞相赏识。 刘昭曾偶然得见过宋承鄞的家书,落款便是宋家小姐的,那字迹岂止一个好字可以形容的,这样一个德才容貌兼具的女子,便是一般的官宦子弟也配不上,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上不得台面的武将。 宋承鄞摇头表示不在意。 初来乍到时,对于军中种种,他大多都不适应,许多事情都是刘昭一手教给他的,是以哪怕他如今官职比刘昭要高,却从来不曾对他摆出上司的架子。 “我家中长姐虽未婚配,但是她的婚事,却不是我能做主的。” 其实不止是他不能做主,便是顾倾城自己,也做不得住,因为她嫁与的,是这个晋国最尊贵的人。 话说及此,大家也就不闹腾了。他们虽然粗鲁,却也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夜风从荒芜的戈壁上吹过,卷起地面上的沙石,吹向远方。 很快到了换岗的时间,外出巡逻的队伍归来后,宋承鄞便带着队伍与其交接,而后井然有序的离开,开始巡逻。 转眼又过去半月有余,宋承鄞收到了从源县寄来的书信。 相比他寄过去花了月余的时间,顾倾城寄过来却是只用了半月,究其原因,不过应了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些年来,她靠着贩盐所得的利润,便是身为帝王的宋鸿逸见了,也眼红不已,不过碍于当初的承诺,也只能干看着。 顾倾城每次往西北边境寄东西,都是花了重金请专人运送的,速度自然要快上不少。 宋承鄞拿了书信钻进帐篷里,坐到行军床上,才拆开来看。 与他所写的书信不同,顾倾城写的书信,堪称任性,有时是她吃到了什么好东西,有时是遇上的好笑的事,便是寻得了一本好玩的话本故事,也能写进书信中,唯一不变的,也就只有那句让他照顾好自己。 宋承鄞每每看她的书信,总是苦笑不得。 他原以为这次也与往常无异,可当他将两页书信读完,却是惊讶不已。 信中未曾提及姓名,只以二哥代称,说年关之前,二哥不幸遇险,虽性命无虞,却是伤了腿再无法痊愈,又隐晦提及母亲的打算,余下诸事甚多,信中不能尽言,让他回家商谈。 这么多年过去了,宋承鄞再不是当初天真无知的孩童,信中所提之事,代表着什么,他再清楚不过。 他手中捏着两页书信,此刻却觉得重若千斤,却怎么也舍不得放下,心脏更是跳个不停,呼吸都有些急促了。 这时,帐篷帘子被人从外面撩开,冷风一下子灌了进来,宋承鄞心绪因此略微平复下来,他转头看去,只见刘昭正弯腰钻了进来,久经戈壁风霜而显粗糙的脸上,带着难以忽视的笑意。 “刘大哥遇上什么喜事了,笑得如此开心?”宋承鄞将手中书信叠好装回信封中,又塞进衣服前襟,贴身存放。 刘昭笑道,“将军方才差人来告知,准了我的假回家探亲,我都两年没回去了,不知道家中如今是个什么模样了,我前年回去的时候,大哥家的小子才刚出生,跟个猴子似的,皱皱巴巴的。” “我记得刘大哥是顺州人吧?” “是啊,我家在顺州连珠县上。” 宋承鄞笑道,“那不是要从源县经过,正好我有事须得回家,我们正好可以同行。这几年承蒙刘大哥照顾,此次定然要好好招待你一番,可千万不许推辞啊!” 刘昭正想问他何时申请回家探亲的,但是转念一想,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哪里用得着提前去申请,于是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从军的,向来轻车从简,是以根本没什么好收拾的,两人就带了两套换洗的衣服跟一些干粮,随身带了些银钱,便离开了军营。 一路行来,两人除了吃饭跟休息以外,其余时间都在赶路,花了半月有余的时间,便赶到了源县。 这是宋承鄞从军以后,第一次回来,竟是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越靠近家门,心绪越是难以平定。 