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林任摇摇头,朝另外笑道:“简直不敢相信我这个妹妹是个学高雅音乐的大提琴手。” 这语气好像是揶揄,其实仔细听就会发现不过是一个兄长对妹妹的包容和宠溺。 林芯喝完手中的酒,本想继续胡搅蛮缠,但忽然软软趴在桌上胡言乱语:“我还要喝,阿骏,你不准帮着叶初晓喝……” 剩下的话,便只有分辨不清的咕哝声。 “芯芯!”林任皱着眉拍拍她,见她只继续趴在桌上咕哝,对他的叫唤无动于衷。摇头叹了口气朝驰骏道,“我已经让司机在外面候着。阿骏,你先把芯芯送到车上再来接弟妹。” 驰骏嗯了一声,起身将林芯扶起来,又有点不放心地看了看撑着头许久都没出过声的人:“叶初晓,我马上来接你。” 叶初晓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喝了几杯酒,此时的她也确实是有点醉了,如果不是还残存着一点清醒的意识,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对面坐着什么人,她只想趴在桌上一动不动的睡去。 待到驰骏扶着胡言乱语的林芯出门离开。林任看想低头似是在小憩的人,温和地唤道:“弟妹——” 叶初晓本有些要进入黑甜乡,这一声叫唤,像是从遥远的天边而来,将她稍稍唤醒。她艰难地抬头,迷蒙着眼看向对面的人:“任哥,你还在呢!” 林任笑了笑:“嗯,我等阿骏安顿好芯芯来接我们。” “哦。”叶初晓应了一声,脑袋沉沉又有些想睡去。 但明显林任并不打算让她继续,只听他又道:“弟妹,怎么?很难受?” 怕自己太没礼貌,叶初晓努力打起精神,坐直身子,摇摇头:“没事,大概有一点点醉了。” 林任笑了笑:“芯芯被我惯坏了,有点任性,你别往心里去。” “怎么会?”叶初晓似是惊愕地摇摇头,“林小姐开朗热情,我倒是很羡慕她这样的性格。之前因为驰骏的关系,是我对她有点误会。” 林任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本以为他会继续谈论林芯,却不想他忽然话锋一转:“以前阿骏坐牢好像跟华夏制药前总裁覃凯有关,听说他想强行带走你,驰骏来救你,所以出了事,是这样吗?” 叶初晓本来混混沌沌的脑子,忽然清明不少,想起之前驰骏交代的话,但表面却不露神色,只点头道:“是,他忽然要强行带我出国,我不愿意,就打电话让驰骏来救我,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林任哦了一声:“你跟覃凯交往过?” “那倒算不上。”叶初晓忙不迭道,“我在他公司做兼职翻译,他追求过我。”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很正常。”林任点头继续,“那他为什么忽然要强行带你出国?你没发现他有什么问题吗?” 叶初晓露出迷惘的表情,加上有些醉意,这迷惘就显得更加真实,她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就是忽然要出国,还要将我强行带走。我当时吓都吓死了,哪里还弄得明白为什么!我都怀疑他是不是精神有问题。” “还真是呢!”林任认同地笑道,“他一个大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忽然丢下工作出国不说,还非要带着你一起走。说不准真是精神有什么问题,可惜出车祸死了,不然真得去医院检查检查。” 两人正说着,驰骏已经从外面返回,走到叶初晓身后,摸了摸她的脸:“怎么样?能不能自己走?” 林任嗤笑了一声:“阿骏!弟妹好着呢,你就别大惊小怪了!你这样子怎么行,还没结婚就这样,以后结了婚还不得成妻管严。” 驰骏中原难得有点羞赧:“任哥,你就别取笑我了。还不知道人家嫁不嫁给我呢!” 叶初晓也开玩笑般哼了一声:“是啊,至少五克拉的钻戒,我才嫁。” “看到没?”