相比起他,刘昭就淡定得多了,因为不是他的家乡,是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顶多就是有两分好奇。 就像士兵们之间互开的玩笑一样,宋承鄞的样貌着实英俊不凡,难免让人对他家中姐姐的样貌生出好奇之心来。 不过也仅仅只是好奇而已,毕竟彼此之间家世差得太多了,虽有常言道——高门娶妇低门嫁女,但是也不可能低这么多。 在踏入宋府,见到顾倾城之前,刘昭是这么想的。 —— 守门的小厮见到两人骑着马往宋府走来,便仔细瞧了一眼。 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宋承鄞的样貌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可到底还是少年人,眉眼依稀还有几分旧时的轮廓。 将两人行至府门前下马,小厮略显迟疑问道,“可是少爷回来了?” 宋承鄞点头。 小厮顿时喜笑颜开,一边让另一人去禀报,自己则跑过来接过宋承鄞手中的缰绳,面对刘昭的时候,恭敬道,“不知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宋承鄞笑道,“这是刘大哥。”又对刘昭道,“刘大哥把缰绳给他吧,马儿他会带去喂食的,你随我一道入府。” 刘昭点头,将缰绳交到小厮手中,后者牵着两匹马往侧门走去。 宋承鄞带着刘昭走进大门,一路行至花厅,沿途遇见过几个负责洒扫的丫鬟婆子,见到他,纷纷停下手中的事儿,唤着少爷,俯身行礼。 刘昭一路上都在暗暗打量,所见的山石草木,俱都是精品,还有许多他说不上名字的来奇珍,心中暗道,宋承鄞果真身家不凡,却又疑惑,以他的背景,何至于远赴西北从军,且从最下等的士兵做起? 要知道当朝重文轻武,便是做到了将军之位,亦无几人艳羡。 两人来到花厅,便见到一紫衣女子正在沏茶,身段曼妙,仪态翩翩。 宋承鄞轻声道,“柳红姐姐。” 紫衣女子正是柳红,她沏好了茶茶,做了个请的手势,“少爷回来了,主子稍后便来,若有不周,还请见谅。”说罢,便转身出了门。 宋承鄞招呼刘昭坐下。 后者颇有些好奇的往门外看了看,问道,“刚才这位是?” 宋承鄞回道,“是我姐姐的侍女。” 刘昭抬手摸了摸头,颇有些不好意思道,“方才我还以为这便是你曾提起过的姐姐呢。”无论穿着样貌言行举止,都透露出是受过良好的教养的,却怎么也没想到,这竟然只是一个侍女,刘昭对于宋承鄞的姐姐,不由得更好奇了。 两人在花厅之中闲坐了许久,杯中茶水已然转凉,顾倾城才姗姗迟来。 一袭月白色长裙,外罩浅绿色褙子,如墨青丝以玉簪挽起,眉若远山,秋水为眸,唇不点而朱,面上肌肤白皙如玉细腻如瓷,她从门外而来,莲步轻移,周围的事物,都被衬得黯然失色。 刘昭的视线一直落在她身上,无法移开。 他又记起幼时偶然得见知府大人家的千金,一度惊为天人,以为那便是世间最美的女子了,还曾戏言,将来便要娶那样的女子为妻。 此时再回忆,那位小姐的脸却是怎么也想不起了,渐渐的,竟是幻化出眼前之人的样貌,深深扎根于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回来了。”顾倾城淡淡道,视线转向一旁的刘昭,“这位是?” 宋承鄞介绍道,“这位是刘大哥,在军中对我颇为照顾,此次回乡探亲途经源县,我便邀他上门做客。” 对于刘昭的失神,他并未觉得不妥,因为这样的情况见得太多了,任谁见了顾倾城的真容,都免不得失神。 顾倾城微微点头,“多谢刘公子对鄞儿的照顾,我方才有事以至迟来,怠慢之处,还望见谅。” 刘昭这才回过神来,不由得窘迫不已,说话都有些结巴了,“没没什么,应,应,应该!” 作者有话要说: 12左右之前还有一(小)章,快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