驰骏朝林任摊摊手,“我哪里娶得起!” 林任哈哈大笑:“怕什么,跟着我林任,别说五克拉,就是五十克拉,阿骏也能双手给弟妹奉上。” 三人在门口分开,各自上车。 驰骏给叶初晓系好安全带,在她唇上亲了亲:“真的没事?” 叶初晓摇摇头:“没事,我酒量比林芯可好多了。” 驰骏笑了笑:“那位大小姐就是任性,不过心眼挺善良的。” 叶初晓笑着瞥了他一眼:“这两年,你没少跟那位大小姐在一起吧,就没一时半刻动过心?” 驰骏发动车子,呵呵冷笑两声:“我要真动心,你还不得哭死!” “臭屁!”叶初晓拍了他一下,忽然又想起什么似地道,“对了,刚刚林任真的问起了覃凯那件事。” 驰骏敛了敛神色,目光沉静地看着前方的路况:“问了什么?” “就是问覃凯为什么要带我出国,问我有没有发现覃凯有什么问题?”叶初晓撇撇嘴,“不过我照你的话回了他,对覃凯涉毒只字未提。” 驰骏点了点头。 两人同时沉默了片刻,叶初晓忽然转头看向他:“驰骏,你说林任是不是也跟毒品有关,不然他为什么会问起覃凯?” 驰骏眉头微蹙,继而又笑道:“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毒贩,你别多想。他问这些,也是想了解清楚我的背景。毕竟我跟他做事,万一有什么复杂的过去,他肯定也是不愿意用我。” 作者有话要说:大纲都写好了竟然都卡文了,摔~~ ☆、第55章 甜蜜 虽然看着还算清醒,但叶初晓到底还是喝多了点,脑子运转得很迟缓,她微微狐疑之后,便在车子行驶的晃动中,趴在驰骏肩头迷迷糊糊睡去。 她向来是清冷内敛的性格,但这不知是否是因为从小内心缺爱的刻意压抑,所以一旦沾了酒,那娇嗔黏人的小女人一面,便不自觉地释放了出来。 一路上她睡睡醒醒,睡着时就软软趴在驰骏肩膀,乖巧得像只小猫,醒来睁开迷茫的眼睛,就肉肉唤一声他的名字,凑在他唇角蜻蜓点水亲他一下。 三十分钟的路程,对驰骏来说,简直就是最甜蜜的折磨。不过他心里又不禁暗搓搓地打定主意,虽然酒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日后时不时适当让这女人喝一点,好像也是不错的。 不过这样的想法,待到开车到家时,他就后悔了。 兴许是酒后加上坐车,醉意更甚,叶初晓赖在车上不下来,驰骏好说歹说才将她哄下车,可走了几步,醉鬼一样的人就软绵绵要蹲下来耍赖,他只能将她背起来。 对驰骏来说,背个百斤不到的女人,不是什么难事,何况是自己的女人,更是浑身都是劲儿。 只是他背着她走到电梯口,准备进去时,背上的叶初晓忽然双手扒住电梯门两旁,哼哼道:“不要坐电梯,你背我走上去。” 驰骏翻了个白眼:“亲爱的,我们住在七楼,你准备要累死我么?” 说完准备继续迈步进去,不料叶初晓还是紧紧抓住门两旁,用蛮横又亲昵的声音继续道:“不要!我就是要你背我,你不是说你以前练长跑的,自诩体力好么?原来也是个虚的!” 驰骏头冒黑线,咬牙切齿:“你说老子虚?!好,等老子背你走上去,再让你好好见识一下老子虚不虚?你要是明天能下床,老子就不姓驰!” 他背着她转身,大步流星走向楼梯口。叶初晓趴在他身后得逞地笑得花枝乱颤。 驰骏踏上台阶,将她颠了颠,哼了一声:“赶紧笑吧,待会就只能哭了!” 叶初晓笑得更厉害,伸手将他的脖子紧紧楼主,将自己的脸靠在他侧脸。 饶是驰骏体力再好,背着个成年女性爬上七楼,那也是累得像条狗一样直喘气。 叶初晓被他丢在沙发上,软软倒下半躺着,仰头看向身边微微淌汗的男人,假心假意赞道:“骏哥好厉害!” 驰骏瞪了她一眼,俯身狠狠亲了她一口:“故意整我是吧?不要紧,别说七层,就是十七层,老子也照样能背得起你。说我虚?你等着,等我歇口气,看我怎么治你!” 叶初晓低低笑了笑,伸手抱着他的腰:“好,我等着。” 这一夜,驰骏到底没有一展雄风的机会。 因为叶初晓说完这句话,就沉沉睡去,连呼吸都变得深沉。 驰骏看了看她绯红沉静的脸,舍不得唤醒她,将她小心翼翼抱上床,换了衣服随意擦了擦后,自己也上床躺在她身边。 相较于叶初晓香甜的好梦,驰骏这一觉睡得并不好,睡睡醒醒许多回,每次醒来,都在黑暗中怔怔看着枕边人,像是舍不得再次闭眼。 结果就是,隔日叶初晓醒来时,驰骏还在睡梦之中。她撑着头看了他许久,终于是没有吵醒他,轻手轻脚下了床。 她才入住一天,对这间房子并不熟悉,在几乎没有油烟味的厨房翻了半响,终于翻出一包挂面和半包火腿,确定没有过期后,才架锅烧水。 等到一多一少两碗面倒好时,叶初晓感觉到身后一股温暖袭上来。 驰骏从后面抱住她,凑在她耳边,用晨间特有的性感低哑声音道:“感觉到做梦。” 叶初晓轻笑一声,反手用力在他腰间掐了一下:“还像吗?” 驰骏作势倒吸了冷气,龇牙利嘴道:“刚想夸你一声贤惠,恶妇本质就露出来了。” 叶初晓阴测测哼了哼:“我本来就是恶妇,你现在才知道么?不过就算现在才知道,想退货也晚了。” 驰骏坏笑一声:“货都被我拆封从头到尾吃个遍了,我上哪里退货去?” “流氓!”叶初晓用手肘顶了顶他,“快端将面端出去,我们吃早饭。” “收到,老婆。” 叶初晓不屑地嗤了一声,心中却如何都是压抑不住的甜蜜。 因为材料所限,面条很清淡。 驰骏也不搅拌,迫不及待吃了一大口,还赞不绝口:“真好吃,感觉像是在吃山珍海味一样。” “少来。”叶初晓搅了搅自己碗里的面,开始数落他,“也不知道你过得是什么日子,厨房里找遍了也就找到这包挂面和几根火腿,你都不自己做饭的么?” “我一个单身大男人做什么饭?怕晚上饿了没东西,才放了些挂面火腿。” “这怎么行?”叶初晓歪头看着他,“难怪你这么瘦,待会我们去超市把厨房必备品都买回来,再多买点菜放在冰箱里以备不时之需,我一定要把你养得胖胖的。” 驰骏噗嗤一声笑出来,差点被口中的面条呛到:“你当你是饲养员啊?我哪里瘦了,虽然不在家做饭,但天天跟着老板在外头吃香喝辣,日子过得好着呢!倒是你自己,一看就是没怎么好好吃饭的,身上都没几两肉。” “我……”叶初晓正欲辩驳,却蓦地想起,自己这几年好像真的没怎么花心思在吃饭上,在家做饭也是草草了事,工作时更是便当应付。她不得不心虚地噤声。 驰骏看了她一眼:“没事,我们以后一起好好吃饭,我监督你。” “好。”叶初晓笑着点头。 驰骏沉默片刻,深深看向她,笑了笑道,“你还记不记得你高考那个暑假,我跑去你家让你给我煮面吃,你就给我放了两根青菜,连个鸡蛋都舍不得放。” “那你还不是吃完了。”叶初晓说完,声音又低了下来,有些感怀道,“其实你从小就对我很好,可我一直都没发现。现在想来,我在新塘那种地方能顺顺利利长大,没有受人欺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你。” 驰骏作势想了想:“是吗?你想多了吧?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对你好了?”顿了顿又道,“不过,我当然不能让别人欺负你,我得留给自己欺负不是么?” “臭流氓!”叶初晓笑着在桌下踢了他一脚。 其实不止是驰骏觉得在做梦,就连叶初晓也觉得这突如其来的幸福,像是在做梦,就像是五年前一样。 她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当时太过快乐,所以老天都看不过眼,将那份快乐暂时收回,所以让她和驰骏相隔了五年。 但她愿意继续珍惜这份快乐。 这样的共同生活,于两人来说,都是平生头一遭。但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适,反倒像是这样的生活,其实已经过了很多年。 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自然而然。 从饮食起居到夜间那不为人知的隐秘事,都无比契合。 或许也并算不奇怪,他们来自同个地方,在同一条街上长大,所以有着相同的口味和爱好。 这都是与生俱来的东西。 几天下来,叶初晓渐渐发觉,驰骏简直就是一块她都不了解的璞玉,完全不似他从小到大的混混样。